第七章,社区商务活动方式的兴起。
第一节深度分销方式的局限。
1.深度分销模式方式的局限性。在深度分销方式下,生产企业和消费之家者,夹着分销商和零售商。生产企业不能直接为消费者创造价值。更多的是考虑中间商的利益诉求。其根本原因是:深度分销模式本质上是与大量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在这种方式下,厂商之间的共同利益是建立更大的生产规模,更低的产品售价,更多的市场份额。而这种关系题和共同利益基础,容易导致供求关系的恶化。
在这种特定的共同利益基础上,分销商和零售商,不是产品的最终消费者,他们只关心产品的销路及其商业立场,而不关心产品的有用性和使用价值,不关心产品对消费者的意义和价值,只要能够赚钱,卖什么都可以。
消费者关心的是产品的性能效用和使用价值,而不是产销规模与价格。对消费者而言,产品的价格的决定因素是效用,而不是成本。
2.深度分销方式在中国的现状。在TCL这样的企业深度分销模式成熟之后,众多企业竞相模仿。以极其简单的手段,依托大量生产方式,大肆放量,出货不断降价让利。拉拢分销商,构建零售终端。在直接竞争对手的野蛮冲击下,深度分销方式开始名存实亡。很多企业又退回了大量生产方式的模式下。在这个时候,企业关心的已经不是利润,而是现金流。整个行业陷入了微利时代。所有的企业都陷在中间,难以自拔。很多企业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获得了股市和楼市的支撑,当股市与楼市泡沫破灭后,难逃灭亡的命运。
3.出路。生产企业应走出困境,必须重新对商务活动进行整合。与消费者建立直接联系。这种蜕变是艰难和痛苦的,大部分企业难以完成,只有少数企业,经过痛苦和磨练后,才能蜕变完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