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于债权人,完全没必要“多酿酒、买肥牛”,一边大吃大喝,一边核对账目,还不上的还烧掉字据,从此一笔勾销。
如果把冯谖的收债行为看成经济行为,他的做法的确不合规矩,债权的实体权力始终是有效的,即使穷的家徒四壁,该留在账上还是得留在账上。倒不是缺这点钱,而是会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从此形成太多的坏账损失。
但是,孟尝君不是商人,而是一名政治家;冯谖也不是财务管家,而是一名谋士。他们谋的绝不是经济上的增值,对他们而言,经济只是政治带来的附属物,核心利益还在于政治。对于身处战国四乱的大人物而言,有一个可靠的根据地,比什么都重要。这能够让自己不下牌桌,任何时候都有防守反击的资本,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也就是说,冯谖不是在放弃财务上的沉没成本,他做的是巩固孟尝君根基的政治投资。
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正确,不是看形式,而是要看到他行为的背景和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