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秋游,私下把孩子残疾证信息发给工会负责人,初衷仅为办理门票减免,属于一对一的票务沟通。
但导游在单位大群发布收费表格时,直接把孩子持有残疾证的情况做了公开备注。
看到的第一时间,就感到很不舒服:我没有刻意隐瞒这件事,但不等于允许他人在大群公开披露。信息公开后很容易成为旁人私下议论的话题。
当即向工会负责人表达了不满,对方诚恳道歉,事情就此作罢。中间短暂闪过自我怀疑,纠结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不够坦然,但很快想通:
内心坦然,和保护个人隐私边界并不矛盾。不主动隐瞒,不等于允许别人替我对外公开。维护家庭信息的社交边界,是我正当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