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命在我不在天
庄子在《德充符》中以孔子之口解释了命的含义:“仲尼曰:‘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交,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这里所说的命,自然性质较重,且不为人所转。贫富贵贱、穷通寿夭,是否皆有定数,抑或只是偶然形成?古人很早就对人之命运进行了追问与思考,因其不纯是好奇心之问题,更是每个生命切身体验的问题。
命运操之于谁手?宿命论是人类所能产生的最初的命运结论。认为冥冥中有一种不可知的力量,决定着人之命运,命运如同早已写就的剧本,只待角色上场。而这种力量,可以来源于天,可以来源于神。例如古希腊人极其热衷于戏剧表演,尤其是悲剧,即是受宿命论之影响。因为悲剧之所以是悲剧,在于命运的不可抗拒性。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悲剧比史诗更好,因为它展现了好人在注定的坎坷命运中,表现出的崇高与悲壮,更具有情感和教育价值,他认为悲剧的目的在于净化情感陶冶品性。
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宿命论观点。如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王充在《论衡》中言:“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他认为一个人的命运,在父母双方结合时,已经注定。因此他感慨道:“故人之在世有吉凶之性命,有盛衰之祸福,重以遭遇幸偶之逢,获从生死而卒其善恶之行,得其胸中之志,希矣。”在命运大局已定的前提下,人无法左右盛衰荣辱,也无法控制遭遇等偶然因素,因此想要保持善恶分明的操守,并实现人生抱负,可能性太小了。《白虎通德论·寿命》对人注定之命运,进行了详细分类:“说命有三:一曰正命,二曰随命,三曰遭命。”正命,指天生具有的福分,不必通过操行去求,就能得到;随命,指保持良好操行,福分就来,若纵情施欲,凶祸则到;遭命,即使行善,也得不到福分,甚至做好事还招致凶祸。古人只能将无法解释的背反现象,归结于命中注定。因此,所希求者,不过是知命,能预测命运。《周易》经文用途主要在卜筮,虽然能揭示一些人事、自然的规律,却仍处于蒙昧的认识阶段,于人的主观能动、积极改变的实践性作用很小,直到“十翼”出现,将《周易》提升到哲学高度,系统归纳出天人关系、造命原理。如《坤卦·文言传》指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行善能得到福报,行不善则招来祸殃,命运之枢纽,在于是否行善。
(待续)
附:作者介绍
雪漠,原名陈开红,甘肃凉州人。国家一级作家,甘肃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化学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学翻译与跨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复旦大学肿瘤研究所“人文导师”。曾获“甘肃省优秀专家”“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德艺双馨文艺家”“甘肃省拔尖创新人才”“2015年中国品牌文化十大人物”等称号。著有长篇小说:《野狐岭》《深夜的蚕豆声》《凉州词》《爱不落下》“大漠三部曲”(《大漠祭》《猎原》《白虎关》)、“灵魂三部曲”(《西夏咒》《西夏的苍狼》《无死的金刚心》);诗集:《拜月的狐儿》;文化著作:《一个人的西部》《大师的秘密》(8卷)、《佛陀的智慧》(3卷)、“光明大手印”系列(10本)、“雪漠心学大系”《文化传播学实践教程》《雪漠心学概论》《雪漠智慧课程》等;文化游记:《匈奴的子孙》《堂吉诃德在北美》《山神的箭堆》《带你去远方》。作品入选《中国文学年鉴》和《中国新文学大系》;荣获“第三届冯牧文学奖”“第六届上海长中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2004年度“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第二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等奖项,连续六次获甘肃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敦煌文艺奖”,连续三次获甘肃省文联和甘肃省作协颁发的“黄河文学奖”;入围“第五届国家图书奖”,三次入围“茅盾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