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从试行到修订发布,意味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变成了硬性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才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能上能下的要求,对干部任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国家人民具有深远积极影响,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攻克干部工作难题,既要把好干部选出来,也要不断完善机制,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干部调下去。干部能上能下是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净化政治生态,重点是净化用人环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严明的政策措施,夯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落实和生动实践。
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确保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看落实,为此做好相应的制度保障,真正落实到实处。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充分利用案例加强引导,结合实际选准抓好典型,以各类能下的实例,推动能下机制的落实。同时加大舆论引导力度,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干部的上与下是干部职务的正常调整和变动,从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后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准确地评价干部的绩效和政绩,科学认定为官不为的表现,对该不该问责、适不适合担任现职进行科学研判,让干部下得合理,才能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我们就一定能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