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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江雪阁老师阅读毛姆的代表作《月亮和六便士》(1919)的时候,正值日本盂兰盆节(中元节)期间。我想说的是,在这期间只要我愿意抬头,每天晚上都能看到月亮。尤其是日本东北农村的月亮,原本就皎洁得高调,正因为我读了《月亮和六便士》,它便不再只是月亮了。而是一种意境、一种力量、一种信念、一种圣洁……或者更多的意义。我甚至不敢直视它,因为我的眼光是世俗和平庸的。
我知道我又入戏了。
在进入角色之前,我必须先说明几个问题。
1 关于书名
如果你想在书里找到“月亮”和“六便士”这两个单词,那肯定会令你大失所望。因为除了书名以外,全书里面没有提到月亮和六便士的事情。那书名来源于哪里呢?
大家应该知道毛姆的另一部小说《人性的枷锁》(1915)吧。一位评论家对里面的主人公是这样评价的:他像很多年青人一样,终日仰慕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硬币。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决定以《月亮和六便士》作为他下一部小说的书名。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书中男主人公是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性的枷锁》出版后的第二年即1916年,毛姆在高更曾经生活过的塔希提岛上居住了近一个月。回到欧洲后他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月亮和六便士》。
由此,毛姆告诉我们喜欢写作的人:可以先起一个书名,再根据书名寻找原型,或者把心里早就有了的原型拾起来。然后到原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去体验和感受。在创作的时候,书里的人物一定要改头换面地超越原型,也就是虚构。而虚构的人物,是好几个人的复合体,他的整个人物形象绝不能前后矛盾、分裂、违和。
遇到一个好的故事和人物,会不由自主地引起你的思考,让你语无伦次地表达不出来但是又急切地想表达什么。这就是我读完第一遍《月亮和六便士》的感受。现在想来是震撼过后的怅然若失。
那么问题是,“月亮”与“六便士”究竟有什么含义呢?
我阅读的是傅惟慈翻译的版本,他的解释是: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的,都闪闪发光,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吧!
而在苏福忠的译本里,月亮指艺术,六便士则指世俗价值观,一个代表圣洁,一个代表尘埃。
其实都差不多,说白了就是“理想和现实”的问题。像爱情和婚姻一样,都是人类永远的话题。
2 关于故事情节
傅惟慈(译者)在序中是这样说的:(如果您知道了小说的内容,这段可以跳读)
这部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写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3 关于写作手法
毛姆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在这部小说里发挥了他叙述故事的特长,借助一个年轻作家的口,把一个听来的故事讲完。有时直叙,有时追述,有时旁白,插入一点议论,有时又借助第三者的口讲一段轶事作为补充。正是这种写作手法,让一些人在一开始就读不下去。也正是因为这种写作手法,使更多的人被吸引,忍不住读下去。
我属于后者。因为我想知道一个伟大的作家是如何讲故事的,是如何找个正当理由把一些毫不相关、八辈子都见不着的人串在一起的,又是如何书写男人和女人的之间的爱恨情仇的……
因为我认为如果一个故事里没有男人和女人,或者几个男人和几个女人,那么这个故事就像一杯白开水,喝起来是无味的。毛姆果然没有让读者失望。
4 关于故事里的男人和女人
男主的名字叫查理斯·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名字很难记,反正他是个虚构的人物,我在以下就叫他老斯吧。
小说中的老斯,一生中遇到过三个女人,她们分别是:
第一个女人是老斯的妻子,名字叫艾美。比起她的名字,我们习惯叫她老斯太太;
第二个女人是朋友的妻子,名字叫勃朗什;
第三个女人是塔希提岛上的土著人,名字叫爱塔。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男人角色,他的名字叫戴尔克·施特略夫,既是年轻作家的朋友也是老斯的朋友,是勃朗什(第二个女人)的丈夫,我们直接叫他老施吧。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应了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书评亦是如此,被一个个哈姆雷特写得疯狂。我也因此被诸多铿锵有力的书评诱导,一度失去了自己的判断和鉴赏能力。
但是读完一本书,我想总不能像就着馒头吃着久违的中华料理,然后抹抹嘴连声说“好吃好吃”就走人了吧。那不是我的风格,我想说点什么。但是放心,我绝对不会去谴责什么或者指引什么。
那我说什么呢?比起老斯来,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三个女人。在说之前,我放下了那根用来衡量别人道德标准的尺子,也就是说,我不会用我的价值观去评判任何一个人,尤其老斯的这三个女人。
要真真切切地再现她们,我只有入戏,只有把自己当做她们重新上演一遍,才能解惑这个改变了自己命运的男人——老斯,才能找到她们选择命运的理由和各自活着的意义。
以下进入角色。
第一个女人——老斯太太篇
我做梦也没想到他会离开我和孩子。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17年,他就留了张纸条,草草几个字就走了! 我让那个年轻的作家去巴黎找他,就是给他面子,好让他有面子地回来。满大街上的人都在议论他是跟一个女人私奔的时候,我尽量保持风度,保持着理智。因为我了解他,他是个很无聊的好人。如果为情,他总有一天会厌倦的,总有一天会回来的。但是万万没想到他不是为了女人,他说是为了画画儿!
你听他对年轻作家是怎么说的:我告诉你我必须画儿,我由不得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真是荒唐!我痛恨他,为什么不跟我说,为什么瞒着我去学画画儿。要说艺术,我几乎每天都跟一些作家在一起,我不比他懂艺术嘛!
他还对那个青年作家说:我都养她17年了,为什么她就不能自己养活自己?做个改变呢?
他说这话真是丢尽了我的脸。这17年,难道我就是白白地被他养活的吗?我为他生了两个骄傲的孩子,我把家维持得体体面面,给足了他的尊严。
好,既然你不管我们了,我就做给你看:你看我自己能不能养活自己。
两个孩子的学费就先让姐姐帮帮忙,这几年我认识那么多作家,我开个打字所,是跟别人不一样的打字所。我尽量把文稿打得非常考究、整齐。这跟我的性格有关。我就不信我养活不了自己。
这一点,我是有眼光和能力的,果然打字所生意越来越赚钱。我知道他在巴黎过得非常穷酸狼狈,我曾经对那个年轻作家说过,我还是准备帮助帮助他的。我会寄一笔钱去,在他需要的时候,你可以一点一点地给他。其实,我说这话就是想报复他,想让他后悔,后悔抛弃了我这么能干、优秀的女人。
但是这个无情的家伙没有向我伸手,正如我所料,他一去不复返了。
我听说后来他离开巴黎到了一个叫塔希提的岛上,跟一个当地年轻女孩同居了。我可以想象出来,那简直是野人一样的生活。后来他死了……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我的心情。
我没想到他死后,揶揄讥嘲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他辩护对他赞誉的人多了起来。他的瑕疵在世人的眼中已经成为他的优点的必不可少的派生物。
我现在可是一个伟大天才画家的遗孀啊。这个身份,我很喜欢。但是我却无法把他的原画弄到手,不过这不用担心,有很多热心的印刷商会主动把复制品送过来,这对我真是莫大的安慰。你看,我的房间里都是他的画,他的画极有装饰意义。我的两个孩子也长大成人了,我的儿子是牧师,就要快领陆军十字勋章了。女儿长得比我当年还要漂亮,她现在是炮兵团少校夫人。当听到他们的父亲是怎么惨死的时候,儿子说了:“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哈哈,这句话什么意思?您自己猜去。(文章最后有注释)
对了,我的姐夫和姐姐相继去世,他们给我留下了一笔钱。我的打印所也早就不干了。您知道当年我开那家打印所也是为了好玩,没有其他什么原因。
第二个女人——朋友老施的妻子(或者应该叫老施太太)勃朗什篇
当初老施坚持要把那个男人弄回家疗养的时候,我是坚决反对的。
我的丈夫老施,在我眼里一直是一个好笑的形象。他又矮又胖,一双短腿,秃顶,滚圆的脸,连眼睛也生得滚圆。虽说他是个画家,但是看起来却像个和和气气的荷兰胖商人。
他是个好人,没有原则的好人,是一个愿意把自己当成傻瓜的好人。但正因为这一点,他不是一个能引起女人爱情的人。尤其是我。
其实他并不了解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可是,我也并不想跟他有什么过多的交流,所以在别人眼里,我看起来话不多,严肃而又神秘。
说起老斯那个英国人,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跟老施借钱。他给我的印象是粗鲁的、非常没有礼貌的。我记得他身材高大、生着一把红胡子。老施说那个男人是难得的天才,他像只笨拙的小肥狗仔一样向那个男人摇尾巴。
但是老施没长脑。他总是被那个男人冷嘲热讽地大肆攻击,每次老施都像一只受惊的小羊,没有目的地东跑西窜,张皇失措,晕头转向。
这就是我的丈夫。我有时候很瞧不起他。但是他对我是真挚的、无私的、忠贞不渝的。尤其他把我当宝贝一样放在宝座上,当作偶像般地顶礼膜拜。我想,我这样的女人一辈子这么平稳地度过也无防。这种想法只是在老斯那个男人被我傻瓜丈夫领回家之前。
事情发生在圣诞节前,那个男人在自己的阁楼里病得快要死了。
老施请求我答应他把他带到家里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的脸感觉到热了一下。我坚决反对,我说让他去死吧!我对老施说:你简直还不如一条杂种小狗有血性呢!你躺在地上叫人往你身上踩。
可是我终究精疲力尽,老施又是搂我又是亲吻我,我只有说:画室是你的,这个家都是你的,如果你让他搬到这里来,我怎么拦得住呢?
但是我警告了老施:我怕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人叫我怕得要死。他会给我们带来祸害。我知道得非常清楚。我感觉得出来。如果你把他招来,不会有好结局的。
事情真的向我害怕的方向发展了。我日夜同那个男人在一起,我不知道为什么照顾他对我来说并不是负担,我拖着他的头喂他食物,他的头沉甸甸地倚在我的手上;在他吃过东西之后,我擦抹他富有肉欲的嘴唇和火红的小胡子;我给他擦拭四肢,他的手臂和大腿覆盖着一层浓密的汗毛。尤其当我给他擦手的时候,尽管他病得非常虚弱,我也感觉到它们如何结实有力。那是艺术家的手指,我的心便慌乱起来……
我恨他、怕他,但是我又那么渴望得到他,虽然我知道那个男人并不爱我。在他恢复健康的时候,他对我的渴望既是兽性的,又是不屑一顾的。我好像是主动送上门的,可是我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变成了欲念的化身。
我要跟随他,不管他需不需要我,我需要他!我什么也不在乎。老施对我的忍让已经让我感到了天大的屈辱。当我对老施说:我要离开你,跟那个你领进门的男人走了的时候,老施的哀求使我对他的厌倦更加强烈,我甚至恨他。
我无法原谅自己,更无法原谅他的没有自尊、没有骨气。而且他竟然为了我,自己离开这个家,离开他的画室。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怕我跟着那个男人受苦。
其实我知道那个男人会抛弃我的。因为他说过,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享乐的工具。但是我始终无法自拔。终于有一天,我跟他吵了一架,他无情地离开了我。他果然不需要爱情,我的存在最终成为他创作的负担。可是已经晚了,他已经把我的身体和灵魂夺走了。我什么也没有了。
我喝下了草酸……
也许我还期待他会回到我的身边,哪怕得到他一句温柔的话,所以我没想马上死掉,我想我就是世人所说的自作自受,我该死。我就该痛苦地死去。其实我跟老施结婚以前,就死过一回了。我曾在罗马一个贵族家里做家庭教师,那家的少爷勾引了我,我怀孕了。我以为他会娶我,但是他们全家却抛弃了我。如果不是老施,我早就死了,是的,我企图杀死自己。那个孩子,生下没几个月就死了……那段痛苦的经历使我变得沉默寡言。
我知道老施和那个年轻的作家到医院来看过我,可是我不希望他们看到我这个悲惨的样子。我冥冥之中可能还对那个男人抱有一丝希望?难道不是吗?我的声带已经被酸液烧坏了,我只有任由眼泪往下淌。我为什么选择喝了草酸?为什么不选择活着?为什么宁肯死也不想回到那个傻瓜级别的丈夫身边?
我的傻瓜丈夫,他永远不会懂的。
看,我这个该死的女人,临死之前也不愿见到我的丈夫。我恨他无法割舍掉我,我恨他这种善良, 我厌倦了这种绝望中的强颜欢笑。我可以原谅男人对我的伤害,但是永远也不能原谅他对我的牺牲。我用死来报复所有的男人,不, 也许我谁也报复不了,我只会报复我自己。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
朦胧中,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男人,他丝毫没有悲伤,他满眼里充满了蔑视。老施回到了他的画室,在那个被霸占的原本就是他自己的画室里,他看到了一幅画,是那个男人画的。那是我的裸体,他夸我身材好。我看到老施疯了,他拿起匕首,但是他最终还是扔下了刀子,他叫了一声:这是一幅伟大的、奇妙的、珍贵的艺术品!
于是,我终于闭上了眼睛,我解脱了。
第三个女人——塔希提岛上的爱塔篇
我认识他的时候才十七岁。我虽是本地人,但是喜欢白人,他来塔希提岛上,每次到旅店吃饭,我就盯着他看,是我先爱上他的。我在岛上有块小地产,收获的椰子足够舒舒服服过日子。我还有一幢房子,可以供他使用,他想画画儿就画画儿。
当有人提亲时,他对我说:爱塔,你喜欢不喜欢叫我当你丈夫?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会叽叽咯咯地笑。
他又说:我可是要揍你的。
我回答:你要是不打我,我怎么知道你爱我呢?
就这样我们先是在旅店里同居了一个月。我知道他在英国有老婆,这一点我根本不在乎。所以我们没有在市长面前举行婚礼。一个月后,我们就到了我家留给我的地产那边居住。
直到他死,我们在一起的三年过得很幸福。因为我是幸福的,所以我想他也是幸福的。他爱到河里洗澡捉鱼,捉的鱼虾我就给他做出一道道美味。我们有时候不穿衣服,或者腰间挂个布条,我们好像生活在伊甸园里,他就像一个孩子。
他喜欢画画、看书,天黑了以后,我就跟他一起坐在凉台上,一边抽烟一边望着天空。我不懂男人也不懂爱情,但是我可以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高大的男人身上。我会洗衣做饭,会照顾我们的孩子,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要求我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我就会成为他想要的女人。
后来他生病了,得了麻风病,我第一次哭。他告诉我:别哭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久我就要离开你了。
我对他说:别人谁爱走就走。我不离开你。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要是你离开了我,我就在房子后面这棵树上上吊。我在上帝面前发誓。你到哪儿去我也到哪儿去。
于是他就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就不走,可怜的孩子。
我一下子跪在他的脚下,紧紧地抱着他的双腿,拼命地吻他。我太爱他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受了很多苦,但是他很坦然。我让医生给他弄来油彩,他往墙上画壁画儿。这就是我的男人,我为他自豪。
我们有两个孩子,死了一个。后来他的眼睛瞎了,他总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间画着壁画的屋子里,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他用一对失明的眼睛望着自己的作品,也许他看到的比他一生中看到的还要多。
我知道他对自己的命运从来没有抱怨过,也从来不沮丧,直到他生命最后一刻,他的心一直是安详、恬静的。
他让我承诺,等他死后,把这间屋子放火烧掉。我知道有人称他是伟大的天才,他的作品毁掉可惜了。但是,我不会违背诺言的,我倒上煤油,点上一把火,直到那房子变成焦炭,连同我的男人的伟大的杰作化为灰土。
他走后,我们搬到了另外一个群岛去了。因为那里有亲戚。现在我们的儿子在船上当水手,他长得很像他的父亲。不同于他的前妻的儿子,我们的儿子是个活波、开朗的小伙子,他浑身赤裸着在船上干活,船儿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自由自在的抽着烟斗,他们有时会疯狂地跳舞。他们头顶着一片碧空,群星璀璨,浩瀚无垠。就像他的父亲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一样。
写完这三个女人的故事,我也是精疲力竭了。
我说过,我对她们不做任何道德标准的评判。因为主人公老斯,是虚构的,他的女人也当然是虚构的。我试图从这三个女人身上找到她们共同的地方,但是,很遗憾,她们的共同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们都遇到了一个叫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的男人,因为这个特别的男人,她们的命运被相继改变。无论是被抛弃而最终名利双收的前妻太太,还是已死示爱的他人妻和伊甸园里的土著人。
写在最后:
如果你找了一个为艺术献身的男人做丈夫,你觉得应该做怎样的一个女人呢?我的回答是,如果他是钱钟书,那么我就是杨绛;如果他是鲁迅,那么我就是许广平。也就是说,我在做他们的“六便士”的同时,也会抬头望月,也会在心中追求自己的月亮。我认为在这现代社会里,这两者如果各自让步一些,是可以兼得的。因为成为大师级别的人物毕竟是少之甚少,大多是平凡而普通的人造就了这个平凡的世界,我们几乎不会像男主一样,不顾一切的摆脱所有束缚,被梦想吞噬了人性。我们都是普通人,完全可以在这两者之间做一个权衡。
毛姆在书中告诉我们他是如何看待恋爱中的男人和女人的:恋爱中的女人大半心思都在那个男人身上,而恋爱中的男人一天中只有一小部分想着恋爱的女人,其他时间则做着自己的事情。恋爱对于女人是一件大事,充斥整个生活。而对于男人来说就是生活中的一件平常的事,并没有女人看得那么重要。
这样看来,好像女人追求安稳,男人追求新鲜感和挑战。这三个女人的命运也同样告诉了我们,男女天生的思维差异势必在生活中产生碰撞,于是婚姻的崩溃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现代社会,早已经多元化,人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都在不停地演变,没有什么规定女人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男人应该这样应该那样。女人也同样可以追求新鲜感和挑战,就像一个男人改变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一样,一个女人同样可以改变一个男人的命运。
如果毛姆在世,他绝对不会喜欢现代奋起拼搏的新一代女性的。他的世界里,最最理想的女人莫过于塔系提岛上的爱塔了。
注:“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但却磨得很细”的意思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