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L分手时,对他说:“分手后,我们不用做仇人,也不必做朋友,路上相遇,招呼也免了吧,自此别后,永不相念。”
舍友都笑我太过绝情,为前任“打抱不平”。只是我一直觉得,这才是处理过期爱情的最佳方式。
前任,于男于女,皆是不可触碰的伤疤,一掀开,鲜血淋漓。据研究,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我们曾经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恋,成为彼此最亲密的爱人,这是一种幸运。分手,并不可怕,或许是丘比特射箭时打了个盹,你们终究要各行其道。但曾经相恋的种种,并不会随着一句“我们分手吧”而抹杀,我们终究做不到硬起肠子憎恨对方,也没办法夹杂着满心的不甘和遗憾做朋友,所以,再见面,我们形同陌路吧。
L是我的初恋,当年的我对爱情懵懂无知,当他在月下让我给他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时,我终究迟疑了,21岁,或许我可以试着踏出这一步。
L符合我心中对男朋友的定义,178cm的身高,酷爱篮球,音色动人,成绩也不错,外在条件我几乎挑不出刺来。
和很多普通大学情侣一样,逛校园、共自习、同吃饭成了我们每天的必修课。学校的每个角落,包括当时正在修建的新教学楼,都被我们逛了个遍;自习室里总会看到一对手里捧着书,眼神却在激烈“交战”的雌雄双煞;学校食堂和周边小吃街没有哪家我们报不出菜名的,最可耻的是最后我一周长了6斤,他却啥事没有,我一口鲜血梗在喉间啊。
我们一起逛大学城时,刚好看到一出告白的好戏码。男子手捧鲜花,在马路中间单膝下跪,对着面前的女孩大声说:“做我女朋友吧!”女孩一脸娇羞的点头,两人幸福相拥,旁边围观的人一片“亲一个”“亲一个”的调笑声,却让女生的脸红欲滴血。我扬起一张羡慕嫉妒恨的脸,狠狠的掐了L一把:“这才是告白啊,太亏了太亏了!说好的单膝下跪呢,说好的红玫瑰呢,怎么到你这啥都没有就把我给拐跑啦!”L宠溺的刮刮我的鼻子:“谁让你那么好追呢。”这下我倒是真的生气了:“怪我咯!”说着就要走。他突然从后面抱住了我:“傻瓜,因为我知道,如果我那么高调的跟你告白,以你的性子,肯定就会跟现在生气一样,掉头就跑,我只是比你更懂你而已。”其实,我知道,他说的对,我终究是经不起那些浮夸的浪漫。L喜欢种植,他家的园圃里种满了各种花,他承诺,会将明年的第一朵玫瑰亲手送给我,这才平息了这场无理的小闹剧。
年轻时的我们跟恋人相处时,总是有着无限的活力。每天九点晚自习结束,原本已觉累的不成人形,可看到恋人的那一刻,却猛然精神振奋。我喜欢撒娇的在他怀里赖着,他会拉着我一起去吃夜宵,在我不断抱怨自己又长胖了的时候,他会动动搂着我的胳膊,意味深长的说一句:“难怪感觉自己胳膊最近短了。”
吃完夜宵,逛校园是必不可少的消食运动。平时已经看得腻到不行的校园,朦胧的月色下却透着另一种魅惑人的美丽。经过湖边,我们会偷偷吓唬在月下练英语口语的同学;路过教学楼和漆黑的地下停车场,L又会用及其诡异的声音说着他看过的恐怖片情节,而我则会慌不择路的尖叫逃跑,留他在身后笑的前仰后翻;到了超市门口,他又会用很多食物诱惑我,当我在进去与不进去时纠结,他却已经从超市中提着零食袋大模大样的走了出来。
是你告诉我冬天恋爱最合适因为爱情可以让人暖和
我可能不知道爱情原来也会老迷迷糊糊跟你在冬天拥抱
是你告诉我爱你不需要承诺因为你怕季节过了爱丢了
你可能不知道我已陷入你的牢冬天过了而你不再需要我
我终究没有等到第二年那朵最早的红玫瑰,我俩的爱情冻死在了前一年的寒风里,苦苦支撑,终于在来年二月份,一切结束了。那一年,不管是学业还是学生会工作上,他都大不如前,导致老师和主任将原本许诺给他的给了别人。我忘不掉那一阵他的颓废,让我心痛,我努力苦劝他,想让他不必太过在意别人眼光。他开始向以往的踏实勤奋背离,抱怨老天对他的不公,恶意揣测那些一开始不如他,最后却散发出耀人光芒的同学。一开始我怕说的太重会打击到他,总是旁敲侧击的提醒他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可是收效甚微。渐渐地,他的抱怨越积越多,仿佛生活除了这些就没有其他的闪光点。我开始感到烦闷,一次次的劝说无果下,战争爆发了。我们的感情成了莫名的牺牲品,败于他的自我,死于我的“正义”。
这一段感情来的迅猛,如龙卷风,走的果断,我初尝爱情,却败得狼狈不堪。于他而言,我不敢妄加揣测,是开始时的甜蜜回忆,抑或是结束时的面红耳赤,哪一段让他夜半魂牵梦绕,我不知道。至少我可以确定自己,失恋的一个月内,每每午夜梦回,皆是哭到失声。
我跟自己说,爱情是孕给自己的礼物,不要去在意别人的眼光,可是,我们的爱情亡在自以为是的本性中。
故事到此本该画上句号,虽然遗憾收尾,至少心存感念,可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
分手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我接到L的一通电话,接电话前我犹豫好久,到底用什么语调跟他叙旧才最合适,一分钟后我发现我错了,错的一塌糊涂。
电话接通,我们谁都没有说话,稳健的呼吸声透过无线电波清晰的传入对方的听筒中,30s后,他终于开口了,他一开口,却让我一下子如五雷轰顶般蒙了,他说:“我的舍友说你是因为出轨才和我分的手,我觉得很好笑,就想告诉你一下,我其实是相信你的。”
我的第一反应是愤怒,三秒钟之后我却释怀了,我觉得自己夜半流的眼泪都是当初看上他时脑子进的水,我异常平静的跟他说:“L,首先我无愧于我们的这段感情,信不信随你,其次,对于出轨,你可以不相信我对你的感情,但请你尊重我的人格。我只想说,以后我希望我们不用做仇人,也不必做朋友,路上相遇,招呼也免了吧,自此别后,永不相念,当你开始播下这个号码时,就证明你已经不相信我了。”
我没有给他辩驳的机会,果断挂了电话,至此,我们算是真的完了,我突然感谢他的这通电话,至少我不会对他再有任何不该有的留恋,至此过后,各安天涯。
前任是朵带刺的玫瑰,扎过之后,必定带出些许血丝,量大量小,取决于你紧握时的力道。
但不管流多流少,伤口却永远也抹不去。唯一不让自己受伤的办法,不去关注,淡漠他,至此成为世上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