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最初的合伙协议和施永宏的格局,张勇想控制海底捞并非易事。』
【戚谦说】
说起海底捞,或许你会想起那儿服务员的微笑、抻面小伙的舞姿、香辣美味的火锅,但咱只从股权的角度解读海底捞。
海底捞的股权架构从四人各25%,到两对夫妻各50%,再到张勇夫妻持股68%,控制权问题逐渐解决。
在海底捞实施股权激励后,张勇通过间接控股和直接持股的巧妙设计,仍牢牢把握着海底捞的控制权。
更让人唏嘘的是,海底捞成立13年后,施永宏夫妻将18%的股权转让给张勇夫妻,价格竟是13年前原始出资额的价格!
在海底捞股权变化中,最初股东协议中关键内容约定的重要性淋漓尽致。
当然,股东对合伙协议的信守同样值得尊重。
01
拉同学及女友创立海底捞
张勇1988年从简阳市空分技校毕业,施永宏是其同班同学。
在拖拉机厂工作6年后,张勇于1994年召集女友舒萍、施永宏及其女友李海燕,凑了近万块创办海底捞,四人各占25%的股份。
2004年,张勇夫妻和施永宏夫妻各占海底捞50%股份。
公司发展快,仨股东似乎落伍了,张勇让妻子舒萍和施永宏夫妻先后离开海底捞。
2007年张勇从施永宏夫妻手中以原始出资额的价格购买其18%的股权,张勇夫妻合计持股68%,成为海底捞绝对控股股东。
2009年,简阳市静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静远投资公司)设立,张勇出资2080万元,持股52%,舒萍、施永宏、李海燕分别出资640万元,各持股16%。
同时,静远投资公司又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底捞公司)的股东,持股50%,张勇本人在海底捞公司中也持股25.5%,并任职董事长,其余三个股东均持股8%。
其他股东杨宾、陈勇、冯伯英、袁华强、杨利娟、苟轶群,在海底捞股权激励后紧紧跟随张勇。
02
海底捞控制权的设计与调整
股东贡献差距大,股权比例再不变,贡献大者心态失衡在所难免,一如罗辑思维的罗胖。因此,股权的适时调整非常必要。
在海底捞发展中,张勇始终处于核心股东地位,而施永宏则为辅助角色。
牢抓股权不放松,其他股东难调整,这是我们通常看到、遇到太多股东在公司高歌猛进时的正常表现。
拥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才可在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甚至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上说了算。而张勇在持有50%股权的基础上,就从施永宏夫妻手中购买了18%的股权,应有高人设计。
施永宏夫妻转让18%股权当时所对应的巨额价值竟以原始价值顺利解决,不必过于惊诧,这主要得益于最初在签订合伙协议时的缜密设计。当然,也离不开施永宏的豁达、格局和情怀。
让更有能力的股东带动公司飞速发展,只要蛋糕足够大,即使持股比例较小,照样赚得盆满钵满。这,需要心胸。
从海底捞的股权架构可以看出,张勇在静远投资公司持股52%,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已间接控制静远投资公司在海底捞公司的50%股权。
静远投资公司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虽未过半,但张勇在海底捞公司直接持股25.5%。因此,张勇在海底捞公司即拥有72.5%的控股权。
在这个股权架构中,张勇对海底捞公司的控制权不受其妻子持股比例的影响,这种设计比夫妻合计控制公司更为有利。
在海底捞公司,张勇系第二大股东,其持股比例超过另外三个创始股东持股比例之和。
在海底捞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时,张勇对股权架构重新做了调整,通过控股创始股东全部持股的静远投资公司和自己直接持股,将公司控制权牢握手中。
03
不可忽视协议约定股权调整
想做一号股东,意识到公司控制权重要性的创业者与日俱增,但未必都能下功夫去透彻捋清商业模式、挑对真正合伙人、公平搭建股权架构,从而确定更适合公司的控制权方案。
没有一成不变的股权架构,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控制权的设计方式也有差别,更要适时调整。
知道将来需要调整持股比例,千万可别忘了约定调整的时机、比例和价格等关键要素。当然,预留期权池也是可采取的方法之一。
股权一号提醒,别只看海底捞的表面红火,还应看懂张勇对公司控制权的巧妙设计。
这,其实也是一门艺术。
(作者戚谦,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