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楚烽踏进店铺,这家位于巷尾店铺的招牌破旧不堪,摇摇欲坠,两旁的春联也被雨水洗刷得发白。
楚烽不禁纳闷,用胳膊肘怼了怼身旁的老王,说:“欸,老王,你打听的是这家店吗?”
“应该是这里没错。”老王是楚烽隔壁的邻居,前些日子,和自家媳妇大吵了一架,夫妻俩闹到了离婚,但是老王不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于是就这么一直僵持不下,两人现在也分居了。
就在这个时候,老王公司的一个同事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有一个非常神奇的药店,只要去了一次,什么郁闷啊,烦心事啊,就会通通没有了。
老王半信半疑,但还是约上楚烽来这个所谓的神药店来一探究竟。
楚烽是个谈不上出名的作家,仅仅也只是被这个小县城的人有所耳闻。几个月前,楚烽也是和自己的女朋友江小春吵了架,据说两人吵得也是相当激烈,老王亲眼看见他俩在门口摔碎了一瓶玻璃装的可乐。
两人刚踏进店里,就听见后院一阵锅翻碗打鸡飞狗跳,正想探头看个究竟,一条毛色污泽的金毛犬衔着一个馒头一瘸一拐却十分灵活地从后院窜了出来,后面跟着个手持鸡毛掸子同样一瘸一拐的老汉,“站住,你这条狗贼,偷老子东西,看老子不打死你!”
那狗一下躲到楚烽后面,那老汉这才发现自己的店里进来两个大活人,“你们是谁?”
老王上前一步,说道:“您就是那个可以让人忘记烦恼的神医?”
那老汉摆摆手,说道:“可以让人忘记烦恼这不假,不过神医谈不上,鄙人吴老七,圈子里的朋友尊称一声七爷。”
老王一把握住吴老七的手,像是握住了救命稻草,“七爷啊!七爷,你可得帮帮我,我为了这破事都已经几天没合眼了,我他妈都想找根绳子自己吊死自己啦!”
一旁,楚烽细细打量了这个药店,普普通通的柜台,普普通通的药材,丝毫没有特别之处,与一般的中药房无异,甚至在装修上来说还有差于前者。
“吴掌柜,”楚烽开口道,“您怎么帮我们祛除烦恼呢?您这店看起来和其他的店没有差别啊。”
“本店的秘药当然不能就这么毫无防备地放在外面,两位请随我来。”
吴老七将那药材柜往后一压,“咔”的一声,药柜缓缓移开,那药柜后面竟还是个密室!
两人面面相觑,还是走了进去。
二、
这密室是个十多平的小房间,大部分空间都被那放满玻璃罐子的架子占用,楚烽盯着那一架子排列整齐的玻璃罐子,每个罐子里面都装满大小不一,颜色艳丽的药丸,甚至有的还发着淡淡的荧光。
楚烽可谓是大吃一惊,他这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多如此奇特的药。
“来,两位为了什么而烦恼呢?不妨说说吧,老夫也好对症下药。”那吴老七往一张师爷椅上一坐,又给楚烽和老王泡了两壶茶,然后随后往手边的香炉里插了根香。
“我先说吧,”老王喝了一口茶,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男人叫老宋,这个混蛋和我老婆有一腿!”
楚烽看向照片,照片里那个叫做老宋的男人正拥吻着身旁的女人,那女人,赫然就是老王的媳妇。
“这狗娘养的在酒吧和我老婆亲热被我一个熟人给拍了下来……”老王猛干一口茶。
“关键这货不但比老子长得帅,还他妈挺有钱,真是去他妈的!”老王越说越激动,就差把手上的茶杯丢出去了。
“嗯嗯,”吴老七若有所思地听着,说道,“我已经大致明白了。”
他站起身,在架子上搜寻着什么,他从倒数第二排的架子上拿下来一个罐子,倒出两颗绿油油的药丸,桌子上一拍,“一千一颗,即服见效,谢绝还价。”
“我靠这么贵,这药能行吗?”老王狐疑地看着这两颗药。
“这您放心,我们吴家世代行医,总共治了三十多万人,还没有人说不好用的。”吴老七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好,我就试试!”老王一咬牙,掏出一千块钱丢在桌上,拿起一颗药丸,水也不用就吞了下去。
却是呜呼一声就躺倒在地一动不动。
楚烽吓呆了,指着地上的老王说:“这是怎么回事?”
“别担心,别担心,正常,正常现象。”吴老七笑嘻嘻地说道,“小哥,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烦恼呢!”
“我?和他差不多吧。”
“和老婆有关?”
“是女朋友。”
“失恋了?”
“吵了一架。”
“我明白了。”他有在架子上拿出另一个玻璃罐,倒出一颗黑色的药丸,“一口价,一千块,可不要觉得贵,我跟你说,前几天有一家药厂来收我家的老方,说是批量生成,每年分我几个亿,我没答应,我说老百姓辛辛苦苦挣些血汗钱,我们要是……”
“行了!”楚烽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摸出一千块,“我要了!”
吴老七哈哈一笑,收好钱,小心翼翼地把药丸放到一个小盒子里,包好递给楚烽。
这时,老王才慢悠悠地醒过来,托着脑袋,迷迷糊糊地问道:“这是哪?”
“王先生,你还有烦恼吗?”吴老七满脸笑容,轻声轻语地问道。
“烦恼?我能有啥烦恼?”
“看吧!”吴老七满脸神气地指着老王向楚烽炫耀道。
三、
楚烽和老王走在回小区的路上,两人身后还跟着一只一瘸一拐的狗,至于为什么会跟上来,原因是楚烽给了它半块吃剩下的面包。
“老王你要去哪啊?”楚烽问道。
“回家啊。”
你们不是分居了吗?楚烽差点脱口而出,这才想起来老王已经磕了药。
老王拿出钥匙,打开家门,迎来的却是一声大吼,“你还有脸回来,你滚出去。”
只见老王媳妇叉着腰,站在门口,一脸鄙视之色。
老王先是一懵,然后更懵地说道:“你是谁啊?这是我家啊?”
楚烽在一旁看着这幅光景,呆住了。
四、
楚烽坐在自家沙发上,手里不同把玩着那颗黑色的药丸,看到了老王的状态,他更加难以抉择,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一旁,那只跛脚狗正狼吞虎咽地吃着楚烽昨天剩下的午餐肉罐头。
“你真的要吃这药?”
“我不知道,等等,你会说话!”
那狗不屑地抬抬头,“这年头是个狗都会说话了,还没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小金,呐,我说,那个庸医在茶里和点的香里都动了手脚,你不会没发现吧?”
“那又怎么样?至少这药是真的。”楚烽没有看他一眼,仍然盯着手里的药丸。
“这药可是会上瘾的哦!”
“这药还是毒品?”楚烽不可思议地盯着药丸。
“遗忘本来就是一件容易上瘾的事情。”
“……”
“呐,你能给我说说你和她的故事吗?”
“嗯?”楚烽这才抬头看向小金,“小春吗?可以啊,我和江小春是大学的同学,当时的我不过是一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写手,而小春已经是话剧社的头牌明星了,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之后,话剧社邀请我去为他们的春节表演节目拟写剧本,为了塑造角色形象,我和小春聊了很多,我们聊到了莎士比亚,聊到了鲁迅,聊到了太宰治,还一起讨论了京剧,和她一起交流的时候我很开心,我在小春身上获得了很多的灵感,那个时候是我创作生涯的高潮,后来日久生情,慢慢的我们就在了一起。”
“那你想把这段记忆给忘掉吗?”小金说。
“当然,不想。”
“那你还想这么半天!”小金极具人性化地翻了个白眼。
是啊!楚烽恍然大悟,自己是个胆小鬼,明明已经得到了爱情的甜蜜,却不堪承受结谛羁绊时的痛苦,真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楚烽自嘲地一笑,将一千块买的药丸丢进马桶。
这时,楚烽的电话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来电显示,
“江小春”
——从来不是药让人遗忘,而是人自己想着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