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和归纳法在哲学争论的一大问题。
归纳法,当我们找到经历中有关联的事物,从而对这些东西的特征作为归纳。这样的行为叫过归纳法。归纳法是基于经验的性质来作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认识到的事物都是基于我们自己的经验。
例如:母鸡有鸡冠、公鸡也有鸡冠。得出鸡都有鸡冠
演绎法,当我们经历中没有相关联的事物,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我们已经经历过的,或者是归纳到的最为基础去推理。是一个因为 A 所以 B的过程。
例如:猫总是会死,一跳是猫,所以一跳会死。
我们所认识事物的方式,绝大多数都是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例如为什么知道电梯会动,看到一个新的 APP 的时候,为什么会知道新的按钮是干嘛用的。
最后,这两个方法有什么用呢?
虽然看哲学问题的时候,了解到了这个方法,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都在潜移默化的在应用着。了解到这两个方法到底有啥用呢?
我想到以一个游戏中的行为来解释 这件事儿。(归纳法)
当我们不知道如何行动的时候,总是趋向于模糊的根据本能和记忆(经验)去行动。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归纳,就会变得很没有效率,虽然最终能够达到目的,但是会走一些弯路和做一些无用功。如果归纳出行之有效的经验行为,那么依据这些归纳的理论,做事情就会更具备效率和效果。
这个方法可以推及到所有的工作和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