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并强调“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围绕党建抓扶贫,对促进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常言道“火车跑得快还要车头带”,如果说经济发展犹如一列火车,那么基层党支部便是这列火车的车头。在强化村党组织功能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深入宣传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引领群众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脱贫攻坚整体规划,通过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拓宽村集体收入来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关系到党能否联系发动和带领人民群众去完成党的任务。
“党建筑基、精准施策、政策集成、责任包干”。给钱给物,不如有一个好支部;支部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抓住关键,把加强村支书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村一把手队伍。要把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党员群众吸纳进村“两委”班子,注重选拔重用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推行和深化从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要优化结构,坚持在“能人”中选“好人”,保持村班子队伍“一池活水”。
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对加强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