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散漫的爬起床,肚子已经饿的咕噜咕噜乱叫,飞快的起床穿衣,从狼藉的沙发拖过褶皱的西服,床头柜洒落的裤子,床底蜷缩的皮鞋,生硬的套在我这个标准的衣架子上,我是个闲不住的人,所以一般白天在家都会正装在身,皮鞋擦的锃光瓦亮,只是会松一松领结,让我在这窒息的房子里得以贪婪的喘上一口气。
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对凑的过,看着杯盘狼藉的厨房,顿时没有了胃口,杂乱无章的房间,看来真的是需要一个女人来打理了,我呆呆的坐在餐桌上,桌子上坚硬的面包像是生活的苟且,苦涩的牛奶,正如岁月的残羹。
我摸出一支烟,默默的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浓浓的吐了一口烟雾,瘫坐在椅子上,摸着被岁月刻纹的脸,颓废的胡子。
也许我真的应该勇敢面对她,解开心中的死结,明明二十九岁的我却要过中年人的生活,我觉得不公平。更多的,可能是不甘心吧。毕竟这五年来,始终没有忘掉。
翻了翻日历,距离她结婚还有14天,我想我应该干净整洁的出现在她面前,捂住心口的伤痕对她说出那声印象中不属于她的祝福:任冉,祝你新婚快乐!
带着些许释然,我在网上订购了一张回家的动车票,日期是距离她婚礼的两三天。突然想起了我和她共同的朋友王可可,翻了翻通讯录,可惜没能找到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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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冉在我心里一直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是个特别好说话的人,自己的手机无条件的给班里男同学女同学轮流使用,好像在他们看来任冉的东西,那就是公家的东西,谁想用谁用,以至于后来手机都不知道在谁手里。
闺蜜与男朋友一样,必然是互补的性格,要说任冉的铁闺蜜,那最值得说的,就数“暴怒狮子”王可可了。
王可可,我一直尊称她为“大侠”。是觉得她识大体,慷慨仗义,所做所为像极了电视剧里边的正派人物,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行动果断,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
相反的是,我这个天秤男倒有些扭扭捏捏,拿捏不定,曾不知多少次大侠帮我追求任冉,被我的犹豫不决推脱掉了,不管怎么说还是挺感谢她,当初还开玩笑的说,以后和任冉结婚,一定给她包一个万元红包。不过,貌似也没机会了。
都说:要搞定女神必先搞定其闺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拖许秋帮我要到大侠QQ号,当然了,代价就是,分一半我舍不得抽的那一条软云香烟!
那时候偷我爸一条烟能抽好久,好不容易搞到手一条软云香烟,就被许秋这瓜娃子分了一半,当时还威胁我说如果不分他就告诉任冉我喜欢她,毕竟那时候纯情的我这招最致命。
我忐忑的输入得之不易的号码,等了一上午都没有通过验证通过,晚上中午是通过了,键盘摸索你大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叮咚”QQ经典的提示音响起。
“你是谁?”
“我叫余生。”我礼貌的回答着。
“你就是余生?电话号码发过来!”大侠强硬的态度让我觉得有些不自在。
“干嘛?”我小心翼翼的问。
“叫你发过来你就发过来,墨迹死了!”
我瞬间无语,冥冥之中有一股强大的气场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喔”,我还是乖乖交出了我的号码,我当然还在想,这特么是要干嘛?!
“明天晚上八点,广场见!一定要来!”
当时我是彻底懵逼了,这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到底卖的什么药?!难道???(其实我当然想的是:要打架的阵势嘛?!)
战战兢兢一整天,就好像是敌人躲在暗处手持弓箭,张满了弓等待目标出现一击毙命的心惊肉跳,好不容易熬到晚上,我提前大概半个小时来到广场,呆坐在一角,像是等着被皇帝翻牌临幸的妃子。
“dalingdalingdaling”
手机响了,像是影视剧里特务接头似的环顾一下四周,谨慎的接起电话,轻声说了句:“喂?”
“余生嘛?”
“我是。”
“我是王可可,你在哪儿?!”
我看了看四周,好像并没有人拿电话。
“我在广场南边这个楼梯这儿块儿。”
“我分不清东南西北,你就告诉你你在左还是右!我去找你!”
“左边梯台坐着呢,白色外套,牛仔裤,红鞋子。”和痛快的人说话就是一口吐沫一个钉。
“你等着!”
听到王可可这样狠狠的说,顿时觉得心有余悸,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臂膀,心说,论打架,我应该打的过一个女生吧?
“你就是那个叫余生的?”
我抬头一看,瞬间有些眩晕。
我知道面前此人就是王可可,乍听到这名字,你一定觉得是个温柔可人,含羞待放的女生,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她性格大大咧咧,行动也是风风火火,说女汉子我觉得不是那么贴切,或许可以用真汉子来形容她,可能是因为家中独女的缘故吧。王可可有些胖,有些高,一七零的身高女生少有,如果用她自己话来形容她,那就是五大三粗。此时正双手叉腰站在我面前,不禁想起了华哥的那部电影,《大块头有大智慧》。或者说就像是方便面包装袋,图片与实物不符……
“啊,我就是余生啊?!”我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问候吓够呛。
“没事儿,我就是来看看你!听任冉说你很搞笑,逗她直乐,有没有这回事儿?!”我听的这话觉得不舒服,怎么感觉眼前这位更像是她男朋友?护犊子的味道这么重?!
“有什么问题?”我开门见山的说道。
“我以为任冉说的是怎样的风度翩翩男,没想到,竟然是个瘦猴子,不管怎么说,我看你顺眼,以后有什么事就跟我说。”说着她和我平起平坐,“友好的”拍了拍我的肩。
我心里是开心极了,又拉拢了个追女神联盟社员不说,还是自己送上门都不用我主动贿赂的,看样子,还是一员悍将啊!
“喔,好啊,那真是谢谢你了。”我特真诚的看着她说。
“你这么客气可就是你不够意思了,把我当什么人了?”王可可嘟囔着,有些忿忿然。
“没有没有,就是感觉你身上有股江湖气息,像行侠仗义的大侠。我以后就叫你大侠吧?”我试探道,因为不摸脾气,很怕弄巧成拙,那就不是本意了。
“随便你怎么叫!你是不是喜欢任冉?”
“喔,还行吧。”听到这个名字,仿佛身体的每根神经都被挑起,有些亢奋。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最看不惯一个大男人对待爱情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暴怒的狮子又被激怒了,眼睛都要喷出火来,整不明白为啥火气那么大。
“嗯……我那个……挺……喜欢的。”说这话的时候我低着头。
“瞧你那个怂样!任冉又不在!还要把你胆子吓破了呢!”大侠上嘴唇往上一挺,鼻子撑的大大的,翻着白眼,深深给了我个鄙视。
“是的,我喜欢她!怎么的吧!”
好像不被她这样逼迫着,我是不会痛快说出来一样,就这样矛盾着。
“这特么才叫男人!哈哈,爱在心口难开,你以为你是在唱歌啊!勇敢去追吧!”难得第一次见大侠如此畅快的哈哈大笑。
“马上毕业了,我不想耽误她学习,还是等毕业以后再说吧,更何况她可能不喜欢我。”
“我会暗中帮助你的!她耳根子软,我看好你啊!”大侠站起身来再次拍了拍我的肩膀。
还是挺感谢大侠的一番说教,让我有些信心应对自己的胡乱猜忌,在外边我是个玩的溜,脸皮比城墙拐角还厚的人,不知道怎么着只要面对任冉就如此这般懦弱,当时我在想,是上天给的这份真爱姻缘吗?
算了算,大概追任冉追了四年,这四年里,基本上任冉的朋友闺蜜通通被我发展成追女神联盟的一员。无疑大侠是最给力的主帅。
以至于后来她们都叫我套路男,我也供之不讳,我的心思不算缜密,手段也没有多突出,我只是觉得追求的时间和我内心爱意是成等量正比的,就算追求十年,如仍不改初衷,就等同于说:她,是我人生路上必不可少的风情,无论昙花一现还是花开一夏。
天秤座的人,大多奉信那么一句话,付出和回报一定是相同的,我暖和你的同时别冰了我的心,爱情一样,友情也是。如果默默付出看不到一丁点希望,便会退出这沼泽的泥潭,无论前方的景色又多么宜人。
如果碰到的是个冰冷的双鱼,那可能是两边的称子上各一条吧,永不交集,始终平行。
爱情需要耕耘,更需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