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曾说:“什么是教育?教育就是忘掉在学校所学之后剩下的东西才叫做教育。”那些课堂上记住的公式会淡忘、背诵的课文会模糊,但教学中沉淀下的思考习惯、共情能力与做人准则,才是伴随学生一生的宝贵财富。这也正是《普通教育学》留给当代小学教学的深刻启示:好的教学,永远要在“教知识”之外,为学生留下更长远的“教育印记”。
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中提出“教育性教学”原则,强调的是教育和教学互相影响,缺一不可。知识传授的过程,必须同步融入品德培养、习惯养成等教育目标;而品德教育也需依托具体的学科教学落地,避免空洞说教。这一原则其实是藏在了我们各学科的日常教学实践中,实现了知识学习与成长教育的自然融合。
比如:教学三年级语文《司马光》一课,教学的基础目标是让孩子认识生字,理解句意,梳理故事脉络。但真正体现“教育性”的,是对故事背后精神的挖掘。在孩子读懂课文内容后,教师可以引导提问:“其他孩子遇到同伴掉瓮,选择的是‘弃去’,为什么司马光能想到‘持石击瓮’?”通过讨论,孩子会发现司马光具有“冷静”“敢想办法”的可贵品质。接着再结合生活延伸:“如果看到同学不小心把文具碰掉在地上,或者有人在走廊里奔跑差点摔倒,我们能做些什么?”此时,“乐于助人”“遇事不慌”的品德教育,便依托课文学习自然渗透,孩子既掌握了语文知识,又理解了该如何践行良好的品格。
数学教学同样能承载“教育性”目标,让孩子在学习抽象知识的同时,培养规则意识与价值观。二年级“平均分”的教学中,教师通常会设计实物操作活动:让小组将12块橡皮分给3名同学。这个过程中,有的小组会出现“有人多拿、有人少拿”的情况,进而引发争执。教师不会直接干预,而是待矛盾出现后,引导孩子思考:“为什么会吵架?怎样分才能让每个人都满意?”通过实践与讨论,孩子会自主得出“每人数量一样多”的结论,进而理解“平均分”的数学概念。此时教师再顺势延伸:“‘平均分’讲究公平,就像小组合作时,每个人的任务要公平分配,分享东西时也要考虑到大家的需求。”这样一来,孩子不仅学会了“平均分”的计算方法,更在实践中体会到“公平”的意义,这种从知识到价值观的转化,正是“教育性教学”的精髓。
从小学课堂的实践来看,“教育性教学”不是将知识与教育生硬叠加,而是找到二者的契合点,让教育融入知识学习的每一个环节。正如赫尔巴特所言,教学若缺乏教育,便失去了灵魂;教育若脱离教学,则成了无源之水。只有让知识传授与品德培养同频共振,才能真正实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标,为孩子的成长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