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子角落里的丹顶红要开了。长长的花剑托着饱满的花苞,正含苞待放。不仅如此,另一只花剑也紧随其后,从种球的另一侧小心翼翼地探出了小脑袋。
丹顶红是一位亲戚送的。刚到家的那年抽了三个花剑,开得很艳。到第二年的时候,因为感觉花盆太小而且盆土也出现了板结,所以换了盆土,顺便也换了一个大一点的花盆。
一直到去年,大概养了5年的时间。在五年的时间里,它一次花都没有开过。不过,叶子长得倒挺漂亮,特别是刚刚长出的嫩叶,修长肥厚挺直,在植株两侧交叉平行地对称生长,煞是有趣和可爱。
因为繁殖太快,两年多的时间,就能分化出满满当当的一大花盆。期间分株过几次,选了最大的种球进行了留存,其余的小球都丢弃了。因为不开花,所以也没报多大的指望,一直以来都是当作赏叶植物来养护。
一直到去年,无意间得知丹顶红之所以只长叶不著花,原因可能并不在它,而是因为我的种植方式不对。种植时,种球需全部裸露在外,只把根系掩埋。而我一直以来,都借鉴百合的种植方式,把整个种球进行深埋。
今年春天的时候,采用了正确的种植方式重新进行了种植。这不,才至暮春,花朵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绽放了。惊喜之余,我也不禁感慨:“花不欺人亦不负人,所有的责任全在于种植者——养花人不懂它。”
现在想来,我对这株花是有深深愧疚的,虽有养护之恩,可那全在于我的主动和自己的一厢情愿。就它的本性来讲,我想它应该是更喜欢生长在野外。得阳光沐浴,承雨露滋养,受霜雪之寒、飓风之苦,然后独自生长。这一点从路边被丢弃的原本圈养的花草就可以得到很好的验证。被随手丢弃在路旁的它们,只需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可以生长成一大片。子子孙孙,家族繁盛。
所以,为了满足心中那“狭隘粗俗”的审美,就把一株花圈养在一个小小的花盆里,并按照自己的心思对它左右摆弄,修修剪剪,这本身就是一种自私和卑鄙的行为。当然你也可以腆着脸说,是我对它养护,给它松土施肥予以浇灌,可是说到底,这只是一种控制,你想独占它的美。这样的养花人可以会成为一个不错的花匠,可终究算不得一个“爱花人”。
爱花人应该“是欣赏,是帮助,是分享”。欣赏它的美,只远观不亵玩。是帮助,是扶起一株遭到踩踏的路边花朵,拉住一个只顾埋头向前走,却浑然不知已经蔓延到路中间的藤蔓。是和它们一起分享生命力量在它们身上绚烂绽放的美艳瞬间,以及这份绽放让一颗柔软的心脏所感受到的感动和温暖。
普通养花人的爱,产生不了感动,也没有温度,它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是一个人的自我陶醉和孤芳自赏。一朵花的花朵根本不需要长这么大,大到已经严重破坏了整株植物的比例与协调。一朵花的颜色也不需要那么艳,当一种色彩太过浓烈,盖过了其他的颜色,色彩本身也就变得单调和粗鄙了。
但是为了存续,它们又不得不迎合人的庸俗审美,不得不异化,不得不把自己塑造成现在这个“鬼样子”。
养花人都曾自诩自己是爱花人,可真正的爱花人可能根本做不得养花人。
世人养花无外乎两种,一作商业交易之用,二作圈养观赏之用。商用交易自不必说,花在养花人眼里只是一种商品,为了追求短暂的好看捞个好卖相,当然可以枉顾它的大生命,不惜用暗黑科技手段提前透支耗尽它的生命力,更有甚者用油漆来粉刷它的叶片,以达到鲜艳奇巧的效果。
养花是一种手段,商用交易才是目的,为了达到目的,手段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这在我们,称之为“智慧”。
圈养之物,虽为个人财产,自然应当悉心呵护。可是财产到底只是人的一种“附属之物”,它的全部作用只是人作为炫耀和消耗的“物”。我爱护它,它“属于”我。
你可以和一个人交朋友,但绝不可能和自己的奴隶称兄道弟。花在于你,就是一个奴隶的存在,它的所有存续目的,只是按照你的意愿为你开出一朵花,而你的所有呵护和照料,也全都是为这个目的去付出的“无私”辛劳。
就像这颗丹顶红,经历过五六年的苦苦挣扎,想用尽所有的生命力量开出一朵花,可是它不能。它得独自承受这份绝望,随时面临着因为开不出一朵花而惨遭无情抛弃的命运,忍受着恶毒的咒骂和无端的抱怨。而这所有的一切错并不在它,并不是它不想开花、不能开花,是因为你自己一厢情愿的愚蠢和无知剥夺了它的权利。这对它是不公平的。
今年它早早的开了花,长长的花剑上顶着一个高贵的头颅。挺拔,高傲,清冷。风吹过,它不晃动分毫,只是冷冷地对你睥睨,一双高贵平静的眼眸里闪烁着鄙视与不屑。
它是受害者,这是它的尊严,更是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