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基础比率与思维定式

阅读笔记第294/ 365天

今日阅读《思考,快与慢》

[美]丹尼尔·卡曼尼 著

              胡晓娇  李爱民  向梦莹译

第2部分:启发法和偏见

第16章:因果关系比统计学信息更具说服力

一、因果关系基础比率与思维定式

1.思维定式。

思维定式是指人们会(至少暂时会)将自己对某个团体的看法延伸到这个团体中的每个成员身上。例如中国人会功夫,外国人认为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功夫。这就是一种思维定式。

思维定式是我们对不同范畴事物的看法。我们会在记忆里存储与所有这些范畴的事物或人相关的一个或多个“规范的”典型性形象,当这些范畴具有社会性时,这些典型形象就会称为思维定式。

思维定式认为团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具有某种倾向,符合因果关系。

2. 统计学基础比率与因果关系基础比率。

在下面的情境中,我们如何判断出肇事出租车的概率?一位目击证人辨认出肇事出租车是蓝色的,警察确认目击者在当时能够正确辨认这两种颜色的概率是80%,错误的概率是20%,另外一个重要数据有两种描述方式:

一个描述:这座城市85%的出租车是绿色的,15%是蓝色的。

在这个表述中,这座城市两种出租车的数量与出租车肇事后逃逸,很难产生因果关系。大多数人在做判断时会忽略这个数据。

另一个描述是:在这座城市出租车造成的事故中,绿色出租车占85%。

在这个描述中,我们很容易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开绿色出租车的司机都很莽撞。我们很容易将莽撞与肇事逃逸产生因果联系的相关事实。

第1种描述是统计学基础比率,它是指某一事件所属类别的事实总量,与单独事件无关。当人们手头有与该事件相关的具体信息时,很容易被我们忽略。

第2种描述是因果关系基础比率,它被视为个别事件的信息,会改变你对单独事件的看法。人们很容易将这一比率与其他具体事件的信息结合起来考虑问题。

在敏感的社会情境中,我们不想根据某个团体的相关统计数据,对个人作出可能是错误的结论,换句话说我们反对利用因果关系基础比率。

我想到:

1.我们经常用思维定式来对个体作出判断。

例如:我们会认为山东的男士都很魁梧,所以见到略显瘦小的男士很难相信他来自山东。

2.用思维定式作出判断会产生偏差。

我们应该避免用思维定式对个人作出判断,这往往会产生偏见。

3.打破思维定式是需要付出代价。但这么做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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