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书桌的右前方是我最喜欢的童话《小王子》故事中的一个场景:飞行员坠落沙漠正在修理自己的飞机,此时小王子出现了,要求他给画一只羊。小王子那娇小的身材和脖子上标志性的长围巾,一度让我神思恍惚,从我正身处的雾霾世界飞离,投入到书里的那一个。
可能和大部分人不太一样,我第一次“结识”《小王子》是在十年前的英语课上,英文版:从Chapter 1到Chapter 3。最敬爱的老师Peter Fencott为我们每一位学生准备了一份A4打印的黑白讲义。那份讲义后来集满了忽高忽低的五线谱音符,Fencott先生成功将一段童话变成了曲调,令人印象深刻,从那天起我再也忘记不了小王子。那时候的小王子还不太出名,之后的这十年里他的名字却几乎已经无人不晓。我买过几次中文版小王子想要珍藏但遇到合适的时机最后总是送给朋友,完整听过好几种英文录音(只是从没有人能够超越Fencott先生),买了小王子的原版手稿画,看了电影……你看,有些东西从书里发芽然后长出来,就这样慢慢构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无法分割。
越来越爱阅读。家里榻榻米是我“升级版”的书柜,原先的双开门小书柜被我爸用作了工具柜。十几年前我妈“斥巨资”给我买下这个礼物,一直让我开心了这些年,到现在其实根本舍不得出让,但没有办法:书已经多到放不下,而家里也没有空间再多放一个柜子做工具柜。于是从此,我的书只能待在暗无天日的床底。小时候曾见到我爸亲手默写的古诗词,字迹优美、内容熟悉,可如今他也可以跟我说出“现在谁还读纸质书?不如卖掉吧”这样的话来。虽然我想反驳其实这几年电子书实质上对纸质书销售有正面促进作用,但转念还是浅浅笑了笑,又开始自顾自鼓捣起我那些老古董了。
虽然读了一些书,但是忘记的不算少。可以说直到今年年末之前我都读得不得要领。自从开始使用洋葱的方法读书,我才真正领悟:读书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开始之前就带着目的性。在翻开书的那一步之前,先思考并问三个问题,然后通过阅读目录序言进行微调,之后粗略翻读全书找出全局的模样。随后挑选感兴趣的章节进行重点阅读,找到你想要的解答。这种方法很适合阅读大部分方法论书籍,同时很好的平衡了理论枯燥的毛病,让阅读变成了解决问题的过程。
我的下一步目标是把已读书籍做一个初步整理和归纳,用新的方法做笔记。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美好的东西,真正成为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