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被人问到你有什么爱好?说出一大堆,但是有一种爱好从来不讲,那就是写作。因为我认为写作是最崇高的爱好,它只值得与拥有同样爱好的人分享。这不是做作,也不是矫情,因为只有同样热爱写作的人,才能够体会到写作能够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意义。
对于我来说,写作已经是我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就像早晨的那一缕阳光,它就像落日后的那一抹晚霞;它像一阵风,又像一首诗,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的精神世界。没有什么能够比写完一篇文章还值得开心的,没有什么能够让我迅速找到更真实的自己,除了写作。
我喜欢在文字的世界中旅游,每一本书就是一个景点,并且参观这个景点不需要门票,也不需要导游。我可以挑选喜欢的那部分风景去看,也可以长久在此驻足,回味一下场景,感受一下文风。偶尔也会问问自己:是否也可以创造这样一处景点,供志同道合的人赏玩?
如果,文字中的旅游还不够爽,也会抽个时间去真实的世界瞄一眼。看看黄鹤楼、逛逛故宫、瞅瞅卡萨布兰卡,想去便去了,即便它们不顺路。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感受别人的感受,也可以体会自己的感受,一旦被文字临幸,说不定会出现一首别样的诗句、或是一篇令人满意的文章。即便没有,也是值得的,因为每一个脚印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于己,写作,是我最崇高的爱好。它如同汗水滴落在大地一般,彼此相融而又彼此拥有。有的时候,我感觉到文字在血液里流动,偶尔伴随着音符起舞,那是一种美妙的体验。它可以参与任何一种其他的爱好,其他的爱好又因为有它而变得更加精彩。
于人,我想尽量帮助有同样爱好的人,保护这种爱好,维持住这种爱好。有人说,文人相欺。这句话我是不认同的,因为这句话只有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之下、在一定的时间段之内,才算成立。目前我们这个群里,各位大侠并没有相欺,而是相互鼓励共同探讨写作上遇到的各种问题。你们不会去抨击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打击任何一个人。我们都是用一种温和的态度去鼓励、去点评。没有相杀,又何来相欺?
又有人说,既然是那么崇高的爱好,怎么有那么多人想靠写作赚钱呢?写作,写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精神财富,靠写作来赚钱,不觉得是在玷污文字吗?说这种话的人,就好比在说:上班就上班,干嘛要工资呢?当然了,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付出了,期待有回报,这有错吗?
文人为什么就注定要穷酸,贫困潦倒?凭什么不能靠写作赚钱?你们不去拿圣人的眼光去读文章,却拿圣人的行为来要求作者,这算什么?这样的人,不用去理他,即使我们做的是慈善,他也硬要说我们在表现。我们在思考的同时,也揭露真相,没有去偷,也没有去抢,光明正大的赚点外快,有什么不妥呢?
话又说回来,靠写作赚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仅仅有这样一个目的,那才是问题。或者说他只想用写作去赚钱,而不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去感受生活,不去思考、观察生活当中的细节,那么他的目的是不单纯的。仅仅以赚钱为目的的写作,那才叫流氓。
爱好,只有在你认真、正确的对待它时,它才崇高。尤其是写作这种爱好,如果不爱,就不要勉强爱;如果不爱,更不要错爱!
写作,是我最崇高的爱好,我不能左右别人对它的看法,但至少我可以明确自己对它的态度:
写作,在正字之前,先要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