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两种人:慢读《中国国民性演变史》(5)

图:网络

有必要说明一下,写这种读后感,类似于拆书,基本上就是搬运,无非是让更多的朋友了解张宏杰先生,或者说了解一下我们身上的“国民性”存在哪些“劣根”、为什么会形成劣根。知道什么是劣根,至少不会希望别人“下跪”,更不会向别人“下跪”,更不会跑到公共场所去撒尿、丢国人的脸。那样的人,骨子里仍存在劣根性中最难根除的奴性。

前文说到了明朝。历史这条长河,一路流淌,泥沙俱下,毕竟有一定的自净能力,还算比较清亮。到了明朝,坏了,朱元璋全力以赴往河里排污,国民性由此发生了巨变。

明以前,士人不与朝廷合作,可归隐,或著书立说,或耕读自娱。到了朱元璋时代,没地方“隐”了。张宏杰写道:

朱元璋不能容忍在他至高无上的皇权之下存在另一种高傲,认为拒绝为他服务的士人必定是看不起他。他发布命令:“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在这道前无古人的“寰中士大夫不为所用律”下,苏州才人姚润、王谟因征召不至,被朱元璋斩首、抄家。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把左手大指剁去,以示不肯出山做官,被朱元璋“枭令,籍没其家”。中国士人从此失去了最后一块保持独立个性的空间。

明朝对人性的摧残,第十一章还会专门论述,本文且从略。且看张宏杰说清代:

到了清代,儒生出身的大臣们更被驯化得百炼钢成绕指柔。历代王朝莫不要求大臣们成为有操守的名臣,然而清代帝王却首次提出,一个大臣不应该追求成为名臣,因为过于坚守道德原则,也会妨碍他们不打折扣地、像狗一样地为皇帝服务。作为臣子,不但身体要属于君主,他的心灵也应该属于君主,不应该有任何自己的独立意志、个人尊严。雍正皇帝就曾直截了当地在《朋党论》中说:“你们各位大臣如果将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恶者恶之,是非画一,则不敢结党矣。”乾隆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奸臣”固然并非国家幸事,“名臣”的出现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国家只需要唯命是从办事敏捷的奴才。他说:“乾纲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因此清代这些饱读四书五经的大臣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无思想无操守,除功名利禄外无所关心。在皇帝明察之下,他们老老实实,卖命效力,以图飞黄腾达。皇帝一旦放松警惕,他们就会大肆贪污,尽一切可能盗窃皇帝的家产。他们选择了动物式生存。所谓操守、尊严和人格,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不着边际的空话。

皇帝需要奴才,然而汉臣却并不是想当奴才就能当上的,出身八旗的奴才也比汉臣高贵。未入旗籍的汉人,即便是位高权重的曾国藩,未经皇帝许可,也不敢自称奴才,否则会遭到弹劾。汉族重臣连奴才都不如,普通百姓的地位可想而知。

说了侠和儒,再来看最能反映社会精神面貌的文学作品。

春秋时期的代表是《诗经》。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诗经·召南·野有死麕》)

张宏杰偷懒,没翻译,来看余冠英先生的译文:

死獐子撂在荒郊,

白茅草把它来包。

姑娘啊心儿跳跳,

俏哥儿把她来撩。

森林里砍倒小树,

野地里躺着死鹿。

茅草索一齐捆住,

姑娘啊像块美玉。

“慢慢儿来,别着急!

别动我围裙,别惹狗儿叫!”

撩妹的诗,意思是有个猎人在野外打死了小鹿,用白色的茅草把它包好,用来作为献给少女的礼物。一个少女对他动情,他就趁机挑逗她。最后三句很生动地表现出那个少女和猎人一起走向密林深处的心情:轻轻地走,慢慢地走,不要急躁,不要碰我腰间的围裙,不要惹那黄狗吓人地汪汪叫。

张宏杰这样点评:

这首诗不直接写性,只是描写二人向林中深处走去的心情,多么含蓄,又多么自然健康!那时候的中国人并不认为性是一件见不得人的、需要遮遮掩掩的事,中国人的自然本性还没有被后来的文化阉割。

我在想,诗三百,那是孔子他老人家亲自把关,反复审查过的,这就说明那时的儒家也是一派天然,充满青春气息。《诗经》中的野性美,如今黄土高原上的信天游里还有一点影子,余者全是“正能量”,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周海宏“沉痛”地说:

“全国56个民族,个个能歌善舞,不善歌舞者唯有汉族。全球4000多个民族,不善歌舞者,还是我们汉族。”

问题在于,从前的汉族不是这个样子。周教授说,从前形容盛世,叫歌舞升平;从前的奢侈生活,叫声色犬马;从前的文人,讲究琴棋书画。汉族的不善于歌舞是后来的事,个中原因,周教授没有说。

说句偏激的话,当一个民族的自然本性被阉割后,一个比一个活得稳重,一个比一个活得正经,一个比一个活得老成,一个比一个活得不像个活人。

不说春秋,说唐宋。

张宏杰写道:

唐宋时代,中国人在思想上的原创力不再,但是文学艺术方面的创造力却突然勃发。唐诗展示了前所未有的艺术生命力,精神蓬勃,气象光辉。其风格或者高昂明朗,或者雄浑壮大,或者具“清水出芙蓉”的自然之美。宋词则为中国人表达情感开辟了新天地,其清新婉约和生活化更胜唐诗一筹。李泽厚说:“只要中国人还说汉语,只要中国人还用方块字在进行写作,那么唐诗宋词的魅力是永恒的。”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白《将进酒》)

看人家李白,劝个酒都劝得如此大气磅礴,你不喝,就不是男子汉;你不喝,就枉为大丈夫。后人划拳,四季财呀,六六顺呀,一副酒鬼模样。

张宏杰认为,宋代以前的中国,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它创造着,体验着,发现着,说自己想说,想自己所想,生机勃勃,生趣盎然。而宋代以后的中国人不但失去了创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整个民族只剩了一个外壳,没有了灵魂。社会如同一潭死水,散发出腐烂的气味,从上层到下层,人们都既狡猾又愚昧,既贪婪又懦弱。用汤因比的话来说,这种生活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它之所以能活着只是因为它已经僵化了”。(汤因比《历史研究》)如果说这几百年中国人有什么进步,那就是在政治厚黑学和民间骗人造假术上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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