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思想的高度概括,其深邃的智慧非同寻常。《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自”是指自己,“然”古意为燃。自然即自燃,内含自己发展、自己形成之意。道生化万物,天覆地载无偏无失,万物和谐共生,玄德玄同。人取法于地而生,地取法于天而生,天取法于道而动,而大道运行、生化之法就是自由竞争,自主发展。让万物在各自的轨道上自己去发展,自己去创造,自己去演变,这便是道之自然。
“常(恒)道”即客观运行之道,不因人的意识改变而改变,其运行遵照自身规律,周行而不怠。“非常(恒)道”是人类认识的的道,即以人的生理认知(如眼见耳闻等)与各种经验、知识所认知的道,此道会伴随人类认知的改变而不断改变。老子言:“道可道非常(恒)道。”已经告诉我们要以运动的思维看世界,除了道,没有什么是不变的。在无限的时间与空间中,恐龙时代的生灭亦如白驹过隙,地球在大道运行过程中不过一微尘,更何谈人之渺小。如何能让人类幸福生活,少受劫难,长长久久呢?老子教我们以不变应万变之法就是法自然。
道家思想的智慧都是来自对万物的观察研究与学习应用,其特点类似于现代仿生学的理念。让人们学习万物各异的本领,效法自然的各种原理,将其应用于人类治国、处事、科研、文化等等领域,以帮助人类在顺道而行的过程中得到和谐发展。古圣先贤们总结出了玄德、玄同、若水等等智慧,应用于世。如“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自化”与“自然”义近,它是说“万物”自行生化。又如“是以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圣人”遵循大道而行是为了辅助和配合万物达到自然状态。这也是人道“道法自然”的最终目的,顺应道的规律达到自然而然的状态,万事万物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