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消法》规定使用化妆品出了问题可以找销售者,但出了大问题,可能销售者无力承担或推诿,另还能附带找谁赔偿呢?
我们可以从包装上来寻找,按照规定,一般化妆品都应标注生产者名称,一种是依法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生产企业,另一种是具体组织实施生产行为的实际生产企业的名称。如果是进口化妆品还包括承担该产品安全责任的在华企业名称。它们就是责任方。
化妆品的实际生产企业是指与内容物接触的最后一道工序制作完成的企业。实际生产企业为境内企业的,按国产化妆品要求进行标签标注,实际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的,按进口化妆品要求进行标签标注。
企业为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的,就找所属集团公司。
现在大家知道了买化妆品之前要看准这些,免得出了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尤其是所谓代购,是很难有包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