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显示,2020年6月16日20时许,某市区锦春大厦迈索国际健身会所员工魏某某在给康复拉伸室对顾客王女士进行肌肉拉伸时,为看王女士阴部,竟然用用剪刀将王女士穿着的健身裤的裆部剪开。
我听到这则剪刀剪裤裆新闻的时候极度震惊,因为于情于理于法,这件事情都超出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然而,健身行业曝光出类似超出常人理解能力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就在上个月,也就是2020年5月份,就有一起类似的新闻:杭州一兆韦德的教练因为会员没有捡起掉在地上的口罩,狂扇会员11个耳光。导致会员鼓膜穿孔。
对于这些事情,无非有两种观点态度。
一种是大部分行业内的教练都还是好的,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教育行业不也经常爆出老师凌虐学生吗?这是教练个人的极端行为,与行业无关。
一种是这个行业本身就是如此,门槛低,鱼龙混杂。国家应该监管,行业内机构应该加强管理和自我管理,教练应该提高自我素质等等。 两种观点态度我都赞同,前者讲的是一种公认的事实,后者讲的是应当的措施。
然而深思之下,又觉得两种观点态度都颇流于表面。每次类似的事件,都是类似的评论、类似的观点、类似的态度。
这样的观点和态度,真的能够帮助从业者改变社会对教练这个群体的固有印象吗?这样的建议和措施,真的能够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吗? 对此,我是悲观的。
对此,我想深入讨论四个问题:
第一,假如不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教练只是极少数,我们应当如何消除社会因这些“老鼠屎”而产生的对教练的偏见?
第二,教师的对学生的凌虐和羞辱,建立在多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上(成年人-未成年人,管理者-被管理者,教育者-被教育者)。那么,教练是否也有这种不对等的权力?假如有,这种不对等的权力是因什么而产生的?假如有,我们如何尽可能地消除这种权力或者控制这种权力?
第三,假如不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教练只是极少数,那么这些极少数的坏教练,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在这个行业中有了生存的空间?为什么健身行业不能将这部分极端分子排除出行业?
第四,当下的健身行业是否有对教练群体的职责范围、职业道德进行规范?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如果有,又是怎么做的?是如何执行的,执行过程中,教练是否认同?执行过程中,是否能够对机构产生正面收益?
先讨论第一个问题: 一、假如不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教练只是极少数,那么因这些少数的教练而产生的社会固有印象及偏见,我们应当如何消除?
健身教练在行为准则和道德要求上有何种社会共识呢?健身教练是否能够与学员恋爱?健身教练是否能够与会员发展亲密关系?健身教练是否可以私下开单?健身教练上课时是否能够迟到早退?站在从业者、消费者、机构、社会四方立场,认真思考这几个问题,你会发现:四个群体没有对教练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形成对共识。而且消费者、机构、教练有时候甚至处于零和博弈状态。许多所谓的教练行为准则,往往只是机构单方面的“纸面规则”,难以落地。健身行业准入门槛不高,健身行业没有形成对工作流程极度明确的共识。
我们想要抬高职业门槛其实并不现实,从过往几年的大数据来看,新兴发展依然需要大量的教练人才。想要消除对教练群体的偏见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整个社会对教练群体形成工作职责、职业道德、职业权限范围等多方面的共识。
现有的情况是,教练和机构之间所形成的基本共识极少,并且面临大量互相指责甩锅的情况。
再来讨论第二个问题:教师的对学生的凌虐和羞辱,建立在多种不对等的权力上(成年人-未成年人,管理者-被管理者,教育者-被教育者),那么,教练是否也有这种不对等的权力?假如有,这种不对等的权力是因什么而产生的?假如有,我们如何尽可能地消除这种权力或者控制这种权力?客户是否有能力限制教练对权力的滥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教练的权力使用没有限制,因此就常出现权力的滥用情况,不对等的权力也就因此产生。当教练产生越界行为时,客户常常在思考、犹豫中错失了制止教练的机会。这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部分教练的越界行为。
仅仅是因为教练“比你懂得更多使用身体的知识”,你就不得不将自己身体的使用权部分让渡给教练。听起来似乎挺可怕。
想要约束作为一个群体的教练不滥用权力、不越界、完全遵守行为规范,就需要明确界定好“教练的行为准则为何?教练的职业道德为何?教练的执业权限为何?”这再次回到了第一点,我们需要一个深刻、严格、公开、系统的行业讨论。
再来讨论第三个问题:假如不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教练只是极少数,那么这些极少数的坏教练,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在这个行业中有了生存的空间?为什么健身行业不能将这些极端分子排除出行业?
在欠缺行业共识的当下,健身机构是否有动力为企业建立内部的价值观?健身机构是否有动力为企业建立服务和教学的标准化流程?健身机构是否有动力为企业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和人才晋升机制?教练是否认同这种价值观,认同这种价值观所伴随而产生的机制?
只有具有规模化需求的健身企业才有这种动力。而且教练也未必愿意认同企业创始团队的价值观。
在健身行业内,教练服务于客户,并不服务于机构。想要基于价值观和行业愿景去构建标准化的服务和教学流程就是一件更有难度的事情。对于小机构而言,与其建立标准化的服务和教学流程,不如提高招聘门槛,或者挖其他机构的“墙角”来的有效。对于有资本加持的机构而言,建立标准化的服务和教学流程,这是很可能一件长期不赚钱的事情。
所以,我认为类似匪夷所思的健身房纠纷会一直发生。而且会越来越耸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