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外企的职场人遇到协商解除合同的离职时,补偿金的谈判相对容易,因为外企通常会支付高于劳动法规定的补偿金额。如果遭遇的是集体性裁员,那么也就没得谈了。因此,下面的内容仅适用于你的东家是遵纪守法的公司,并且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场合。
1、补偿金 vs. 赔偿金
如果并非因公司经营困难或破产清算发生的正式裁员,那么就是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时公司支付的是离职补偿金;如果是公司的正式裁员,那么公司支付的就是裁员赔偿金。
2、和HR交流的注意事项
代表公司和员工交流离职补偿的HR员工,同样是打工人,只不过职责使然,不得不和员工针锋相对。作为离职员工,在和HR交流时,务必要保持客气和尊重,这对谈判的顺畅进行非常重要,也对后续离职手续的顺利办理有利。总之,说客气的话,坚持自己的主张。
3、工资标准的核定
计算补偿金或赔偿金时,是以过往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奖金等)作为基础工资来核算的。
如果您的平均收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那么会以社平工资的3倍作为基础工资核算补偿金,也就是3倍封顶,这个是劳动法的规定。当然,如果您的平均收入高于3倍社平工资,公司仍然以实际的平均收入作为补偿金的基础工资,那就是公司的法外开恩了。
另外一点比较重要,3倍封顶的政策是2008年修订劳动法时的新内容,因此如果在2008年之前就入职了,那么2008年之前工龄的补偿金计算,不受3倍封顶的限制,可以主张实际的平均收入(高于3倍社平工资的实际收入)作为2008年之前时间段的基础工资。
4、工龄的计算
每12个月补偿1个月的工资;大于6个月不足12个月的工龄,按照1个月计算补偿金;不足6个月的工龄,按照0.5月工资计算补偿金。这个非常清晰。
5、N+x 离职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的离职补偿金是N×基础工资,同时要求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果公司未尽提前通知的义务,要求员工立即终止合同,那么需要补偿N+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也就是多支付1个月的工资抵消提前30天通知的未尽义务。
2019年我从外企离职时,公司的政策是N+4补偿。从网上的公开信息看,外企的离职补偿基本是N+4起步。如果能有N+6甚至N+8的补偿,那就是真正的良心公司了。
如果您和公司是友好协商,N+x 中的x不能进一步增加,那么另外的可选方案是商量再继续延长几个月的工作,特别是您手头尚有未完项目的情况。通常公司的补偿政策很难变更,但是延长几个月的工作是可能的。我当时谈判的结果是又延长了3个月的工作。
6、未休年假的处理
对于未休的年假,劳动法有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例如,您有10的未休年假,那么相应的补偿金基本就是0.5个月的工资了。
7、社平工资
对于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职场人,那么当地社平工资对于最终的离职补偿金是一个关键因素。社平工资通常在6月份或7月份由当地统计部门或社保局发布,如果您是在6月之前离职,那么会以前一年度的3倍社平工资作为封顶工资的,而近些年社平工资每年都是递增的。所以可能的话,使用离职当年的社平工资作为参考是可以争取的。我当时是通过和公司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如果社平工资增加了,公司的补偿金核算使用最新的社平工资,并补足差额。
8、补偿金的个税
公司支付的离职补偿金也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当初也不理解,都失业了还要缴税,但事实上离职补偿金如果高于缴纳个税的标准,是需要缴税的,公司在支付补偿金时就代扣个税了。
由于本年度内有部分时间段是没有收入的,应该是可以申请退税,能退一部分个税的。我当时是退了6千左右的个税。
感想:
离职补偿金的谈判,主要看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了。如果是外企,相对容易协商一致,外企在裁员或解除合同时,通常其做法是比较人性化的、提供的离职补偿金也会高于劳动法的基本要求。本土公司的很多做法就差强人意了。我在后来也加入了本土的创业公司,再次离职时也遭遇一堆的问题。但是我也深感创业公司老板的不易,最终放弃了离职补偿金的诉求。希望本土公司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