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由之路,要始终拧紧正确政绩观这个总开关,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此次,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这是继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制发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向全党全社会充分表明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聚焦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若干规定》的精神要求。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部门,要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把这一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持续整治规范基层党组织各类评比考核活动、“基层乱挂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对违规借调干部清理工作再督促再落实,坚决防止清理工作“反弹回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积极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机制,树立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鲜明导向,真正以高质量考核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精简公务员管理业务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要认真落实好关心关爱干部激励保障措施,着力把基层打造成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和主阵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强化责任监督,扎实推动《若干规定》的深化落实。明确的权责关系能够让广大基层干部更加明确身负的重大责任使命,更好地全身心扑到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中。组织部门要不断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常态长效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加强统筹联动,对共同对象、共性指标,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要明确质量标准,经常性了解掌握基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减负”不“减质”,“松绑”不“松懈”。要坚持宣传和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