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居然有人会为了一个傻子,写了一整本书。
当我想以傻子的角度来介绍这个故事时,赫然发现全文中居然没有提到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的一个失误,他有一个聪明的哥哥。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接受了这个傻子的设定。傻人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从小没有被寄予继承土司之位的厚望,过得也算轻松,哥哥也因为他的智商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竞争之列,所以也算是疼爱他。甚至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说他是傻子,他却常常带给人一些“惊喜”。因为愚钝,所以身边围绕了一群丫鬟仆人,但是他竟没有认为双方身份悬殊,虽贵为土司少爷,但却能和身边的人平等相处,甚至还希望换取他们的自由身份,也算是一大先驱者了。在周围土司都种植罂粟希望换取政府的银子时,他却站在父亲一边选择种下了粮食,结果鸦片供大于求没有人收购,在其余土司的人民都陷入饥荒的时候,麦其土司的人民却过了一个丰收年。也是这种机缘巧合,他通过和另外一个土司部落的较量,为自己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面对对他有杀父之仇的人,他还能与人饮酒,甚至和他成为朋友。为了报复其他土司,他将他们带到烟花之地,让他们都带着“梅毒”这个礼物回家。他总是带着先兆的目光来看待事情,直至后来让他的父亲感慨他不是傻子,而是神仙附体。
关于统治,这本书算是给了我们几个例子。麦其土司的想法是要先富裕起来,本来想和大儿子的想法一样,通过武力征服其他土司,但是却在傻儿子的提醒下发现发动战争的、想要称王的,都随风消散了,最终选择了对内治理不再对外扩张。而汉人朝廷派来的黄特派员,为了让各土司臣服于政府,选择的方法是让一个土司让其强大,震慑其他土司,他选择了麦其土司,通过罂粟的种植,让这个部落首先富了起来。黄特派员之后的新特派员,选择的是让所有土司变强,然后相互争斗,因此他上台后将垄断的罂粟种子发给了每一个部落。虽然每一种统治方式都在当时换来了一时的安稳,但是却最终败在了历史的洪流中,随着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而最终消失。
当然,这篇文章的本质并不是单纯记录一个傻儿子的生活,而是透过他的眼睛,讲述土司制度的没落。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经历了自己的选择,并最终尘埃落定。傻子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了,亲情、爱情、友情皆强求不得,不如过得肆意洒脱,来的快活。相比较其他勾心斗角的聪明人,他这个傻既成为他的保护色又成为他脱颖而出的特点,也算是一番嘲讽了。
“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这是傻子在临死之前,发出的一番感慨,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段话会让我想到知乎上的一个问题“如果人有轮回,那为什么没有前世的记忆”,里面一个高赞答案是每个人都是上帝的继承者,只有经历过所有人的人生,历尽人间疾苦,才能够成为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