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胡同许久没有这么热闹了,瑾瑜和斯年走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已经按着次序坐好了,除了嘉言的父母和瑾瑜的父亲,丹阳胡同里所有的大人都到齐了。两个桌子,一大一小,分别坐着大人和孩子,像极了当年迎接斯年和他爸爸搬进丹阳胡同时的“欢迎宴”——仲夏的傍晚,暑气渐渐退去,弥散在仍有余温的空气中熟悉的饭菜香味儿,不由得将斯年的思绪带回到了当年那场同样热闹的聚餐……
胡同里最爱张罗聚餐的就是嘉言的爸妈了,这也是有缘由的。当年嘉行姐还是小娃娃的时候,付家还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反而是整个胡同里家境最不好的。那是八十年代,嘉言的爸妈几乎做什么赔什么,整日在外奔波劳碌也不见带回多少钱来,只苦了嘉行姐,没有父母的陪伴,也没有像别的小朋友那样有零花钱,这也是后来嘉行姐特别独立的原因。当时那几家还都是老一辈在住,几家的老人看着嘉言爸妈这对小夫妻带着一个小女儿,日子又过得很紧缩,平时忙的时候也顾不上嘉行的一日三餐,孩子又正在长身体,更不能随便对付了,所以几户邻居就经常叫嘉行到自己家里来吃饭。嘉行姐曾经回忆她的童年:除了常年不在家的父母,就是各位邻居家里味道各不相同的饭菜了。
等到嘉言出生的时候,付家的状况就好多了,渐渐成为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裕人家。邻居里的老一辈人都为了子女结婚搬出了丹阳胡同,这才有了现在丹阳胡同的这群邻居。但嘉言的父母忘不了当年邻居叔伯婶娘们帮衬的情谊,经常用集体聚餐的方式召大家一起热闹一下,一来是回馈当年大家对付家的帮助,二来是联络感情使得邻里和睦。丹阳胡同这几户人家一直关系都很好,从来没有听说他们胡同里谁家和谁家吵架拌嘴的,也正因如此,丹阳胡同年年都被居委会评为“最和睦胡同”。
当初斯年和父亲搬来丹阳胡同之前,各位邻居大抵也都听之前搬走的朱伯伯说过:程骏声是朱伯伯堂弟的发小,两家关系非常不错,后来斯年的妈妈因病去世,朱伯伯的堂弟怕小斯年跟着程骏声这个木讷的父亲不利于他的成长,于是建议程骏声搬到邻里关系和睦又有一群小孩子的自己堂哥家——丹阳胡同。也是经过了多番劝说,程骏声才带着小斯年从原来那个狭小的员工宿舍里搬出来。朱伯伯是因为工作,所以举家搬到了北方,丹阳胡同里的这一户就一直空着,直到程家父子搬来。
初初来到丹阳胡同的斯年还未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缓和过来,话也不多,看人的时候总是往上瞄,水灵灵的大眼睛却透着一股怯怯的神色。
对于程骏声来说,工作似乎是唯一能够暂时忘记亡妻之痛的抚慰,而他太过于沉浸在自我的伤怀中,却没有太多地在意小斯年的感受。
“爸爸去上班了,你和小伙伴们一起玩,不要跟他们吵架,乖乖地听陈奶奶的话……”
小斯年看着爸爸,默默地点着头,他知道父亲口中的陈奶奶是一个很和蔼的老奶奶,昨天刚到的时候那个老奶奶似乎很喜欢他,只是他不确定陈奶奶身后的那群小伙伴是不是一样喜欢他。
“爸爸再见!”
小斯年站在胡同口目送父亲离开,而这帮淘气鬼早就按捺不住内心欢喜和好奇,偷偷猫在胡同的犄角旮旯里准备“突然袭击”拉着斯年和他们一起玩耍。
其实斯年早就察觉后面的窸窣,于是转过身,看到他们几个有些拘谨地朝自己走过来,然后在心中也鼓起勇气,和大家问好:
“你们好!我……我……我叫程斯年,我是昨天刚搬到这个胡同里来的,我爸爸是个工程师,他可厉害了,这是我爸爸让我给你们的好吃的,是从什么罗斯带回来的!你们能带我一起玩吗?”
“程……斯?年?哪个si啊?我叫胡瑾瑜,‘瑾’是周公瑾的‘瑾’,‘瑜’是周瑜的‘瑜’,我家在胡同最里面,我爸是咱们这片儿的片警,我妈是医院的护士,斯年?那我们以后就是朋友啦!你可以经常去我家玩!”
“瑾瑜名字的两个字最难写了,而且好像还是从同一个人的名字来的,我叫付嘉言!我爸妈都是卖五金件儿的,我家挨着瑾瑜家,很高兴认识你!她叫陈胜蓝,是我最要好的姐妹了,胜蓝,你也说句话呀!”
“哦,我,我叫陈胜蓝,你好!”
“嘿嘿,什么好吃的呀,赶紧让我看看吧!哦,对了,我叫杜修远,我爸妈都是老师,斯年,快给我尝尝吧!嘿嘿!”
“我叫江沅,我家跟瑾瑜住对门,你好,程斯年!”
……
程骏声看到瑾瑜拥着斯年从陈奶奶家的院子里走出来,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坐在自己旁边。
斯年回身给瑾瑜递了一个眼神,瑾瑜点点头,径自走到孩子们的那桌。
“各位!我先简单说两句啊!这个,今天呢难得大家坐在一起,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咱们丹阳胡同的孩子们非常争气,都考入了自己理想中的学校,特别是斯年,考上了省重点!咱们大家举举杯,祝贺咱们的孩子们!”
杜老师就像是整个胡同的发言人一样,好像听完杜老师的讲话才能动筷子。
酒过三巡,几个孩子似乎没有往日聚餐那么开心,总是闷闷的。
程骏声推了推眼镜,端起酒杯,站起身,又轻轻推了推斯年的肩膀,示意他站起来和自己一起敬酒。
“各位,我说几句吧。当年我和斯年来到咱们胡同,我们家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所以这些年大家对我们家的帮衬,我程骏声铭感五内。今天,借着斯年考上重点,我在这谢谢大家!”
说罢,程骏声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旁边的斯年也端起杯将杯里的饮料喝个干净。
但谁也没有想到,斯年没有坐下,他拿起父亲身边的酒瓶,给自己斟了半杯白酒。斯年迎着大人们惊讶的目光,端起了酒杯,而程骏声只是在一旁看着儿子的一举一动。
“该我了,我爸说的感谢大家的话我就不说了。我从小就是陈奶奶还有各位叔叔婶婶照顾大的,我和瑾瑜、修远他们就像是亲兄弟姐妹一样,我特别知足,我能有这一群好朋友陪我长大。我知道大家都想让我去省城上学,但我真的舍不得离不开这个胡同,离不开我的好朋友们,所以,我决定留在丹阳一中读高中,而且我保证,高考,我一定能考上重点大学!”
斯年说完,将杯中的白酒直接倒进了喉咙,那一瞬间胜蓝眼里的斯年就一个豪气干云的大英雄,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大概是年轻人心目中最能撩拨内心的气质了吧。
饭桌上的大人们都愣住了,瑾瑜站起身,拖着烈酒下肚的斯年道:“程叔叔,您先别生气,我回头劝劝斯年,我把他先安顿到我家。妈!你待会回家的时候稍一碗饭菜,别让斯年空着肚子,大家慢慢吃。”
斯年知道瑾瑜带自己回他家的意思,一来怕父亲责怪自己,二来瑾瑜想要劝自己考虑省城读书的事情。
不管如何,瑾瑜还是那个最在意斯年的人。
斯年抱着自己的双膝蜷缩在瑾瑜床边的小地毯上,两只脚的脚趾不停地拨弄着瑾瑜健身用的哑铃片。
瑾瑜瞥见斯年面泛绯红,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越发心疼斯年。
“你打进这个屋就没说过一句话,刚才你在所有人面前把你爸打了个措手不及,你打算怎么收场?”
“我不想去省里读书!”
“那你好好跟他商量嘛,虽然都是好些年的老邻居了,你这样怼你爸,我还是觉得他面子上挺过不去的……”
斯年把头埋在膝间,嗫嚅道:“我爸只管自己的面子,你们也只知道羡慕我能去省里,可省里是不是真的适合我,你们谁想过?”
瑾瑜看着面色涨红的斯年,心生怜悯,便不再多话。也许正如斯年所说,到底去不去省城读书,只有他自己的决定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瑾瑜和胡同里的其他人一样,大概都理解不了斯年的选择,但他也只能斯年做出选择之后尊重他的选择,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他不受伤害,在他的眼里,斯年和江沅都是这个胡同里最应该被保护的人。
傍晚带着余温的风透过纱窗掀起了瑾瑜房间里的窗帘,瑾瑜走到窗边用帘束将窗帘束好,转身脱掉了自己白色背心,一把甩到了脏衣篓,自顾自地走进厨房,然后满头大汗地端出一碗西红柿鸡蛋面放在斯年面前。
“你喝了酒,胃里不能没有东西,我去把电扇打开,你先吃,我等锅里的凉了再吃。”
说着用端着面碗的手肘碰了碰蜷在一旁的斯年。
斯年接过面碗,瑾瑜起身看了他一眼。
瑾瑜站起身的时候,脖颈的汗水顺着他胸肌间的沟壑顺流直下,一直流到他蓬勃饱满的腹肌,最后,一头扎进肚脐下面连接私处的那一条狭长的腹毛之中。
斯年大概是醉了,晕晕乎乎地,只觉得屋子里让人燥热得难受。风是热的,面碗是热的,胃里是热的,连同脸,也觉得滚烫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