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所有大结局一样,这也是一篇垃圾

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此刻我面对着电脑大脑一片空白,手指停留在键盘上迟迟无法写下一个完整的句子。

眼前的空白,就像我回望这几年我的人生,竟然没有什么值得留下只言片语。

一些零散的,遥远如原始时代丛林中的火把的记忆在脑子里浮现。初中因为背不出《醉翁亭记》被语文老师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打,泛黄的作文本上,老师醒目的红色批注隔着时空给了我重重一击。

“好好锤炼,将来必成大家。”

打下这行字,不禁鼻头一酸,眼眶也红了。

我好像弄丢了很重要的东西。

老师这句批注是曾经最重要的启蒙。年少的我不懂什么是理想,老师和父亲问起来,也只是随大流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当老师、当科学家、当历史学家……

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直至老师的批注让我的理想开始具象化,成为一个作家吧。

后来,沿着这个虚幻的引子,我读了汉语言文学、尝试写各种文字、毕业后去了杂志社、写小说、写散文、写诗歌……直到终于有一天,我的书架上多了一本书,那本书的作者,署着我的名字。

那一年我送走了我最近亲的人,也是在那一年,我咬了咬牙决定出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我知道,少年的心气是不可再生资源,那时那刻如果有些事情我不去做,那将成为无数个不了了之的遗憾,在时光中逐渐蒙尘,成为我不敢再去回望的过往。后来,许许多多的事情印证了我的这个想法。

出了书之后,我便觉得自己人生的主线任务已经完成,后来逐渐很少去写文字,又慢慢地很少看书,直到今天,距离我上一次认真写东西,已经过去了好几年。

这些年,可能因为某些人,可能因为某些事,我不断地喜欢上新鲜的事物,又不断地抛弃,时光匆匆,像是飞驰而过的列车,而那些我曾经为之热烈的人和事都已经模糊,甚至有一些曾经愿意为之舍弃生命的感觉,我竭尽全力也抓不到一丝踪迹。

我曾与恋人说走就走在深夜驱车几百公里去宏村,寂静的深夜,无限延长的高速,我们一路高歌,不知疲倦,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们两个人……那一段时间里,我将那标注为我此生最珍贵的回忆,而我的余生不管如何多舛都能靠着那些回忆过活。可如今,我已然想不起,那个人的脸,那些美好的感觉和遗憾,再无法生起任何波澜。

后来,我在一个深夜和另一个人一见钟情。那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开局,符合我对浪漫又美好的爱情的全部想象。那种感觉让忽视了那段感情里的太多不堪。

那是一双完美的鞋,上面的每颗钻石都闪耀着极致的诱惑,没有任何一个女生能够拒绝,直到我穿着它走得鲜血淋淋,脱了又穿,穿了又脱……回望来路,除了开头那一段竟都是血迹斑驳。

我终于把那双鞋放在路边,才发现,那些闪耀的光,不过是那天月光正好,而我们都还尚未露出爪牙,装作对方最喜欢的样子。

我也遇到了一群人,他们鲜衣怒马,带着少年意气横冲直撞对抗着现实。我们在彻夜彻夜的弹琴歌唱,我们在无人的街道流浪,我们在追日出的车上尖叫……我一度以为,我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另一个样子,原来真的有人活成了我想要的模样,原来一切都不遥远,只是我没遇到。

这个世界本该是这个样子,热血,理想,浪漫,纯粹,无论我们是什么样子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奇怪,只要我们足够纯粹,一切都会足够浪漫。

对我而言,摇滚,也是极致的浪漫。

千军万马穿透身体的鼓点敲击着我的心脏,酒精麻醉了一般在人群中忘我地手舞足蹈,如电影到了高潮,那是人生的璀璨和盛大,我愿意在那一刻死去。

我挥舞着旗帜,来吧,给现实狠狠一击吧,痛苦之王!

可屏幕突然花屏,周身的人都在狂欢,我却只听见死一般的寂静,环顾四周,那些年轻的面庞里再也看不到熟悉的脸。

我孤单如隧道,群鸟飞离我身,宿命以其强大的侵袭攻占了我。

“以后替我摇滚吧。”

命运使然,刚好写到这里,刚好举白旗的朋友发来这个消息。

烂透了的大结局。

好了,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写到了这里,今天也是写了一篇垃圾,跟所有的结局一样。

此刻,我在一个陌生又孤独的城市,灯光在闪烁,小猫在睡觉,赵雷在音响里唱着可笑的理想。

我呢,我在埋葬又一段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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