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3条狗,老大是大暖男金毛油条,老二是小串串黑驴,之前也说过了是路上跟我回家的流浪狗,老三是小恶魔巨贵软糖,可能还是成长中的原因,天天在家搞破坏。我在很小的时候被狗咬过两次,每次都要打5针,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好的印象,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并没有因此对狗狗产生恐惧心理,相反,每次看见别人家的狗子我都想上去撸两把。
家里第一条狗是大学毕业的时候养的,还记得那天我在面试的路上,因为快迟到了,所以我骑车骑的很急,然后我就看见它了,它和它的两个小兄弟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在路边,它的主人推着它们叫卖,很多人围着它们,不知道为什么,疯狂赶路的我停下了车,走向它们,也许是因为当时的天太冷,也许是因为它被它的两个兄弟骑在身下打,而它的主人只是在和看客讨价还价,也许是因为我想要一条属于自的狗狗,总之我停下了脚步。鬼使神差的,我把它抱上了车,付了钱,是的,我带着一条狗去面试了,你能想到老板但是见我样子的眼神吗,至今仍然好奇,老板为什么就录用我了。后来回想起来,当初买回来的时候也是大胆,完全没有养过狗的我其实对狗狗一点儿也不了解,如果我那个时候知道以后每天要带它们出去,无论刮风下雨,要每天替它们捡屎,梳毛,要担心他们会不会拆家,要......我还会买吗?想了很久,我答案都是:是,因为当初我是被老板的这句话打动的,它是拉布拉多,可是你们见过毛这么长的拉布拉多吗?是的,它不是拉布拉多,也不是一直纯种的金毛,但是没关系,只要想到,每天坐在门口送我上班,盼我回家的那双眼神,在我伤心难过趴在我脚边,虽不言语,默默陪伴的“庞然大物”,以及已经70多斤却仍然把自己当成一个孩子,在许久未见到我之后,给我一个熊抱它,所有的不快都会烟消云散,我爱它,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