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外35位知名作家不为人知的怪癖

都说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件神圣的工作,身为创作者,难免会有着各式各类的症状,例如强迫症或者拖延症等,更有甚者有着难以想象的怪癖。

从古至今,从中到外,大作家们的怪癖足以让人捧腹不已,说起作家们有趣的写作怪癖,例子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有人硬要站着创作,有人写作必须要蓝墨水,有人爱穿厚袜子,有人要大醉,有人要祷告,有人要看镜子……

甚至可以玩笑一句——

若不养一个怪癖,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作家。


伟大的作品或许有相似的地方,然而创作过程可谓是形成鲜然对比,

像巴尔扎克和福楼拜,他们可谓是“白天不懂夜的黑”。

巴尔扎克爱将自己锁在小黑屋中创作,将百叶窗拉牢实,郑重点燃蜡烛,在浑浊光线中天昏地暗地写,分不清白天黑夜,昼夜颠倒,数月闭门不出更是家常便饭。

福楼拜则是一只热爱光明的夜猫子,他在真正的光明白天里呼呼大睡,夜里再起床,通宵写作,他必须让他房间里灯火彻夜通明,俨如白昼,有人笑称,他的房间是塞纳河上船夫的“航标灯”。

法国作家博叙埃和卢梭则是一曲冰与火之歌。

博叙埃热爱寒冷,他时常穿着大衣,将脑袋脑袋塞进厚绒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间中创作。

卢梭酷爱炙热,他光着头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创作,享受热浪带来的快感。

无独有偶,关于冷热的独特写作感受,不止只有他们,就拿泡脚来说,德国剧作家、诗人席勒创作时爱将脚泡在凉水中,法国作家雨果不能忍受如此,他在创作时必须要将脚泡在温水里。

无论冷热,前面四位好歹是坐着的,接下来这两位关于写作姿势也都显得奇特不已,英国童话作家卡洛尔和英国女作家伍尔夫爱站着写作,而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则爱趴着写作。

在要用纸笔创作的年代里,作家们对纸张的要求也是截然不同的。例如法国作家大仲马法朗士,像是强迫症和随意者的对比。

大仲马只用专门定制的方格纸写作,不然傲娇地不写,他甚至要求不同文体对应不同颜色的稿纸,小说用蓝纸,诗用黄纸,其他用浅红色纸。

法朗士则远没有如此傲娇,他表示人生在世随意便好,对稿纸没有特殊要求,从不存储专用稿纸,随意到手边是什么纸就拿什么纸写作,请贴和名片的背面、皱巴巴的旧信纸等都可以拿来作为他创作的稿纸。

对于多数作家来说,创作是一件私密的事,不可以公开,可也有个别作家,竟必须要到陌生环境才可以创作。

《意大利男孩》的作者菲立普·贝松是认为创作不可以公开的,未经他的准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他的写作间,哪怕是关系再好的人,都必须在他本人陪同下才可进入。他无法容忍他人看他创作中的作品,就算只是偷瞄一眼,都会让他怒火朝天,大发雷霆。

女作家娜达莉·蓝斯也是如此,极度恐惧有人看她用来写作的方格簿,她因为自卑自己没读过多少书,让别人发现她的拼写错误是个恐怖事件,她在每个周六都要向她的编辑口述她创作的小说,编辑是唯一能够接近她创作的人。


不过《为了一位同龄女子》的作者多米尼克·法布尔坦露则完全不同,他在家中什么也写不出,必须到陌生地方创作,车间也好,保姆房也罢,或是同事家里,总之不能在自己家里。

《通往敌方》的作者丽蒂·撒尔维则是说走就走的文艺青年,大步迈向远方,她认为到哪里都可以写,越陌生的地方越好,她要只身一人的孤寞感。她在候诊室中、在火车车厢里都能写下几行字,她把记忆比做她惟一的行李,她说她将整本书都储存在脑子里。

艺术创作是最微妙的一门工作,面对灵感枯竭写不出一个字的情况,对于作家来说可谓是最艰难的时刻,不过他们有他们的应对方法,将怪癖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如何下笔这个问题,不少作家都坦然承认,他们必须要做一些在常人看来无法理解的特别准备。

有的爱泡澡,像法国作家和诗人罗丹和美国作家富兰克林深爱泡在浴缸里写作。

有的要独特气味,像席勒写作时要闻带点酒味的烂苹果以起到刺激和振奋的作用,有的要静坐,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每日清晨必要在书桌前静坐几小时,还有的要看镜子,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作时在案头放上镜子,仔细观察自己的面部表情,借此刻画作品人物。

有的要朗读,《美国墓地》作者梯也尔·艾思每日清晨四点钟开始工作前,要大声朗读福克纳、荷马或者莎士比亚等伟大作家作品中的章节。

爱德蒙德·夏尔胡则喜欢穿同一式样的极小羊毛袜,有的要郊游,爱尔兰作家萧伯纳喜欢到野外去写作,在通往郊区的火车上也不忘奋笔疾书。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将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写作时定要将死对头斯特林堡画像放在书案前,时刻激励提醒自己写出好剧本,灭灭那家伙的威风。

看来……仇人才是最好的创作灵感啊。

不仅国外的大文豪如此,中国古代的作家与诗人写作时也有很多怪癖,翻阅古籍和野史,那些作家与诗人的怪癖丝毫不比国外文豪看起来正常。

有人一生苦闷,绝不放纵,把苦难作为创作的源头,有人一生放肆,饮酒作乐,将才气狂妄肆意地挥霍,有人勤奋努力,呕心沥血不眠不休只为一句好诗,有人贪睡享受,吃喝玩乐之间也能吟出惊人之句。

他们的怪癖,无论放在古今中外,也都是令人难以理解和值得玩味的。

在中国古代,有苦吟诗人这一说法,用来形容生活拮据、一贫如洗、以苦为乐的诗人。

例如有“诗囚”之称的孟郊,是苦吟诗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甚至在去世时身无分文,惨到连棺材钱都出不起,若不是韩愈等友人凑了些钱,买了口薄薄的棺材才安葬了这位苦吟诗人,才让他不至于尸横荒野。

孟郊早年生活穷困潦倒,46岁才考中进士,50岁勉强当上个管治安的小官。他在任时可以为作诗忘记吃饭,以作诗为乐,进入忘我境界,一旦作诗,便不出门,甚至会放任手头事务于不顾,闭门谢客。有时候,他则外出饮酒作诗,一天不归。

他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最终被人举报,县令大怒,罚他半俸薪资,且花钱雇人解决他留下的烂摊子。屋漏偏逢连夜雨,孟郊生活在此打击下更为清贫,他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一不做二不休辞了职,才会沦落到死时连棺材都买不起的地步。

苦吟诗人可不止孟郊一个,以苦为乐的诗人大有人在,例如贾岛、姚合都是苦吟诗人中的代表人物,他们一生两袖清风,穷酸清贫,以此为荣,认为苦难值得歌颂,不过比起孟郊来,宋代诗人陈师道的行为则更可以被称之为怪癖了——

他在为人方面绝对值得称赞,一生清贫自守,高度自律,很有节操,才华上也毋庸置疑,在江西诗派里是仅次于黄庭坚的人物。

不过,他写诗虽以苦吟著称,但陈师道的苦吟不仅要自己苦,只要是他身边活着的一切生物都要跟着受苦,家人乃至鸡犬都跟着他遭罪,发展到最后,以致于家人一听说他要写作时,鸡鸭狗猫全部赶走,吵闹的孩子就更是要赶得远远了,可不能影响父亲创作。

苦吟诗人在诗歌创作时,态度极度严谨认真的,对每一词每一句都要反复推敲,这与要喝得滥醉后再一次性完稿的王勃可谓截然不同。

大家都知道李白爱豪饮后诗兴大发作诗,热爱美酒的文人可不止他一个。据《新唐书·王勃传》记载,王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数升,则酣饮,引被覆面卧。及,缓笔而成,不易一字。时人谓勃为腹稿。”

王勃是书香门第之后,年少时便扬名天下,被美誉为神童,据《旧唐书》本传记载:“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王勃作诗前要先磨墨,后饮酒,他深恶痛绝作诗前冥思苦想,才气过人的他反感匠气过重的诗。

他性格豪爽,不爱文雅地饮酒,竟是拿壶直接大口大口往口中灌,不醉不归。

酩酊大醉后,他摇晃着随时会摔倒的身体,重重倒在床上,用厚被子捂着头,呼呼大睡,酒醒后一跃而起,直奔书桌,笔墨伺候,奋笔疾书,一气呵成,成诗一字不改,他写下的传世经典《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也是如此一气呵成绝不修改而来的,这与文人奉承的“好文章是仔细推敲反复修改而来”大相径庭。


爱喝酒的可不止王勃一个,唐高宗时的秘书胡楚宾也是一个嗜酒如命的文人,好在高宗皇帝欣赏他的文笔非凡,酒量不俗,对他的癖好便也不怪罪,于是乎,每次令他写公文时,不但慷慨赐酒,还送上金杯银杯,盛上美酒,且不必他返还杯子。

在如此厚待下,胡楚宾喝起酒来便绝不含糊,他每次受命起草公文时,必要都要喝个六七分醉才挥笔疾书,一篇漂亮的公文便如此诞生。美酒不仅让他文思泉涌,更让他无虑温饱,既被赏识,又能痛快,实在潇洒。

前文提到有些外国文豪喜静,有些喜闹,中国古代文人也是如此,关于创作环境的要求总是截然不同。

隋文帝时,薛道衡担任内书待郎,是写作朝廷文书的主力,他是工作狂人,对于工作劳心焦虑,永远睡不了一个好觉,并且,他也是一个极度要求安静环境的人。

每当他受命写公文,他立刻收拾纸笔,躲到空房子里,一语不发,脚顶墙壁,躺着构思,倘若外面传来一丝声响,便是摊上了大事,他必定暴躁如雷,怒发冲冠,冷嘲热骂一番,当他写作时,经过他书房的人都要选择绕道而行,生怕坏了他思路,惹了这位喜静的文人。

不过,世界如此大,无巧不成书,有喜欢在安静环境里创作的人,必定也会有爱在吵闹环境里写作的人。宋真宗时,秘书杨亿写公文时可不像薛道衡那么怕吵。

他写作时,据《宋史·杨亿传》记载,他“才思敏捷,略不凝滞,对客谈笑,挥翰不辍”,“每欲作文,则与门人宾客饮博、投壶、弈棋,谈笑喧哗,而不妨构思”,“一幅娄千言,不加点缀”,很快就写好。这引来不少文人争相模仿,将他视为一代文宗。

奇人妙事如此之多,既然有人能在喧闹谈笑中写出一篇好文,那么文人的怪癖也就是见怪不怪了,正如张若虚仅凭一首《春江花月夜》确立不朽地位的,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张若虚绝不是一个勤奋的诗人,他嗜睡如命,他有一点和王勃相似,作诗前,喜欢先用厚厚被子捂着,随后翻身而起,然后挥毫疾书,不打草稿,一气呵成,一字不改。

不过王勃是在被窝里一身酒气后挥笔,张若虚是在一身大汗后疾书,有趣的是,天气越热,效果越好,他似乎享受大汗淋漓后创作的快感,《春江花月夜》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从这首诗来看,张若虚绝对是毋庸置疑的天才,对于他这类拥有天生才华的人来说,才气似乎是可以用来挥霍的,当然,他是天才,必然也有鬼才,李贺便有“诗鬼”之誉。

李贺仕途失意后,将全部精力用在写诗上,李贺是个长相可以用诡异形容的人,两眉相连,体型消瘦,手指极长,他有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怪癖——爱骑在他的小毛驴上写诗,每日清晨,悠闲地背着锦囊外出郊游,脑中灵光一闪,写下句子,投入锦囊,晚上再整理完篇。

像“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这等名句,竟都是如此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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