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不是猪,它是一位标致的狗小姐。
说它“标致”,大概应该算是恭维话。我私下里一直觉得应该叫它“珠珠”才合适,因它身体各处无不是圆滚滚的,恰合了“珠圆玉润”的意思。只是太太说它叫“猪猪”,那也只能这样罢,猪猪最开始只是她一个人的宠物。
猪猪小的时候我并不认识它,那时也还未结识我太太。她说,第一眼看到猪猪的时候,小小的一个身体,在十二月的寒风里瑟瑟缩缩,和一堆兄弟姐妹挤在一起,只是远不如它们强壮,总也抢不到个温暖的位置,看起来十分可怜。太太那时候还是刚刚参加工作,下班路上看到,心生怜惜。卖狗人看猪猪弱弱的身子,活不了多久的样子,折了半价让太太带走了。
那时候太太并没有养狗的经验,甚至也没钱为猪猪添一个漂亮的专用狗舍。所以那个冬天,猪猪一直以一只棉拖鞋为被窝御寒,天天蜷缩在拖鞋里,只有在饿极了的时候才走出来。每次都是先用一只脚试探着踩踩地面,感觉温度合适,再慢慢的把全身从拖鞋里抽出来,“哗哗哗”抖一抖弄乱的毛毛,开始找它专用的牛奶盆。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听太太说的,我认识它的时候,它已经两岁半,长成了一位傲骄的狗小姐。皮毛油光水滑,体态丰腴壮实,面孔丑拙呆萌,鼻子黑漆冰凉。作为一只不太纯种的巴哥犬,腿比纯种稍长一些,却正好让它少了一丝臃肿笨拙,多了一些挺拔轻盈,看起来更加傲娇。
初见猪猪,它并不待见我。大概天生敏感的灵觉察觉到我这个陌生人对它的主人心怀不轨,每次见到我都是弓起背,喉咙里低低地发出吼吼的声音,努力想把我吓走,保护主人。
可是,再傲骄的狗狗也架不住阴谋诡计的进攻。在我居心叵测一天一包火腿肠的攻势下,猪猪很快就投敌叛变了。
我和太太的感情日益升温,不久就搬到一起住。
在我们还没有儿子的时候,猪猪是这个家的重要成员,排名倒数第二,而我排名正数第三。
太太给它准备了一个房子型的狗舍,光鲜漂亮。每天晚上我们把它安置在新狗舍,可是第二天清晨却总发现它在门口的一堆拖鞋上呼噜震天。太太无奈,辗转找人订制了一只超大拖鞋狗舍,猪猪这才安居下来。
由于办不出狗证,只能躲起来养,大部分时间猪猪都被关在家里。每到傍晚时分,我们例行出去散步,这时候不管它是在津津有味地啃一块骨头,还是趴在大拖鞋里呼噜震天,只要听见钥匙响,都会马上警觉地站起身子,耳朵竖起,仔细地注意周围的动静。我们只须招呼一声“走”,它会立刻箭一样的窜到门口,急不可耐地竖起身子,两个前爪“哗啦啦,哗啦啦”地扒门。
我们散步的时候,它总是在脚边前后跑来跑去,有时候跑远了会迟疑地停住脚步,回头看看我们为什么没有跟上,或者干脆坐下来等我们一会儿;有时候被什么东西引起了兴趣,不再跟我们的脚步,等发现落下了,又会马上又惊又恐地追上来;有时候走累了也会耍赖,任凭怎么命令都不走,甚至用力拽牵狗绳还是不走,四条腿倔强得伸得笔直,木头狗一般,这时候只能劳动我这个正数第三抱它回家。
过了两年,我们决定要个孩子。医生叮嘱说家里有宠物要送走,否则容易感染寄生虫。无奈我们只能把它送回老家养,隔三岔五总要回去看看它。每每这个时候,只要我们下车,还未等发声召唤,在远处游荡的猪猪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就会炮弹一样高速撞来,临到脚边,又施展出迪斯尼动画般的急刹,然后躺倒在我们脚下,扭来扭去地露出它毛茸茸的肚子。等我们给它肚子上的毛毛捋舒服了,它才站起来,或是在我们腿肚子上蹭来蹭去,以示亲热,或是人立而起,前爪作揖,表演它新学会的“恭喜恭喜”。猪猪不会说话,种种表现却分明在说:“我可乖了,我一点也没调皮,快带我回家吧。”
然而,我们心里知道,孩子已经占用了我们太多的精力与时间,再去照顾它实在力不从心,只能留在老家。心里不免总怀着一丝欠疚。
转眼孩子三岁了,我们也从奶粉尿布的战争中挣扎出来,透了一口气。
有一天,太太提议说:“我们把猪猪接回来吧!”
我说:“早就想了。”
“妈,我们这个周末过来把猪猪接回来。”太太打电话。
“猪猪回来,不知道还习不习惯大拖鞋。”太太放下电话,有些担忧的说。
“猪猪太胖了,我们是不是要给它买个可以在室内活动活动的器材?”
“猪猪掉毛那么厉害,再去买几个洗衣机的过滤袋吧。”
“我看以后出门就不要给猪猪再系绳子了吧,它很懂事,不会咬人的。"
刚刚会说话的儿子跟在我们后面念道:“猪猪,猪猪。”
我们把猪猪的大拖鞋找出来洗得干干净净,晒得喷香,把它的餐具用钢丝球擦了又擦,一直锃亮到照出人影,又囤积了一大堆火腿肠和狗粮。就等周末猪猪回到这个阔别已久的家。
周五晚上,电话叮叮响。
电话里妈说:“猪猪不小心吃了邻居家的老鼠药。”
……
我们把它埋在了河滩上。这里远山近树,水声潺潺,风景如画。远看,一个小小的土包拱出地面。
次年阳春,我们再去河滩,只见河滩上密密开满了油菜花,每一棵都特别茁壮,恣意地展露生命的芬芳。那小小的土包已经湮灭不可寻,只有花香扑鼻。
我们都没说话,转身走下河堤。
这时起了风,阵阵微风从河滩上徐徐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