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走路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还以为

走路事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

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

吃也也是一样的

说话也是

还有爱

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德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受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公里旅行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段书中最喜欢的摘要和最好的一段故事总结。一个没有信仰,甚至没有为家人朋友做过什么积极的事,在沉闷的老年生活里突然有了莫名的动力,并不自觉的马上行动起来,已老化的身体,没有专业的徒步行李,遇到过质疑他的路人,也碰到过钦佩支持鼓励他的行人,最后甚至有跟风和他一起徒步的一大群人。在路程中,简单的走路,去确一再考验身体承受力和精神耐力,一天一天更为艰难,只有依靠老友还在等他的信念一步一步坚持下去。他完成了,也以此反省了自己,和久别重逢的妻子重归于好。

书已经读完一年多了,个中细节难以记清,但还是有以上比较难忘的。自身也是不爱运动,但唯独钟爱于徒步,因为走路是最简单的运动,不需要什么技巧,不需要学习,不分地点,可是考验体力耐力持久力最好的方式。2015年也去参与了磨坊户外百公里徒步,虽然只走了后面三十几公里,也历时七八个小时,是历年来走过最远的一次。喜欢那种无论如何都坚持走下去的感觉,不管快或是慢,终点在哪,要的只是所经历的过程,而过程其实是痛苦的,不过是履行自己对自己的交代,与其它人和事都没有关系。我们从来都是缺乏坚持的,在日常中几乎很难坚持做一件事情,做到最好。只这一次,何不做好呢。

偶尔遇到周末,地铁排长队,路上堵车的日子,还是会突然想走几个站,生活在大都市,连走路的机会都越来越少了,不经意间觉得身体退化提前了加速了,也会有惶恐的感觉。多走走,还有多少人会时时提醒自己。走路可以细看途中风景,走路可以回归原始,走路可以慢下来静心思考,走路可以回忆起很多往事。。。看完书,真希望能有这样一次机会,是想了很多年却没有实施期待,走路跨越某个距离,有一次终生难忘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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