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9月份新招来一个财务主管,发工资时有扣下200元押金,跟她说每月扣200元押金扣满2000元为止,这个押金呢离职后一个月退还。然后她很有意见,让她签工资条也不愿意签,她说扣员工押金是犯法的,然后在网上找出条文给我看。我说扣押金的制度我们公司已经实行了20几年了,现在你是财务主管是领导,你可以跟老板提下建议不扣押金,如果老板同意了,我们的押金都可以退回来。因为老板一直在国外,她也没去提,12月29日老板回来了,不知道她是否会去提这个事情。
另外曾会计12月12日周五下班骑电动车回家时,还有50米就要到家了,结果被车撞了,听说当时就晕过去了,司机把她送到了医院。周一她请假,我问了小郑才知道曾会计被车撞了。小郑和小金有代表公司去医院看望她,听说没有皮外伤,各项检查都还好,就是有点轻微脑振荡,她请了9.5天的假。
今天小郑做考勤,跟何经理汇报了曾会计的情况,何经理说等她明天上班了再来处理。曾会计住院其间没有提交请假申请,她跟小郑说下班回家途中遇车祸,属于工伤希望这段时间的工资全额发给她。小郑跟老板汇报了,老板好像是同意了,但要何经理那边做决策,看明天的结果吧。
如果不是她,如果是我受伤了,我绝对想不到有工伤这一说法,原来请假也是可以不扣工资的。最多想的是提交下住院资料,可以以病假处理扣一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