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王小波先生的一篇杂文中读到关于明星制与粉丝癫狂的讨论,他认为粉丝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将自己置于一场癫狂之中,而明星不注重自身实力,盲目自信对粉丝的掌控力则是一种胡闹。
对此我深以为然,继而我又有疑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追星行为,甚至个人崇拜?
我不必多想,就知道很多人脱口而出所谓实力、为人、性格甚至外貌。不可否认这些也可以归于“原因”的一类。然而我再问自己,又是出于什么原因会因为以上提到的因素来崇拜一个与自己同样一百几十斤的血肉之躯?
假如大家读过某些经济学的论著,就会理解一个作为人类拥有共性的基本逻辑,这个共性就是利己主义。试想,如果人类的本质不是利己的,那优胜略汰、弱肉强食个几千年之后,人类早该灭绝了。
在这样的逻辑下我们所谓的崇拜也就变成了一种基于自我满足之后的虚假自我实现罢了,毕竟如果让那些粉丝为自己的偶像献出生命,大概所有的人都该自动脱饭了吧。假如你非得说你可以做到,那我该恭喜你已经到了马斯洛的第四层,到了比虚假实现更高一个层次的利己。
当我们知道了我们崇拜的原因其实是满足自我的需求之后,接下来就得看看这个需求是什么。马克思说:小生产者“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而我们陷入崇拜的本质原因也就是这种代表的功能。
如果你是唯物的,那这种代表就是指的房屋钱粮,在某些个特殊的时期,个人崇拜的也是因为我们在某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这些东西,而且,我们还清楚的知道,只要一心追随,也迟早可以分得一杯羹。如果你是唯心,你可能更看重所谓道德、品质、努力或者某个人会说一些让你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
而一般的人都是两者兼备的,我们在各个环节上追求着最大化的满足,假如这是一道物理力学的题目,就该是在满地的质子之间找到他们各自的运动方向,一道几乎让人窒息的物理题,结果换成了心理的考量,人类就可以瞬间得到答案,这也真是奇妙的一点。
假如某些环节出了问题,整个心理求解过程开始紊乱,这就应该是到了崇拜破灭的时候了。而这一结果也是由于我们在崇拜者的身上再也不能找到自我满足。
我想起了电影《浪潮》中的一幕:蒂姆最后开枪打死同学又打死自己,而没有一贯地遵循他的“精神领袖”的命令。当崇拜对象不代表自己的利益和需求的时候,我们能做到的最大宽容,也就是不让他死这个程度了吧。
正如米歇尔·福柯说的:“人和疯子的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