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我以为我懂得爱情,天真的认为人这一辈子只应该轰轰烈烈的爱一回,而不应该有多段感情的付出。
曾经我认为人只要选定了伴侣就应该只忠于ta一人,爱ta一人,而不应对其他人产生多余的感情,否则就是滥情,就是不道德,就是应该被道德法庭所审判的。
直到那一天,我明白了,我们这一生可能会爱很多人,付出的感情也许也都是真挚的,但是只有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的那个人才会跟我们这样走下去。之前的感情可以埋藏,之后的感情如何应对。感情这种东西是不能够抑制住的,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只能法律、道德、自身修养与责任感来抵消内心的躁动。
两个人走到一起只是因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