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们所遇到的人和事,他所具有的你喜欢的或你不喜欢的品质都不是出于人(事)本身。而是通过某种方式从我们的意识中来的。
02
我们的意识“迫使”我们看到我们所看到的事物——无论是好的或是坏的。
03
在我们帮助或伤害他人时的行动、言辞、念头产生了铭印,这其中念头(态度)产生的铭印就最深刻。
我们的意识就像个储存了成千上万意识铭印的仓库。
04
有四个法则主导着铭印在意识中不断地重复,使这粒种子就发芽、成长,直到“开花结果”。
迫使你“看到”周围的事件以某种方式发生在你身上。
05法则一
铭印迫使你反经历的体验和原本的铭印的基本内容相吻合。
即:负面的行为带来负面的结果,正面的行为带来正面的结果。
06法则二
即便是很微小的铭印,在潜意识中都会不断地增长。
07法则三
没有植入的铭印,不可能以任何形式发生。换句话说:我们经历的每个体验都是以前的铭印引发的。
08法则四
是法则三的反转说法:一旦铭印被种下,它就一定会引发一个体验。
09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明确所追求的是哪种目标,然后通过法则一来确定能使我们看到结果的特定铭印。
换种说法:让目标来指引行为(念头)。
10
值得注意的是:能为我们生活或事业带来好的结果的特定铭印往往与人类的天性截然相反。
比如:公司缩减开支,会削减职工现有的福利,职工可能就会产生怨气,这样会在意识中植入一个负面的铭印。
下一章:我们在生活和事业中在植入怎样的铭印,才能使我们看到如我们所愿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