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11:丛林法则和人类社会。12:道德是直觉的,还是理性计算的?

《行为》11:丛林法则和人类社会

萨波斯基的《行为》。如果说这本书的上半部分告诉我们人只不过是一种动物,那么下半部分要说的就是人是一种“以特殊的方式特殊”的动物。动物是什么样,不等于人就是什么样。曾经是什么样,也不等于就应该是什么样。

人性在动物性边缘的一个试探:社会的阶层。儿童都是被动受到家庭阶层的影响,那么成年人也是如此吗?

有些历经过坎坷的人说这个社会适用丛林法则,讲究恃强凌弱,每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他的幸福度。是这些人太愤世嫉俗了吗?也有很多人认为真实社会没那么极端:也许某些人整天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咱们普通老百姓可是都过着单纯美好的生活。是这些人太天真了吗?

社会等级到底有多重要呢?这首先是一个生物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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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来说,社会等级的本质是资源调配机制。食物、地盘和异性,好东西就只有这么多,大家每次都争抢一番弄一身伤痛实在不好。建立一个比较稳定的等级,有个“啄食顺序”,该吃肉的放心吃肉,该喝汤的老老实实喝汤,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个机制是如此重要,所以我们的大脑对等级无比敏感。大脑识别一个人是不是自己认识的人,需要几百毫秒;识别一个人是不是其他种族的人,只需要 50 毫秒 —— 那请问识别一个人的社会等级,需要多长时间呢?

答案是 40 毫秒。只要观察脸部 40 毫秒,你就能以相当的精确度看出来一个人在当前群体中是个身处上层、可以对别人发号施令的“支配者”,还是一个从属者 —— 前者直视别人,后者选择回避视线;肢体语言还能带给你更多线索 ——

然后这个全自动的等级识别信息会让你大脑中负责管理情绪的腹内侧前额叶和管理理性的背外侧前额叶同时活跃,所以你于情于理都不得不注意等级。

等级信息还能让你的“颞上回”活跃起来 —— 这个脑区跟人能不能理解别人的观点、也就是“心智理论”有关,这就使得你会自动加强理解支配者的观点。而这对你很有好处,越是善于领会上级意图的人上升的就越快 —— 针对恒河猴的研究证明地位越高的猴子,他们大脑中颞上回和前额叶皮质的连接就越紧密,而且这两个区域也越大。等到你爬到高位,你就更需要颞上回和前额叶皮质的配合,因为你更需要了解别人的等级活动信息,你必须知道谁服从你、谁背叛你、谁在挑衅你,以及跟谁结盟。

甚至可以说,灵长类动物之所以有这么发达的前额叶皮质,就是为了处理社会等级关系用的。所谓“邓巴数” —— 说人只能记住 150 个熟人关系,所以原始社会人类群体一般也就是 150 人。而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那个研究说的“关系”,主要指的是等级关系。

一个物种的社会群体越大,它的大脑占身体的比例就越大,它的颞上回和前额叶皮质就越发达。哪怕是在同一个物种中也有这个规律:越是生活在大群体中的猴子,越是社会关系复杂的猴子,他们的颞上回和前额叶皮质就增厚越多。

动物世界的等级,本质上是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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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心理学家乔丹·彼得森在《12条人生规则》这本书中说,人的等级划分,就和龙虾差不多。龙虾生活在海底,公龙虾都有自己的地盘,它们通过战胜别的公龙虾来争夺和保卫地盘。而胜利,能增加龙虾神经系统中的血清素。血清素跟多巴胺一样都是神经传导物质,人的大脑中也有血清素。

彼得森说血清素能带给龙虾自信。血清素水平高,龙虾就会把身体伸展开,让自己显得很高大,充满攻击性;血清素低,龙虾就会把身体蜷缩起来,一看就是个胆小鬼的样子。每一次胜利都能增加血清素,每一次失败都能减少血清素,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斗败了的公龙虾就算鼓足勇气再找对手打一次,也会因为血清素水平低,而更容易再次被打败;胜利的公龙虾则会更容易再次取胜。

所以要看一只公龙虾的社会地位,只要测一测它的血清素就知道。龙虾的世界是个胜者通吃的世界,胜利的公龙虾不但得到最好的地盘,而且能吸引到所有的母龙虾……

彼得森说,男人,就和公龙虾一样啊:你得注意自己的血清素水平!千万别让人打趴下。

彼得森把人跟龙虾做的这个类比,是错的 。血清素的确能让龙虾更有攻击性,但是对人没有这个效果。让人感到畏惧强权的是大脑中的杏仁核,而龙虾没有杏仁核 —— 龙虾连大脑都没有。血清素对人脑的作用之一是传递从边缘系统到额叶皮质之间的信号。血清素低, 前额叶皮质就不容易控制情绪,人就会更冲动 —— 从而更*容易*、而不是像龙虾那样不敢攻击!人不是龙虾。

但是彼得森有一点说对了:人类社会中的失败者,日子也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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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一个社会中所有的人按照社会经济地位排个序,你会发现,在这个序列中越靠后的人,寿命越短,健康状况越差。这是因为穷人的生活水平低、医疗条件差吗?不是。

研究表明,哪怕是在福利特别好,有全民医保的国家,哪怕是所谓的“穷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已经相当不错,地位越低健康越差这个现象仍然存在。

是仅仅因为地位低,就能让人的健康不良。萨波斯基说,关键不是这个人是否脱离了绝对的贫穷,而是他是否“感觉贫穷”。那这个“感觉贫穷”是一种什么“感”呢?是压力感。

真正代表灵长类动物社会地位的,不是血清素,也不是睾酮,而是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是大脑面对压力的时候分泌的一种荷尔蒙,皮质醇,就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能让人心跳加快、血压升高,能把能量迅速输送到四肢,让感官更敏锐,让人做好战斗或者逃跑的准备。而作为代价,糖皮质激素会暂停身体的一些常规功能,比如说正常的身体修复。

有对狒狒和猴子的研究发现,一个经常处于从属地位的个体,会长期处在压力之中。本来不需要打斗的时候,他的糖皮质激素水平就已经很高;可是等到真的打斗的时候,他的糖皮质激素水平又不能迅速升高到能战斗的水平。而长期的高水平糖皮质激素,会让他的血压高、好胆固醇低、免疫系统弱、生殖系统紊乱、成长慢。

人也是这样。整天被人呼来喝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没有任何权力却要承担一大堆责任,就等于把身心浸泡在糖皮质激素之中。

地位越低,压力就越大,身体就越差,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也要爬到高位上去!对吗?

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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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波斯基自己对狒狒的糖皮质激素做了研究,结果的确是地位越低的狒狒糖皮质激素就越高。这个理论本来很完美,但是有一个重大例外。下面这张图说的是狒狒的社会地位(横坐标)和糖皮质激素(纵坐标)的关系 ——

这个例外是,社会地位最高的那个狒狒,他的糖皮质激素就如同最底层的狒狒一样高。他也面临巨大压力!他时刻都可能会被其他狒狒挑战,他得担心那些母狒狒会不会被别人骚扰。

所以真正的关键不是地位,而是地位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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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等级关系比狒狒要复杂一点。有时候地位高压力也大,地位低反而没啥压力。那这个压力到底从哪来呢?

有研究者专门对政府公务员和军官做了一项调查,看看健康状况和地位的关系。结果发现,真正影响健康的并不是你直接指挥和监督多少人,而是你下面有多少人,以及你在工作中有多大的自主权。也就是说,最理想的地位是你受到很多人尊敬而你不用为这些人担心,你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所以真正决定健康的其实不是绝对的地位,而是那个“控制感”。只要你对自己的生活有掌控感,你的压力就大大减小。如果你进一步还能控制别人,而且还不用担心为此承担责任,你的健康还会更好。

支配者,就是能控制别人的人;从属者,就是被人控制的人 —— 这才是地位的本质。

那如此说来,哪怕你在公司只是一个最底层的人员,只要这个公司使用某种“自下而上”的组织形式,给一线人员很大的自主权,你的健康就不会受到地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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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人毕竟不是狒狒。其实人类社会跟狒狒社会还有一个本质区别。

在人类社会中,常常把“支配力”和“领导力”混为一谈。我们觉得组织的大头不但有能力支配别人,而且也应该支配别人 —— 因为他知道组织正确的前进方向,大家听他的有好处。但狒狒社会并不是这样的。

科学家曾经一度以为狒狒群的头领会做一些对全体狒狒都有好处的事儿,比如带领大家一起打猎、对外作战的时候主动保护幼小之类,但是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狒狒的头领是群体中最能打的那只狒狒 —— 它是靠支配力,而不是靠领导力上位的。他能把其他狒狒都打服,但是他太年轻了没有多少捕食的经验,根本不知道该把群体往哪领。真正有领导力的往往是一只年长的雌性狒狒,狒狒们出去捕食都是跟着她走 —— 而她其实也不是主动领导群体,她自己反正也要出去捕食,她知道该去哪里,别人只是跟着她而已。

领导者首先应该是群体中的服务者,支配者却是群体中的掠夺者。可是狒狒们排序的时候,总是把支配者排在前面。

狒狒畏威而不怀德,真是野蛮的物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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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有时候也像狒狒一样看谁拳头最硬让谁当首领,但是一般不这样。更愿意选一个有亲和力的、能够为整个群体的利益服务的人当领导。如果等级是按照领导力排序,也许我们就不用像狒狒一样担心自己的地位。

但是社会等级毕竟存在,总有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能掌控自己和他人的命运。地位低的狒狒有两个办法可以增强健康:一个是跟别的狒狒抱团取暖,一个是攻击比自己地位更低的狒狒……人类也常常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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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社会等级不重要,人和人就应该平等,你的父母一定把你保护得很好。保持住这个立场 —— 不管经历什么,不管认识到现在这个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 你永远都有权提出,人和人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






《行为》12:道德是直觉的,还是理性计算的?

小时候上“思想品德”课的时候可能觉得道德是个无需讨论的问题,拾金不昧尊老爱幼多做好事不做坏事,这有啥可说的呢?其实不然。真实世界里的事情往往都是有“取舍”的:你要帮助这个人,就可能得对不起那个人,这时候你该怎么办,就值得讨论了。

比如说,一期《奇葩说》的辩论议题在微博引发了热议:博物馆着火了,你必须在“抢救一幅名画”和“救一只猫”之间做出取舍,请问你救哪个?

这个问题和“如果你碰到一只猫有危险,你会不会救它”完全是两码事,这属于能让好人吵起来的问题。你要说“我们要做有道德的人,要帮助他人,要让世界更美好”,任何人都不会反对;可是遇到这种两难问题,人们就会有巨大的分歧。

为什么好人跟好人不能在道德议题上达成一致呢?有的人会从直觉考虑,直接宣布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就是要救猫;有的人则会试图用理性说服你,搞“道德推理” —— 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这个时代的学者经常指责普通人的“非理性”,所以你可能觉得道德推理是对的,而且哲学家们也都是倾向于用道德推理判断对错。

但是科学家认为,道德其实是个直觉现象。

事实上,如果你不考虑人其实是一种直觉动物,你的道德推理根本就无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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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的做法是一边让人做道德判断题,一边用核磁共振观察他大脑的活动。通过观察大脑,科学家可以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自己为什么要采取这个立场 —— 这门学问叫做“神经伦理学(neuroethics)”。

考虑一道最经典的道德测试题。一辆电车正在沿着轨道行驶,它前方的轨道上有五个人,如果不加干预,这五个人就会被电车撞死。现在你手里有个操纵杆,如果你拉动操纵杆,就能把电车导向另外一条轨道,可是另外一条轨道上有一个人,电车会把他撞死。

请问你会拉这个操纵杆,去以牺牲一个人的代价,救那五个人吗?

有很多研究找受试者做过这个测试题,结果是有 60%到 70%的人会选择拉操纵杆。我们很容易认同这个选择,毕竟 5 > 1,我们希望多挽回几个生命。这是一个道德推理,而核磁共振显示,决定拉操纵杆的这些人大脑中负责理性决策的背外侧前额叶这时候很活跃,所以是理性思维导致了理性的判断。

那么接下来把问题的情境变一下。这回电车是从一座桥下经过,冲向五个人;桥上站着一个胖子,你必须把胖子推下桥去挡住电车,那五个人才能得救。

请问你会推那个胖子吗?

注意这两个情境的本质好像是一样的:都是必须牺牲一个人才能救五个人,对吧?但是对这个情境,只有 30%的人坚持了道德推理,选择推那个胖子。而那些拒绝行动的人,他们大脑中负责情绪的杏仁核和腹内侧前额叶非常活跃,他们更倾向于直觉的判断。

所以科学家只要看看你大脑中哪个区域活跃就知道你会怎么做。那你能说那些改变了立场的人,变得非理性了吗?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人救五人,同样是由你发动,场景一变你的选择就不一样了呢?

神经伦理学的开创者乔希·格林(Josh Greene)是这么分析的 —— 关键在于这两个情境中你动作的意图不一样。

拉杆的情境中,你拉杆这个动作的目的是改变电车的轨道 —— 至于说改变轨道之后会撞死一个人,那只是副作用:那一个人就算不在那里,这五个人还是能得救。可是推胖子的情境中,你是把胖子当做了救人的工具!你的意图就是必须先杀死胖子 —— 而这个意图是大多数人的大脑所不能接受的。

相信推理还是相信直觉,不是取决于推理够不够严密,而是取决于直觉产生的情绪够不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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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海特是直觉主义的代表人物,他的《正义之心》这本书。海特等人的重大发现是我们并不是反复权衡理性推理和直觉的呼唤,再从中选择一个立场 —— 我们总是先因为直觉而有了一个立场,然后运用理性推理给这个立场寻找解释。

换句话说,当你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选择救猫的时候,你已经决定了选择救猫,然后你再慢慢给这个决定找理由。这个过程其实跟参加辩论赛的时候先抽签决定立场、再准备辩词是一样的。

大脑是个多元政体。面对一道道德难题,你大脑中负责产生各种情绪的杏仁核、眼眶额叶皮质、脑岛、扣带回和腹内侧前额叶,常常会比负责纯理性推理的背外侧前额叶先活跃起来。情绪区域的活跃度比背外侧前额叶的活跃度更能决定你的立场。

比如说,如果另一条电车轨道上那个人是你的亲人,你很有可能就会选择不拉操纵杆。你会为此找到一番充满理性精神的理由,比如说“那五个人为什么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没有人应该为别人的错误而死!”但是殊不知,换个情境你就不这么想了。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如果大脑中某个区域 —— 比如说腹内侧前额叶受损了,导致一个人不能充分感受情绪,他就会变得更加“理性”:他会认为哪怕要牺牲他的孩子,也应该拉操纵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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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有人会说,直觉先于理性的道德判断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作为更高级的人类,应该压制直觉,坚决使用理性判断。应该抛开小我,致力于全人类幸福的最大化。

这是一条非常艰难的路,你就是有钢铁般的意志力也未必能做到。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认为,只要非洲还有一个儿童会因为缺少500 美元而死,你就不应花 500 美元给自己买新衣服 —— 哪怕你是个远在中国的人。

为啥呢?辛格说,如果你路过一个池塘,看到一个小孩快淹死了,你会不会不惜毁掉自己刚买的衣服也要救他?你当然会的。而这就说明在你心目中,陌生人的生命比你的衣服重要 —— 那你为啥就不能少买几套衣服,把钱都用来去非洲救命呢?

对此很难反驳。但是萨波斯基强调,光靠道德推理其实也不行 —— 不是我们舍不得自己,而是因为道德推理很难自洽。

比如说,现在有个项目,如果做的话,我们公司会盈利,但是对环境有个伤害。老板说:“我不在乎什么环境,能盈利就行,上!”那么多数人会谴责这个老板,说他是个自私的人,对吧?

好,现在另有一个项目,也能让公司盈利,但是对环境还有个额外的好处。老板说:“我不在乎什么环境,能盈利就行,上!” —— 这时候,多数人就不会谴责这个老板。可是这合理吗?这不还是一个只顾盈利不在乎环境的老板吗?

你几乎不可能脱离情绪谈道德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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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实验室里的猴子感受到实验人员给他不公正的待遇也会抗议。连没上过学的小孩看木偶戏,都能自动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道德是灵长类动物因为群居而演化出来的本能设定,所以能自动以直觉的形式作出判断。

我们的直觉判断充满矛盾。

你可能会拼死救下近在眼前的落水儿童,而不会给远在天边的面临死亡威胁的儿童捐款。

在大学宿舍的公共冰箱里放几块钱的现金,通常别人不会拿你的;但是如果你放几罐同等价值的饮料,很快就会被人拿走。

实验里玩游戏的时候想想自己在银行工作的身份,就可能会更理性地选择作弊;而如果你的身份是比如说建筑工人,这个身份就不会增加你作弊的可能性。

如果我们自己做了坏事,那毕竟我们内心的本意是好的;如果是别人做了坏事,我们就论事不论心。

所有这一切不同都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大脑中不同的区域被激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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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另一个不能用纯粹理性推导的特点在于,它总是跟文化高度相关。有些文化认为焚烧国旗是绝对不可接受的,有些文化认为国旗只不过是一块布而已。如果有人做了一件特别慷慨大方的事,有的文化会诚心诚意地给他点赞,有的文化却会认为他这是伪善,他必定还有别的目的。

一个起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有意思的理论说,集体主义文化是使用“羞耻感”来约束人的道德,而个人主义文化讲究的是“罪恶感”。这两个“感”有什么区别呢?

羞耻感,是别人对你的看法所引起的你的感觉。我做了这件事导致大家都看不起我,所以我感到羞耻。罪恶感,则是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我怎么做出了这样的事呢?这还是我吗?我的内心充满愧疚。

那既然羞耻感是众人对个人的约束,这就是一种比较被动的道德;而罪恶感是自己对自己的约束,似乎就更加积极主动,让人主动想要做一个更好的人。那要这么说的话,集体主义在道德约束方面就不如个人主义高级。

可是不同的文化在道德上真有高低之别吗?现在有些西方学者,恰恰认为集体主义那种羞耻感的约束力更有效 —— 美国上层社会的道德败坏,也许就是缺少了羞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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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应该如何做出最好的道德判断呢?萨波斯基总结现在有三个主要的学派,提供了三个方法。

一个是“义务伦理学(deontology)”,认为一件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什么可商量的。杀人就是不对,所以哪怕是为了救人也不应该杀人。

一个是“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说你做事得考虑后果,应该让众人的总福利最大化。如果牺牲一个人能救五个人,你何必在意是自己推的这个人还是仅仅拉了一下操纵杆呢?根本没区别!

还有一个则是“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说你应该考虑的不是行动也不是结果,而是你自己是个什么人:作为一个好人,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义务伦理学讲直觉,结果主义讲推理,而德性伦理学讲整体判断。萨波斯基推崇德性伦理学。

单纯讲直觉固然有很多不合情理之处,单纯讲推理也是不行的。如果说为了救五个人就可以杀一个人,那要杀的那个是个小婴儿,你也会做吗?那医院强行杀死一个健康的人,获得他的器官去救五个病人,这也可以吗?

你的道德推理早晚都会达到一个单纯用推理无法证明对错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直觉。把推理和直觉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做出更好的判断。

比如说,考虑到如果允许牺牲一个人去救五个人,那么长此以往,这个社会中的无辜者就可能随时都会被人牺牲掉 ——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反正我的直觉不喜欢这样的社会 —— 所以我们应该从这件事开始,就不能允许伤害无辜者。那五个人如果一定得死,那就死吧 —— 他们的危险境地不是我也不是那个无辜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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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结论是虽然道德直觉常常不靠谱,但是我们永远都不能脱离直觉、脱离情境、脱离文化习俗谈道德。

而直觉恰恰是维护道德最好的手段。那些能经得起各种诱惑而不作弊的人,并不是每一次都在那做艰苦的计算 —— 研究发现他们都是毫不费力地就做出了一次次道德的选择: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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