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五号遗址与殷商人历史的“三证合一”研究
作者:翁卫和










殷墟5号遗址考古发掘:“重屋”宗庙的布局与属性
殷墟5号遗址位于安阳小屯村西北的宫殿宗庙区附近,是1976年考古发掘的一座商代晚期大型竖穴巨型坑墓 。考古学者起初根据出土青铜器铭文中的“妇好”二字,将其认定为商王武丁的一位著名配偶妇好的墓葬,即著名的“妇好墓” 。该遗址规模宏大,墓口长约5.6米、宽4米、深达8米,内部有木质椁室和多个器物埋藏坑,被发现时保存完整、未经扰动,是殷墟发掘史上极为重要的发现 。
然而,近年来有学者(翁卫和)提出新的诠释,认为殷墟5号遗址并非王后墓葬,而是殷商先祖的宗庙遗址,其地下部分是埋藏祭祀用品的“重屋”结构 。所谓的“重屋”,殷人称其宗庙为重屋。可理解为建在宗庙建筑下方的多层次地下祭祀空间或地宫,用于安置祖先神灵象征物和宗教累积祭品 。根据翁卫和的研究,5号遗址出土了丰富且系统的祭祀遗存:共发现196件带有铭文的青铜礼器和玉石器物,涵盖13种不同的铭文类型 。这些遗存多未经擾動,分层填埋于竖穴之中:最下层安放有代表祖先“灵神”的木箱,其上分层填土并置放祭品 。例如,在第三层填土中出土了多件精美的象牙杯,置于木匣之中,位置高于底部的“重屋灵神”木箱,显示出其等级之高、意义之重 。这一多层埋藏结构表明,遗址经历了持续的祭祀活动和分阶段的填埋祭品过程,符合上层建有宗庙、下层设置“庙坑”供奉祖先的礼制特点 。遗址中还出土有白石牺牲(如白石牛)等祭祀用品,进一步佐证其宗庙祭祀性质 。综合布局与出土物分析,翁卫和据此断定:殷墟5号遗址并非普通墓葬,而是殷人祭祀祖先的宗庙遗迹,其地下“重屋”保存了殷商族祖先崇拜的重要实物证据 。
文献记载中的殷人起源:“玄鸟生商”与先祖史事
殷商先民对于自身起源的记忆,保存在多部先秦经典之中,可与上述考古发现相印证。《诗经·商颂·玄鸟》开篇即颂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这句诗意为:上天命令玄鸟(即黑色鹰神鸟)降临人间,诞育了殷族的始祖。有娀氏之女简狄吞食玄鸟之卵而怀孕生(殷)子的神话,正是殷人起源传说的核心 。这种带有浓厚神话色彩的记载,赋予殷朝以神授的正统来源,体现为对“玄鸟”(黑色鹰鸟)图腾的崇拜和对天命的信仰 。殷商将“玄鸟”奉为始祖神灵,与殷商族的图腾传统密切相关。据研究,殷商族源自东夷族的一支,东夷各部盛行鸟图腾崇拜,其中少昊氏族以各种鸟为图腾,传说殷商族正是以玄鸟为始祖图腾,这与《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说法是契合的 。
《史记·殷本纪》进一步详述了殷商族始祖的传说与早期事迹: 据司马迁记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而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 这一段记载包含了几个关键信息:其一,简狄吞食玄鸟卵生下契(亦作“契”或“阏伯”,史记中称“殷契”),确认了“玄鸟生商”的神话母题;其二,契长大后在尧、舜、禹时代建功立业——辅佐大禹治水,功勋卓著 ;其三,舜帝为表彰契的功绩,任命他为司徒(掌管教化之官)以教化百姓,并封契于商地,赐其子姓,从此契的后裔世居商地,为殷商部族之祖 。这说明殷商族先祖契不仅有神异诞生传说,也融入了尧舜禹时代的历史脉络,通过舜帝封赏而获得了立国的正当性。《竹书纪年》的记载与此基本一致:简狄于玄丘之野浴水时吞燕卵怀孕,剖胎生下契;契“长为尧司徒,成功于民,受封于商” 。竹书纪年的细节甚至提到简狄怀胎“三年”、剖胸生子的奇事,以及契生而能言、自称“契”等神话要素 。尽管细节略有差异,各先秦典籍均共同描绘了殷商族起源于玄鸟降生、先祖契受封于商、奠基殷商的故事。这些传说为殷王朝赋予了天命眷顾和先圣传承的渊源,在先秦历史观中为殷王权建立提供了正统性说明 。
出土遗物与铭文的交叉验证:“三证合一”的共证
殷墟5号遗址出土的大量文物和铭文,与上述文献记载形成了精彩的交叉佐证,体现出考古、文献、金石“三证合一”的方法论价值。
首先,青铜钺(战斧)的发现印证了先祖事迹与王权起源。该遗址出土了一把大型青铜钺,通体厚重威严,翁卫和据铭文和形制将其识别为“虞朝礼仪制度下的司徒之钺” 。他指出,这柄刻有“帝次妃(生)子(契)”字样的青铜钺应是殷人在尚未称王天下之前所铸造的最重要礼器“鈇钺”,象征着最高军事与刑杀权力 。殷人将之供奉在辛妃宗庙的重屋之中,用意在于追述祖先(契)的功绩,彰显殷人始祖契受舜帝封为司徒、赐予政教和武权的荣光 。这与《史记》所记载的“契…汝为司徒…封于商”高度吻合 。换言之,考古发现的“帝次妃(生)子(契)”实物,将文献中契被封司徒、象征部族领袖权威的桥段以器物形式再现出来:契作为殷人商方国始祖,不仅在铭文中被记述,连象征其地位的权标(大钺)也被虔诚地铸造奉藏,可谓物证与史载相互印证。
其次,象牙杯的出土揭示了殷人图腾信仰与先祖崇拜的具体物证。前述象牙杯位于重屋填土的高层,被精心置于木匣内 。翁卫和将其解读为殷对上古帝舜的纪念与信仰象征 。象牙源自大象,而相传帝舜与大象有灵瑞关联:史传舜在历山耕田时“象耕鸟耘”,大象曾助其耕作,是上天对舜德行的感应。这一传说使得象被视为舜的神灵化身之一。殷人奉契为始祖的同时,也崇敬契所承袭的舜帝功德 ,更是契合于史载的“商人服象”。翁卫和认为,殷人视帝舜为开基肇封殷先祖之帝,而象牙正是帝舜“神格”的具象载体 。将象牙杯这样的珍贵器物奉置于祖庙重屋高处,象征以舜帝之灵陪祀,既表明殷商自认承续虞舜正统,也寄托了对先圣的崇拜和王权天授的认同。象牙杯作为实物佐证,将帝舜封契建商的史实和舜在殷人信仰体系中的地位直观地展现出来,体现出文明交汇与历史记忆的物证意义 。
再次,殷墟5号遗址的出土材料印证了“玄鸟图腾”的传承与殷王朝宗庙祭祀制度。其一,大量青铜器上的纹饰和甲骨文字形显示出殷人对鸟的崇拜传统:例如殷先公高祖王亥之“亥”字的甲骨文写法中,就带有鸟的形象,“亥”字从“豕”从“鸟”,暗示王亥与鸟图腾相关 。学者指出,殷族与东夷族同源,而东夷少昊部族以鸟为图腾,其中一支以玄鸟为图腾,玄鸟即为殷族之图腾。这种图腾崇拜在殷商文化中延续深厚。5号遗址作为殷族始祖庙,出土器物中很可能带有玄鸟纹样或象征物,佐证殷人崇拜玄鸟始祖的传统(例如,有学者提到妇好墓曾出土玉鸟、青铜鸮尊等,均与鸟崇拜有关)。考古实物与诗史记载都指向殷以玄鸟作为族徽和信仰中心:宗庙祭祀正是围绕这一图腾祖先展开,从而确保王权被视为“天命所归” 。
最后,引人注目的是遗址中出土的一件特殊青铜礼器,体现了殷人对“王屋”(帝王之屋舍/宗庙)的观念。考古报告提到一件偶合在一起的双联方彝,形制犹如两个房屋相连,翁卫和将其称作“宫彝(王屋)” 。该器底部刻有铭文,结合铭文内容可推知它象征着帝喾与辛妃共享的“王者之屋”——即天子宗庙 。这种“双方彝合一”的器物很可能寓意了殷族先祖庙宇的形象或概念:一方面,它物理上呈现出“重屋”叠置的构造,契合宗庙地下重屋与地上庙堂对应的布局;另一方面,它象征“王的屋宇”由两部分(帝喾与妃后)组合,暗合高辛帝喾与辛妃简狄合祀一庙的含义 。有研究者指出,殷族经过契始封商至成汤兴商十四世方建殷王业,殷人直到成汤时真正“住得起王屋”——也就是建立起殷王朝宗庙制度。殷墟5号遗址出土的这一“王屋”构件式青铜彝器,正是对此历史进程的物化体现:通过将两个宗庙礼器合为一体,昭示殷人祖先庙从部族时代的单一祭祀发展为殷王朝时代合祀天子与始祖母的天子之庙。这件文物提供了又一层实物证据,与文献中的族史和制度变迁形成印证。
综上,殷墟5号遗址的遗存——无论是司徒(子契)大钺、象牙神杯,还是玄鸟图腾、王屋礼器及诸多铭文,都与先秦文献记载的殷商族起源、祖先崇拜和早期历史形成了高度契合的对应关系 。通过对比考古实物、青铜铭文和古代文献,我们看到了“三证合一”的清晰图景:每一类证据都在从不同角度印证殷人宗庙祭祖、图腾信仰与王权合法性这一主题。这样的交叉验证既丰富了对殷商历史的理解,也为我们复原上古史实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妇好墓”的误读与殷商历史重建的反思
自殷墟5号墓葬被发现以来,学界普遍接受其墓主为妇好的观点,以致将妇好塑造为武丁王的配偶、王后、女祭司、女将军,并据墓中兵器和祭器推想妇好在武丁时代的地位与作用。然而,翁卫和等学者通过重新解读铭文和考古证据,提出“妇好墓”可能掩盖了更深的历史真相。
首先,在铭文释读方面存在误解。5号遗址出土的青铜器中有大量铭文被最初释读为“司母辛”或“后母辛”,研究者据此认为“辛”是墓主人妇好的庙号(即以天干“辛”命名的庙号) 。例如,有109件青铜礼器铸有“妇好”二字,另有一些器物铭“司母辛”,再加上甲骨卜辞中170余条关于妇好的记载,使得学者确信墓主即为妇好、谥号(庙号)母辛 。但翁卫和指出,这一解释在文字辨识和礼制常识上均有问题 。一方面,青铜器上的相关铭文应作“司辛妃”而非“司母辛”,其中“司”通“伺”,有奉祀之意,“辛妃”则是指高辛氏之妃,即帝喾之次妃简狄 。他举例说:遗址出土的一件白石牛俑仅刻“司辛”二字,用于祭天帝(指辛帝喾) ;而其他礼器刻有的实为“司辛妃”,表示同时祭祀辛帝与辛妃(二者合称) 。铭文正确读法为先“辛”后“妃”(先帝后妃),这符合先祖帝喾在前、妃后在后的尊序 。反之,“司母辛”之读序不合礼制。此外,更关键的是,历史上从无女性以单独的天干作为庙号的先例,武丁的两个配偶(包括妇好)地位再高,也不足以享有以“辛”或其他天干为庙号的待遇 。天干谥号通常只授予王或帝,殷代女眷即便有谥号也不会是单一的“辛” 。因此,将铭文中的“辛”解释为妇好的庙号极不合理。翁卫和据此断定:5号遗址铭文其实记录的是祭祀高辛帝喾及其妃简狄,而非祭祀武丁配偶妇好 。换言之,所谓“妇好墓”的铭文证据实为“辛妃宗庙”的铭证,此前对铭文的误释导致了墓主人身份的误判 。
其次,从遗存年代与性质看,也存在疑点。有人注意到,妇好墓出土器物中某些青铜礼器的纹饰风格和文字体例并不尽属武丁一朝,有早有晚,风格多样 。这不太可能全部属于一位同时代人物随葬品演变的结果 。如果这些铭器并非同一时期制造,说明5号坑内的器物可能是跨越数代积累的祭祀器,而非一次性埋葬陪葬品。这与宗庙“重屋”分层奉藏历代祭器的情况相符,却与单一墓葬一次埋葬制不符。此外,坑内虽殉葬(或为宗庙守护卫士)有奴隶和陪葬品,但作为一座“墓”,其规模和结构异乎寻常,没有发现明确的棺椁痕迹和墓主人遗骸记录(至少公开资料未详),这也为墓葬性质提出了问号。相反,将之解释为宗庙祭祀坑则这些异常之处都可通释:它本就是用于存放祭品和象征祖先神灵之所,有护卫、护犬,而无需有“庙主”尸骨存在。
再者,对殷代宗庙制度的理解偏差也是潜在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认定5号坑是妇好之墓,学界更多从个人角度去解读其中的现象,例如视大量兵器为妇好身前掌军征战的证明,视其陪葬品反映妇好之身份地位。然而,如果5号遗址实为先祖庙祭祀坑,其中的兵器(如大钺)更可能是纪念先祖功业的礼器而非女将生前实用品;象牙杯等珍品是祖先崇拜的圣物,而非死者私用之器;青铜铭文讲述的是殷族源起和祖先功德,而非墓主本人事迹。可见,误将祖庙遗存当作墓葬来看,容易错置考古资料的时代和功能背景,进而误读殷商历史。这种误读可能导致我们高估了武丁时代妇好的个人影响,却忽视了殷王朝在祖先祭祀和意识形态上的连续性传统。
翁卫和的研究纠正了这一偏差,为重建殷商历史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认清5号遗址的宗庙性质,我们得以还原真实的殷人祖系与祖庙制度 。他强调,5号遗址出土的铭文所见内容与文献记载及殷代礼制高度吻合,充分证明此遗址就是殷王朝用于祭祀先祖帝喾与始祖母简狄的宗庙重屋,而并非武丁配偶的个人墓葬 。这一结论意义重大:它将分散的考古线索与文献传说融为一体,揭示出殷王朝在王天下之初对自身祖先和天命渊源的高度重视,以及以宗庙祭祀巩固王权合法性的用心 。同时,它提醒史学界在解释考古发现时需慎重对待铭文和礼制细节,避免先入为主的简单对应,从而防止以偏概全影响对历史全貌的认识。
结论:宗庙制度、图腾信仰与王权合法性的实物与文本共证
综合以上考察,我们可以重构出一幅殷商早期历史的生动图景。在这幅图景中,宗庙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殷人通过修建祖先宗庙(如殷墟5号辛妃宗庙),将神话传说中的始祖简狄与帝喾夫妇奉为共同祭祀的对象。宗庙地下的“重屋”则作为神圣空间,长期累积和保存祭祀所用的珍贵器物和象征物。从中出土的青铜礼器、玉石器与牲礼,结合其铭文,宛如一部凝固的史书,记录了殷商族自上古发端到封邦建国直至王朝创立的全过程 。铭文内容涉及玄鸟降生、帝喾配偶、子契受封、征战功业、生息繁衍等主题,展现了殷人从部族兴起到殷契立国再到成汤王天下的历史演进脉络 。这些铭文佐证了殷人“源于辛妃·简狄”的神圣婚配起源和先公先王的事迹,与《诗经》《史记》《竹书纪年》等文献记载严丝合缝地对应 。可见,殷人在进入王朝社会后,仍以宗庙为舞台,通过礼乐祭祀将本族的神话信仰、历史记忆和权力合法性融合在一起加以传承。
与此同时,殷商族的图腾信仰——以玄鸟为图腾的祖先崇拜——也得到物质和文本的双重印证。玄鸟吞卵生商的传说不仅见于典籍,而且折射在考古器物的象征意义上:玄鸟形象出现在礼器纹饰中,殷商先公名字中带鸟的字形也印证其重要性 。殷商人在祖庙中奉祀玄鸟之母简狄,正体现了对玄鸟天命的信仰和对本族天授起源的强调。通过祖庙祭祀,殷王宣示其王权来自上天赐予——上天以玄鸟赐子,成就殷商族;先祖受帝舜之封,奠定基业;因此殷王被视为奉天承命、正统不移。这一王权合法性的观念,在宗庙的礼制和祭器中得到强化。例如,“帝次妃(生)子(契)”象征先祖受命治民,“象牙杯”象征先祖承继帝舜神恩,这些实物连同铭文一同诉说着殷王朝统治权力的神圣来源 。
总而言之,围绕殷墟5号遗址所展开的“三证合一”研究,使我们能够将考古学实物、甲骨金文材料与传世典籍有机结合,重建殷商早期历史的真实面貌。实物证据提供了直观而具体的佐证:祖庙遗址的结构和遗存证明了殷代宗庙祭祀的存在与形式;青铜礼器和图腾符号还原了殷商人信仰与制度的细节。文献记载赋予这些实物以背景和意义,让我们知晓殷人自述的起源神话和先祖功业。铭文资料则充当桥梁,将考古与文献精确地勾连起来,在细节上相互印证。通过翁卫和等学者的深入研究,我们今天得以认识到:殷墟5号“妇好墓”实际上是殷人宗庙制度的杰出范例,其“重屋”中所藏的礼器和铭文,鲜明地体现了殷商族图腾信仰(玄鸟崇拜)与王权合法性(先祖受命封邦)的交融 。这样的历史复原不仅纠正了以往的误读,更凸显了宗庙在上古王朝文化中的独特作用——它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载体,连接着族群的神话记忆、祖先崇拜和王权意识。殷墟5号遗址的再认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展现了如何通过“三证合一”的方法重现远古史实、探究王朝文明之本源,也为夏殷周断代工程和文明探源工程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

作者简介|翁卫和
翁卫和,独立学者,专注于中华文明起源与夏殷周早期历史考古研究。
主张以“考古遗存—铭文图像—历史文献”三重互证的方法,突破“中原中心论”的局限。
主要观点:
• 三星堆是夏早期王中心遗址;
• 二里头并非夏都,而是殷人方国;
• 殷墟“妇好墓”实为帝喾与辛妃简狄的宗庙“重屋”;
• 曾侯乙“配钟”铭文属西周讣告礼制。
他强调:中华文明多元并生,神权与王权交织。
愿“让器物自己发声,让历史回归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