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王弼注解《道德经》中一句,“人恶卑也”,突然心生感叹,其明悉详译了水之行事——卑微。现世间,有很多人卑微,但卑微的人常被人厌恶或欺压。我善行,其人必羞于我矣。或曰,尔其为卑鄙之人,只可作鄙贱;或曰,吾不欺汝,然其实视吾为愚笨之人,且加以诈绐。
此于连理之中亦是如此,或有人加以戏弄,或有人视其卑为“臆想恋”——对其卑微的疑惑与厌恶:爱情是相互付出产生的,将一味的索取或者给予当成爱情,所盲目的到底是爱的那个人还是对爱情的幻想和一厢情愿?
这也不是说要丢掉“卑”字,毕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即道就是“卑”的。正确的“卑”应当是功成而后仍保持一种谦卑的姿态,这或许很难做到,但要坚持向其靠近。
功不成,名不就,不要卑微要自强,拒绝心灵软骨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