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是宋代李觏在自己的著作《广潜书》中。
意思就是说:一个人是否善就看他受的教育如何,他受的教育如何又应看他的老师的水平如何。
今天读来,仍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也特别引人思考,我们不去讨论李觏提出这教育理论的目的,也不要在意当时的局限性。单单能在那个唐朝学制完善之后的宋代提出这个理论就特别了不起。
李觏,是北宋中期的一位思想家和教育家。虽然深得范仲淹的赏识,但是仕途不顺,曾经参加过两次科举考试都没有中榜。
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的理论集中体现了他的教育思想。
善之因——建国安民。
李觏把教育提高到建设国家的高度。他认为安民必先“教化焉”。人的德行和知识都不是天生的,都是后天习得的。“性不能自贤,必有习也;事不能自知,必有见也。习之是,而见之广,君子所以成也”。想要成为君子就得接受教育。
范仲淹的改革中有州立学的措施,就是在试图改变当时科举考试中,缺乏教育的问题,虽然后来罢相之后失败了,但是范仲淹和李觏的做法却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有德有才之人才能建国安民。只凭空言选拔人才的办法,既不能知其德,又不能审其德。士必须在学三百日才能参加考试。
人“要教而用之”,要受过一定的教育,然后才能任用。因为“教则易为善,善则从正,国之所以治也;不教则易为恶,恶而得位,民之所以殃也”。所以德、善是非常重要的,“有德以为功,无德以为乱”。
教之本——德为先。
育才的的主要措施其实就是学校教育。也只有把教育和刑法结合起来才能安民。
教和刑本来就是古代君王的御民之术。长期以来都是重刑轻教的。虽然孔子主张重教化,“不教而杀为之虐”,孟子也提出了“以德服人”的学说,但是还是没有深刻的执行。
李觏主张以六德(即知、仁、圣、忠、和),六行(即孝、友、睦、姻、任、恤),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教育万民。很明显,他更重视德行教育。
为什么刑法那么严酷,还有不法分子。“独不知教失而后恶,化成而后刑,刑所以不胜恶也。善观民者,见刑不胜恶也,则反之曰是教化之罪也,焉可以刑不胜恶而谓教益不可用也?”
人有病就得吃药,人有缺陷就得习德。
教之基——老师。
李觏认为,并不是人人都能为师。“服儒衣,读儒书,而躬小人之行”不能称之为师。言行是民众的表率,表里不一,言行不一,给民众带来坏影响的不能为师。
“师者非人君之位,必有人君之德”,他把老师标准提到了很高的高度,“择师不可不慎”啊。
“师以讲说为名,而不掌教育;士以文辞为业,而不举其德行。师不掌教育,则解经之外,人之不贤,一不当知也。士不举德行,则执笔之余,身乏善不善,一不足虑,是则何补于事哉?”
为教书而教书,单纯的只教学生文辞、经义,而不管学生的德行;只教书不教人的做法,只能培养出满口经义,躬行恶行的伪君子。
师之责在于德,师之贤在于教。
古人之思于今人,仍大有裨益。
既教书又育人,以德为先正是当下教育主张的,却也在千年之前的宋代已有精妙的论述。
“读古书,当明古义;居今世,不违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