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是幼儿间常发生的事情!只要有幼儿相聚的地方,就为冲突发生创造可能性!幼儿园是孩子聚居的地方,也是冲突易发的地方。那孩子一旦发生冲突,应该怎样处置?是不是要强行喝止,还是置之不理?是简单解决问题,还是为不再出现冲突而作点什么?
现在来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笔者认为幼儿之间的冲突行为不简单。它是属于幼儿社会性行为的范畴!所以是幼儿社会适应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由此,不能把幼儿冲突行为简单看成是消极的社会破坏性行为!其实,孩子的冲突行为,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
冲突的过程就是幼儿尝试进行社会适应的过程!冲突正是这个过程中的表现,只是恰巧它是不被接纳的方式!
有了对幼儿冲突行为比较正确的认识后。我们再用审视的眼光来看待幼儿冲突行为,就会发现其积极的社会意义了!
笔者认为对幼儿的冲突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读!
第一,冲突是可以理解。它不是洪水猛兽。这意思是说,要把冲突看成是很正常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来看待。这样心气平和地接纳它。
第二,要考虑的是:为什么会产生冲突?笔者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孩子社会交往能力不足所致的。比如不会发起交往,不懂合作和谦让!而如果教师采用简单方法喝止,处罚,那孩子恰恰失去了学习怎样交往的机会——幼儿在冲突中学习的。在冲突中知道哪些行为是可取的,哪些行为是不被认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幼儿的冲突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第三,要考虑怎么办的问题!完全靠孩子自己去解决问题,他终究也会学会,但是过程是缓慢的。教师的介入成为必然!教师的作用就是帮助梳理前两个问题:冲突是可以理解的,冲突一定是有社会原因的。梳理清楚这两个问题之后,就是帮助孩子学会运用正确方式与人交往!具体有三个字:听、析、做。听即了解冲突发生的背景,听小朋友自己陈述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全面客观了解实情,教师不可偏听偏信。析,是帮助孩子一起来分析讨论,让他们自己弄明白问题所在,而不是教师直接告诉的。做,就是搞清楚实情的前因后果后,纠正错误,给予正向指引——应该怎样做呢!给幼儿提出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