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子曾经曰过,要学子路受牛,不能学子贡赎人。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2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001
近日,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小学举行了一场特别的表彰会。现场,龙街派出所民警对四年级的赵同学进行表扬,对她不久前捡到手机后拾金不昧的事表示肯定,并为她颁发了小红花和奖状,还奖励了30本练习册。
看标题就给我逗乐了,想起我儿子十周岁生日,我老婆送35本名人传记给我儿子,已过去了三年多,还有很多没拆封的,可能送的时候也是很诚恳的。
高情商:考试加分(后门福利)、表彰大会(面子有光)、连带表扬(家人受惠)
低情商:练习册+补习班大礼包!(跌落不幸的谷底)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点「坏」。
这个坏不是有意的,而是一种固化认知带来的「好心办坏事」,后期发展成了为了好玩而「逗小孩」。
类似的新闻看到很多,都是学生做了好事情,被奖励练习册、习题册、试卷。
随手一搜就能看到一大堆,一副用尽全力要遏制拾金不昧这种「不正之风」的势头。
你看这些小朋友,他们开心么?他们不开心。
002
奖励小朋友练习册的行为好像屡屡上新闻呢!
做了好事儿,该不该奖励?
应该。
我在网络上随便搜索了一下,光近几年,就有各种“练习册”新闻。有云南普洱小学生悄悄给民警送奶茶收到练习册回礼的,有安徽亳州两个同学捡到手机交到警察局后收到练习册礼物的,除了小学生,还有初中生,变得是各种好人好事的种类,不变的永远是练习册本册。
是不是因为练习册很有意义且真的不贵,随手一买几十也颇有反转的喜剧效果呀?
但民警蜀黍想过没有,买的练习册是否是学校要求的种类,比如年级上是否符合,班级老师是否认可。如果不符合实际情况,会不会造成浪费……这三十本练习册,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身心上都可能给娃造成负担。
如果能买个漂亮的笔盒,或者硬壳的笔记本,或者其他文具,里面写上一段奖励的话,让小朋友能经常拿起来使用,并且可以跟小伙伴介绍一番:看,这就是我拾金不昧的时候警察叔叔奖励给我的哦!
这个牛可以吹好多年呐!奖励到心坎上,这种奖励对孩子的积极作用能发挥到最大,这样是不是比束之高阁可能浪费的练习册更好?
所以,送练习册,很好,下次,还是别再送了吧。
恩将仇报!杀人诛心!送小红花和奖状就行了,实在要送其他的,就送点健康些、口味好的中高档小零食或者送好看实用的文具。
003
把孩子的痛处当成自己的乐子,恶心。
拿公费买一堆不可能做的题目,浪费。
拾金不昧写成吸睛的娱乐新闻,无聊。
看不太清。
是写作业的空白练习本,还是试卷册……
如果是练习本,其实还算实用——关键,会有人把练习本叫练习册吗?我的观念里,练习册是有题目的册子,练习本是本子。
直接说送练习本,或许就不是热搜了吧。
如果是试卷,属实是以怨报德、逼人做坏事了。
这种就属于坑人新闻。
一方面,民警觉得很好玩,逗了这个小朋友,还提供了新闻话题,给到媒体也有地方发这种奇奇怪怪的新闻稿子,完成了宣传指标;
一方面,媒体觉得不错,多好笑啊,大家看完莞儿一笑,平凡生活里面多了一个乐子,发了还能赚点稿费;
一方面,学校也觉得不错,自己学校的学生上了镜,得到了表扬,这么多人知道自己教育出来的学生拾金不昧。
是不是觉得三方都喜大普奔,各自欢喜,实现了三方共赢?你们忘记了最核心的第四方——学生群体。
学生怎么想?发个红花奖状当然不错,但是送这么练习册是准备干什么?我拾金不昧给我搞来这些东西,最后还要我拿回家做,增加了我的课业负担。所以,这前车之鉴,我下次捡了还交不交?好事还做不做?其实从小朋友单纯的角度,很容易就能评估出这件事对于他们的价值取舍上的引导。
真的,大人啊,俯下身,蹲下来一点点就能感受到小朋友的世界,消费他们并不好玩。
004
核心就是,要让做好事的人,爽。
物质奖励是爽的模式,精神奖励也是爽的模式,但万万不能,让做好事的人脸上笑嘻嘻,心中妈卖批。
更不能让围观群众觉得,丫,原来做好事以后是这待遇啊。
那有意思的点在哪里呢?
站在所谓「大人」的角度,对小孩子的奖励,不能是单纯的吃喝玩乐。
一定要寓教于乐,一定要有高尚的内涵,一定要和应试学习相关。
玩物丧志,是很多家长的传统认知。
我小时候的噩梦,就是明明给我买个玩具就好,可惜在父母眼中那玩具不是用来玩的,偏要想着要开发我的智力,拓宽我的视野,启发我的灵魂。
最后家里都是什么九连环,什么孔明锁,都是什么鬼东西啊……
出于对涉事民警这种有爱心行为的感激,我建议心灵被伤害的小学生们可以联合起来,给派出所领导写一封联名感谢信,做成海报送过去:
“当我捡到手机交给警察叔叔xxx时,已经是放学后的晚上了。
天很黑,我去派出所的路上,还在害怕会不会没有人。
可没想到准备下班回家的叔叔,第一时间就投入到了工作中,我问他为什么利用下班时间寻找手机失主,叔叔回答,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仅是他的职业,更是他人生的意义,只有当他为这个社会做贡献时,他才会感觉到人生就此圆满。
听完这番话,我非常感动,叔叔尽责尽职的精神,鼓舞了我,让我看到了人民警察的光辉伟岸。
在此,我写下这封感谢信,
为了能够给叔叔更多寻找生命意义的机会,
我恳请贵派出所,以后遇到案子时,多多满足叔叔的人生理想,能交给他做的都交给他去做。
像夜班这种可贵的福利,就不要让其他叔叔跟xxx叔叔抢了。
让叔叔无论上班还是下班,都能与人生意义为伍。”
第二天,
热榜话题:
如何看待昆明一民警利用空闲时间加班,感动小学生后恳请所长以后给警察叔叔多排夜班?
希望媒体不要总以此狂欢,以此收割流量,为啥不能反其道行之,比如类似事情,鼓励发布多样、订制奖励的新闻,不但可以吸引流量,而且更为正向积极。
多说一句,其实与此类似的还有六一进行文艺汇演,等等,都是从成人世界的规则,从观赏的角度为孩子们“过节”,进行所谓的“庆祝”。
成年了还有“团建”等着各位。
所以多留给童年一些认真走心的奖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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