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基本的创建对象的方法。
一是采用字面量的方式,如下
二是采用构造函数,先定义一个函数,再通过new来创建一个该函数的事例。
可以看出上面的例子有明显的问题,名字和和年龄在构造函数中被固定,导致不能复用,将其改造一下,可以再加上一个方法hello()。如下,一个最简单由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就完成了,它有name和age两个属性,有一个hello()方法。
这种生成对象的方式有什么缺点呢?那就是每次创建新的实例都会都会为实例单独创建一个方法,例如创建一个叫huahua的实例,var huahua = new Person("huahua",15),此时dongdong.hello()和huahua.hello()两个方法是相互独立的。这导致创建的方法不能被复用。一般采用原型属性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里涉及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原型。我们创建的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原型属性(prototype),这个属性指向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也就是说如果将函数的方法直接添加到原型属性中,那么所有实例共享这个方法,而不用每次在生成实例时创建该方法。如下:
此时如果生成两个实例,dongdong和huahua,他们的hello()方法是相同的,都指向在原型的hello()。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将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定义在原型中呢?因为如果属性被定义在原型中,那么所有的实例都会有一样的属性值,而对于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属性来说(简单来说就是包含多个值的属性)这个问题就会比较突出,每个实例对数组做出的改变都是针对原型的,因此会反映到其他所有实例上。
理一下这时的原型指向关系,Person的原型同时也是dongdong和huahua的原型,Person原型的constructor是Person。
继承
js中继承主要通过原型链来实现,基本思想是让一个对象继承另一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在使用构造函数创建对象时,实例指向原型对象,我们可以运用这一特性,让一个原型对象等于某个函数的实例,这时这个原型对象指向这个函数的原型,形成了原型链。
上图中,Student的原型等于Person的一个实例,即Student的原型的原型是Person的原型,形成了原型链,当查找值时会先查找实例,找不到就去找实例的原型,再找原型的原型,最终找不到返回null。
原型链有什么问题呢?从上面对象创建过程中可以看到,我们之所以不将属性定义到原型中,是因为原型中属性和方法在生成实例时,所有的实例都会有同样的属性值。然而在原型链中,由于“Student的原型等于Person的一个实例”,Student的原型继承了Person实例的属性和方法,导致Student的实例会有同样的来自Person实例的属性和方法,尤其是包含多个值的属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常采用组合继承的方法。
这样Student通过call继承了Person中的属性,通过原型链继承了方法,完美解决了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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