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这样的追寻,我似乎再难为继。
毕竟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十七八岁的少年没有时间概念,觉得一辈子的意思,往往是永远。”
那么永远到底有多远?
有两句英文说得好:to the universe,that's nothing;to you,that's everything。
所以,对永远,正伤着的人会说:我拼命地追,学着去飞,却怎么也追不上你的谎言。而已伤过的人会说:假如有永远,我们会变成神仙。其实永远只有那么一点点,不要再为了天长地久去冒险,哪怕你对一百个人说过一千遍,永远也只不过是一瞬间。
既然仅有一瞬间,就别自欺说“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话了吧。反倒不如写作,有作家不是说了吗,写作的两大作用是自欺和欺人。在自欺之余尚可顺带着欺欺他人,岂不有赚?
作家还说了,文字打败时间。力求通过笔下文字打败时间的人不也是在渴求永远吗?否则文章也成不了千古事。
千古事历来与女人有关,而与女人有关的事不就关乎爱情嘛。
由此,爱情——永远——文字——女人组成了一组环状食物链,食到最后,还得回到女人上来,还得回到爱情上来。
杨林在她的《尼罗河女儿》里说——
时间的河流
可否为我停止
我在浩瀚时空
只为找寻一句爱情
第一次读这几句时觉得颇有问题,爱情这东西怎么可以就一句呢?若真就一句,当是什么?
我爱你,抑或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不管怎样吧,金、元之际元好问的这句词与女人有关与爱情有关与时间(永远)有关,而它们统统都是通过文字(词)来表达的。这似乎又一次验证了上述食物链:与某个女人或男人追寻不到永远的爱情时就走进文字吧,那里或许可以寻到永远。
作家又说了,对女人有冲动,便会有话要说(话不一定非得直面说给女人),写下来,就是文字。不用寻章摘句,不用捡词抠字,这样的文字自有文采在。
可我寻、摘、捡、抠了,怎么依然既无文采亦无文才?
作家最后告诉我了,原来我“对女人的冲动没了,即使多年培养出的鉴赏力还在,你也只能去做评论家了。”
这是什么狗屁理论啊,难不成写作真得靠“下半身”?卫慧靠了,九丹靠了,木子美靠了,可我是男儿身啊,怎么靠?
有一个体会倒是有的:没写之前,你会搜集记忆,会读主题类似的书……你会想象,根据那个女孩的音容品性设想和她相处的日子。但是你永远不能肯定,不能看清细节……慢慢地,小说的走势便不再由你控制,它会有一个结局,但是女人是嫁给你还是就此离去,你在发生之前永远不能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吧,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原来你追寻的,才只是一句爱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