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陷入无法阅读的怪圈,春节让人松懈下来,每天除了吃喝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娱乐至上,读不进去任何技能专业类书籍,只好遵从内心,看看小说了。指定书籍正好有一本《月亮和六便士》,于是开始看起,不曾想居然是毛姆的书籍,一下来了兴趣。
在现代小说进入意识流等自然发挥的流行创作方式后,还有人坚持以传统方式写作不得不说毛姆绝对是当时文学界一股清流。说实在的我对意识流创作方式不感冒,因为就看不懂。他的作品我仅看过一部《面纱》,虽然是因为看爱德华诺顿电影进而拜读小说,结论依然是小说的高度和描写超过俗套电影百倍。刘瑜说:他的语言非常平实、家常,甚至有些唠叨。读他的小说,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喝茶,边喝边听他讲自己身边的琐事。他对人性看的如此透彻和精准,虽然刻薄的近乎寡情。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不喜欢既定的虚伪情怀,喜欢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
看了毛姆生平不禁哑然,原来如此敏感的作家竞也是如此闷骚多重性格的人。一个孤僻的同性恋,一个放荡不羁的在俄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基本和高更的情况相差无几,才华横溢但也无情寡义,怪不得写起来得心应手,我觉得都可以算作天才传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