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 风之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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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大龄,文文和小强认识四个月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就匆匆结婚了。他们的婚姻说白了,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婚后,文文才知道他们一家说的全款买的房,原来都是骗人的,不但以没钱为借口,让文文拿出全家的生活费,最后还想让她帮还房贷,更难以启齿的是她发现老公小强还有夫妻生活方面的毛病。冲动上来,对她又咬又掐的,让她痛苦不堪。
婆婆呢,还是个刁酸刻薄的女人,动不动拿眼睛剜她,说她吃的饭还没有一个小猫吃的多,那么瘦的腰身,以后如何能生个好娃。
面对这么多的一地鸡毛,结婚三个月后,文文忍无可忍,回娘家住上一星期后,和父母说起了在婆家的种种,并下定了离婚的决心,父母心疼自己的闺女,生气之余,大力赞同闺女的想法。
半月后,小强和公婆到她娘家求她回去,并强调以后不让她再为他们家花一分钱,公公则说会把她当亲闺女一样看待。
鞋合不合脚自己知道,能忍一时,会忍一世吗?文文已经没有了和小强共度一生的信心,甚至不想再看一眼他们这一家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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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看无法说服文文回头,就提出离婚可以,让她赔偿他出的6万元彩礼钱。文文妈在一边说话了:我女儿是黄花大闺女嫁到你们家的,这才三个月就要被逼离婚,你们还得赔偿我们闺女青春损失费10万元呢。
婆婆说:离婚是你们提出的,就该退还彩礼钱。
妈妈说:你们婚前为啥要隐瞒病情,为啥要骗我们房是全款买的?这样大言不惭的说谎骗人,谁会退你们彩礼钱?
小强说,他要走法律程序,一定要追回他的钱财,还有文文给他名誉的破坏。
文文认为自己只是实话实说,她没有错。有本事就让他们可以随便告去,想让退彩礼钱,门都没有!两家就这样各执一词,离婚大战越演越烈,曾经的夫妻成了仇人,曾经的亲家成了冤家。
亲爱的读者,若您是法官,该怎样来判定此事呢?欢迎智者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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