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了小红书博主婉玲珑的一些视频,心中很是感慨。
我很羡慕那些早早就找到了自己天命的人。
婉玲珑的天命是写小说,她在上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写了。作家柏林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像报纸和杂志投稿了。
而我,在初中的时候也有一个愿望,也有一个梦想,那便是“成为一个颇有名气的作家”。但是,这个梦想在上高中的时候,就被自己掐断了。现在,在上了7年班之后,我赫然发现,自己的天命还是写作。
我感受不到宇宙对我的召唤,那便是去写作。似乎这一生不写作,我就会死。不是似乎,而是确乎。
但是,我之前没有看过网络小说,没有接触过网络小说,我阅读过传统的小说。说来可笑,其实,传统的小说我也没有度过呢几篇。最早读的一部长篇小说还是余华的《活着》。
那是在大一的一个下午。睡在我上铺的室友说要出去烫个头发,要拉上我同去。于是,我就陪他到学校对面那条小商业街上。那天刚好看到有一家书摊倒闭了,在打折,卖的书很便宜。于是,随手买了余华的《活着》和柴静的《看见》。当室友在理发店将自己的长头发交给tony老师全权处理的时候,我就在吹风机和杂乱的聊天声中,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
读完后最大的感触就是原来小说是这么好读,这么有意思啊。因为在读中学的时候,我一直接受的观念就是只有坏学生才读小说。甚至,上初中的时候,班主任有一次突然让全班学生站到走廊上,派班长和学习委员在每位学生的书桌里“抄捡”小说、杂志。
我有一本从家里带来的八九十年代的杂志被“抄捡”出来了。当时,我是班上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自然是班主任关注的重点学生。所以,班主任自然没有将杂志还给我。至于后来有没有批评我我也是忘了,大概是有一次找我谈话的时候稍微提到了那本杂志。
其实,我那时并不爱看小说,之所以带那本杂志到学校单纯是因为杂志的封面画的是王昭君,煞是好看。那时,我爱画画,总喜欢画一些美女,故而拿了这本杂志来临摹。这本杂志是我从家里的抽屉里找出来的,是我父亲年轻时买的。
初中时,我最爱看的是满分作文。哈哈,这句话说出来还蛮好笑的。大概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看散文吧,而那时候的满分作文又都是散文,所以,我买了好几本满分作文。中考的满分作文我几乎看了个遍,后来就犯了书荒,于是去新华书店把喜欢的高中满分作文也买回来一起看。于是,常常将高中的满分作文用到考试当中,颇有点降维打击的野心。
到高中后读的是余秋雨的散文。高一的那个暑假,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带回家。都是余秋雨的,一本是《山居笔记》,另一本究竟是《霜冷长河》还是《千年一叹》也记不清了。当时很喜欢余秋雨的文字,唯美有古韵,也很符合当年高考作文的腔调。
高一的时候也抄了一些婉约词,都是大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抄的。当时也不太懂具体的含义,只觉得那样的文字很美。李清照的“凄凄惨惨戚戚”,李煜的“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秦观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我也曾在兰溪的黄龙洞桥下的地摊上买过两本旧书。5元一本,纸页黄黄的,脆脆的,似乎再晒些个日头便能碎了。
记得其中的一本是《元曲三百首》。元曲的文字很能戳我,又泼辣,又俚俗,但又雅致,比起唐诗宋词来更有市井气,也许正因为这种市井气和元代儒生的悲惨遭遇,我读元曲的时候总觉得心头有一层凄凉的云雾绕之不去。
另一本旧书是什么,现在已经忘了。只记得这两本书我都很珍视,都用当时在女生群体中很流行的碎花护书纸小心地包起来。为了增添仪式感,我还在两本书的扉页写下了"某年某月某日于兰溪黄龙洞桥下购之"的字眼。然后,珍重地写上书名。这是我第一次购买的课外书籍。
到了高二,终于分班了。我的理科成绩是在太差了,我也深知自己不是读理科的料,所以,快乐地来到了文科班。记得班上有一个女孩子,个子挺高的,坐在班里倒数第二排。成天用一根木簪子挽一个髻子。她最喜欢看《盗墓笔记》。那时,我对于这种小说都是没有兴趣的,总觉得是“坏学生”看的,是玩物丧志的读物。
但是,经她的介绍,我了解到有一个渠道可以低价买到新书。她给我看了一个小册子,册子上面又最近一个月打折的书籍,都是正版书籍,里面有很多“正经”书,比如萧红的作品、鲁迅的 作品、余秋雨的作品。小册子上写的好像是一个叫作99读书网的网站在卖这些书。于是,我告诉她我想买一本萧红的《呼兰河传》。
我也不知道她是如何联系网站的,反正过了一个星期,果然到手了《呼兰河传》。原本对这件事很是怀疑的我,总算是放了心,总算没有被网站骗钱,也很庆幸找到了这么一个好的买书之处。
后来,又托她帮忙买了一本《张晓枫散文精选》。高中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了张晓枫写的《不朽的失眠》,很是喜欢。一看到小册子上有她的书在卖,就买了下来。这两本书都是9.9元就买下来了,纸张和印刷都很好。
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没有买过了。可能是学业太紧了,也可能是班主任不让看课外书的缘故吧,也可能是后来都到图书馆借书看的缘故吧。
再到后来,买的书就是余华的《活着》和柴静的《看见》了。值得一提的是,和9.9元买的《呼兰河传》和《张晓枫散文精选》不同,《活着》和《看见》都是盗版书,错别字很多。但就是在许许多多错别字扰乱读书顺畅度的情况下,我还是津津有味地一气儿读完了《活着》。
不得不说,那个陪室友理发的下午,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小说的魅力。我也很幸运,第一个长篇小说读的是《活着》,如果当时读的是其他不那么吸引人的小说的话,估计我这一生对于小说的初印象没有那么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