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单位一家国企改制企业,原先的岗位设置有些混乱,今年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后,理清了组织各个岗位之间的关系,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发生:调整以后,有两名员工的工作内容出现部分重叠,一个的活,两人在干。上报领导后,领导出了一招,就是对他们进行原岗降薪,每个人在原工资的基础上下降25%,并且在没有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授意财务做表。后来到了发薪日,两名员工才发觉自己被降薪了,跑到财务处讨说法,被领导压了回来,目前他们没什么异常举动,但我觉得这是埋了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什么事情。
请问:在这件事情中,公司存在什么样的风险?我们人事部门能采取些什么措施,尽量降低这种风险?
案例解析:其实很多小伙伴也经受了国企改制的种种洗礼。你说的问题很多企业也是存在的,非常理解你的感受。案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对于岗位职责分的清了。但是企业中并不是多劳多得,所以产生了薪酬分配不均的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员工会采取两种方式,要么留在企业,要么离开,对于他们的去留问题,都要提前做好风险预警工作。
一、员工离职的风险预警:
1、首先我们要认清一个问题,强行降薪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超过合同上约定工资的时间算拖欠。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该员工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必须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不管员工如何选择单位的用工风险还是很大。
2、如何应对这类问题呢?
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和员工进行沟通、座谈也好、面谈也好,总之及时解决他们的情绪问题,防止影响其他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劝说无用的,如果出现离职的意向,建议采取“保二争一”的方法,毕竟一起共事这么多年,“企业文化留人”也是种比较好的方法,尽量把那个相对有能力的人留下来。
二、员工留在企业风险预警:
1、建议这件事协商解决。如果该员工确定留下来,要和本人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的约定的补充协定。《劳动法》中提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协商降薪的同时也要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这些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进行。
2、员工留下来以后也会出现一些管理问题,如何克服呢?
1)产生消极怠工情绪。很多员工是喜欢老国企的稳定性强等因素,改制后这种局面依然照旧,所以即使降薪了但是为了贪图安逸也可能不会轻易的跳槽。他们只会按照你给的钱少干活就是了,这种消极怠工也是一种用情绪抵抗的方式。严重者会影响其他人一起消极怠工,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就得做好”杀鸡儆猴”的准备。
2)有效沟通。在沟通中让员工认识到,人员的薪酬不是单纯由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因素完全决定的,还要结合本地市场对于这个岗位的薪酬权衡而定。何况现在各行各业都在裁员,一些比如海尔等大型国企都已经万人形式的大规模裁员了,让他意识到安逸惯了出去后要面临的就业压力。在与本地同行打交道时了解到,本地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工资不低,但是员工整天喊着涨工资,然后因为情绪问题离职的大有人在,走出去又回来的也不少。看着人家高薪,合着人家是一人干三个人的活啊!
3)调岗。这可以和一把手建议把其中的一个人调整到其他的岗位,只要不是技术难度特别大的,锻炼下上岗问题不大。还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比较好。本来萝卜一个坑谁都发展不好。
4)完善制度。规范公司的岗位说明书、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考勤制度、绩效、薪酬制度。大家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各行其是,避免岗位重叠的问题。做好人岗匹配、能岗匹配最好。不要浪费人才也不要多余人才无法配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