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云层又厚了一些,春天还是有点儿远。我手边的《刀锋》又读到了最后一页,合上它的时候,残灯将尽,生命的意义在晨光中浮浮沉沉。
熟悉毛姆是从《月亮与六便士》开始的,从浩如烟海的人群中认出你喜欢的作家,是件非常奇妙的事情。我喜欢毛姆,并亲切地称之为毛姆大叔。《刀锋》买来的时候,我刚刚艰难地读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记》,手边还有一本奥威尔的《一九八四》,我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一本讲暗战的书,书名如此奇怪,让我毫无兴致。但是我还是拿起它来了,于是又是一场春光明媚的邂逅,一场满怀欣喜的徒行。
《刀锋》是毛姆大叔在70岁的时候写成的,他已经看惯了世事,笔锋一贯犀利嘲讽,但是却开始融通宽容。他让拉里迈过自己现实中难以逾越的刀锋,进行一场生命的自我救赎。拉里在大战中得到好友的保护,朋友死了,他活下来了。他看着生龙活虎的朋友倒下死了,于是他问自己,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战争结束了,所有人都要求他回到正轨,找一份正经的工作,可是他给出的回答是,我要去巴黎“晃膀子”。“晃膀子”让拉里成为了所有人的笑柄。这和《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斯特里克兰德一样,他们离开安逸的生活,进入一种世人从未踏入的荒原,他们称之为“人生的理想”。主人公都要到巴黎去,巴黎是毛姆大叔最爱的地方,它浪漫又多情、宽容又可爱,它是艺术的天堂。 拉里走了,他不像斯特里克兰德一样,有着坚定不移的绘画理想,他的理想模糊不清,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去巴黎干什么,他的追求就像生命本身,毫无头绪,一场虚无。
总有人要做事的,总有人要“晃膀子”。拉里的未婚妻不理解他,她不能忍受生活中没有宴会,于是和拉里解了婚约。没有共同的目标,就像一个要上山,一个要下河,婚姻缔结不成的。拉里一头栽进人生意义的大命题中无法自拔,他给不出自己答案,但是他在无限追求中完成了自我。他去了印度,他学了瑜伽,也似乎从《吠陀经》中得到了安宁。东方的神秘让毛姆为之沉迷,那些无法从宗教中得到的人生意义,也同样在东方的神秘主义中得不到。但是总是有人前仆后继地要去问人生的意义,那是不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豪放,是不是“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的平静,又或者是不是“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著?没有答案。纵使一个人再努力也找不出终极的答案。人生就是虚无缥缈,生命就是浩渺广阔,它吞没了时间,也吞没了所有的追求和质问。可是我们的追求到底有没有价值?
拉里最后回到纽约,散尽家财,混迹人海,做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他没有看破尘世,也没有向蝇营狗苟妥协,而是俯下身去,蝼蚁一般融入了生活。但是我想他安心安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毛姆大叔自嘲地说,我是个俗人,我做不到步拉里的后尘,我只能仰慕。我们都是俗人,我们爱着满地的黄金,假使不爱,也或许因为责任,或许因为恐惧,不敢坦坦荡荡地去追求,不敢心无挂碍地去飘荡。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们只能无限仰慕,然后一头栽进琐碎的生活中,让心中的白月光磨灭成黄铜大锁,锁住了自己的一生。
读《刀锋》的时候,我想到了赫尔曼黑塞笔下的《悉达多》和《荒原狼》,黑塞神情严肃地拿着解剖刀,冷静地切割着我们的内心,充满痛苦地自我救赎;毛姆斜睨着眼睛,晃动着手里的鸡尾酒,一脸嘲讽地揭示着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毛姆大叔爱真诚憨厚的格雷,也爱伊莎贝尔的美色,但是他对世事如此洞察透彻,他不得不满含嘲讽,他对女人是不客气的,全然不像马尔克斯和茨威格一样珍视她们。他认为好看的皮囊灵魂总是空洞,无知且狂傲。但是却对陷入困境灵魂洁白的索菲伸出手去,说,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毛姆大叔如此亲切,又如此可憎,和他笔下的人物一样,让人又爱,又恨,却无论如何都撒不开手去。
我们每个人都在无限中追问着人生的意义,尤其是当遭遇了人间的不幸,急于找到解脱之道。可是谁能救你呢?慈悲的释迦摩尼救不了你,救世的耶稣救不了你,你所依赖的一切都不是你的解救之道。唯有向内寻,寻到你心神澄澈的灵魂,带着它独自上路,走向广阔天地,才能安身立命。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