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与友情

      人都有两种感情,一种是亲情,一种是友情,这两种不同的情感对于一个正常人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感情,都使人感受到生活意义。

      亲情即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人与人的情感关系,友情则是基于信任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相互关系。

      亲情之间的人际关系表现为自我主动的付出,不会考虑付出以后亲情关系的对方是否会有回报,这种主动付出最能够体现一个人自我认定的情感价值,也可以说是一个人自以为是的价值。

      友情之间情感关系同样会有付出,但在情感主体付出的同时会考虑情感对象(客体)对应的回报,如果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种情感付出实际上就是情感主客体间交换关系的体现,也因此使人觉得人与人之间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体现人际关系的亲情和友情首先都体现为情感主体的一种心理感受。亲情的情感感受在于在付出的过程中的自我感动,这种感受是自我中心的,因此也极有可能是自以为是的,也就会有俗话常讲的“好心为啥没有好报”的困惑。

      友情的情感感受以情感对象(客体)的感受为前提,也就是情感对象(客体)认同、接受付出者的情感,情感主体才会有正常良好的感受,也才能够形成相应的人际关系。

      亲情与友情都是人社会性的本质反映,而人的社会性特征又是以人的个体性特征为前提的,也就是人如果没有个体性就没有社会性,而没有了社会性,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或价值。

      由于人生命周期的客观属性,生命初期不可能具有个体性,这样就需要其监护人在付出亲情过程中逐步培养树立生命初期个体的个体性,而不能一味地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是地做出令自我感动的事情,这也就是通常所讲的亲子关系就是一种形式上越走越远的关系。

      随着人生命周期延续,自然会以社会个体的身份与他人建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他人有了友情,从而使他人能够感受自己的温情,也能够体现自我价值,彰显自己生活生命的意义。

      从情感关系的形式看,亲情是一种情感主客体之间不平等的关系,友情则是情感主客体间平等的关系,亲情关系的不平等由于存在先天的血缘基础,如果不是一味地追求情感主体的自我感动,就不会给情感客体造成伤害或不良影响,也就是情感主体的情感动机起码是真实地为了客体。

      而友情关系主客体间关系的平等性保证了相互关系必然是积极正向的,所以,从广泛的社会关系来看,自然就应该是建立以友情为基础的人际关系。

      然而,特定社会中,或者社会发展的某个特殊时期,某些占据了社会发展主导地位的少数人,却混淆了亲情友情的界限,以亲情骗取信任,号称全是为了他人,结果就是由着这些人颠覆了社会公平,一味地自欺欺人。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