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团队第33期中级班学员坚持分享第235天 总约练87次 来访者54 观察员29 咨询师4
国庆节后连上7天班,违反劳动法吗?
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休息1天。这连上7天,违法了嘛?
今天有企业的HR打电话咨询这个问题。那就来说一说。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我们先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原文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每周不一定等于每7天!国庆节假期过后的上班时间为10月8日一10月14日。虽说连上7天班,但这连续的7天跨了2个自然周。
即10月3日-9日(第1个自然周)。
10月10日-16日(第2个自然周)。
调休后依然保障了每周至少休息1日。所以,这次的休假和上班安排并未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哦!
再说说今天约练中提到的关于孩子吃药还是不吃这个问题,我的想法吧。
首先,当时孩子正值初三下学期,由于当时对孩子情况的不了解与着急,在了解了有类似情况的家庭后,我们选择了认为最捷径的方法,就是药物+咨询,希望孩子能快速好起来,恢复学业。所以对药物吃了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呀,后期会有怎么样的后果呀,根本就没有去深入了解。再加上孩子的躯体症状以及所表现出来的情绪状态都比较糟糕,那种每天提心吊胆,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担心与焦虑让我们身心俱疲。当初没有学习,不知道药物可以带来帮助的同时,也有相当多的可怕性,比如说断药的困难,后续复发的机率等等。其实在这两年里,我无数次地想过给孩子断药,但因为孩子的撤药反应以及她内心对药物的依赖,不给她吃就特别痛苦,所以一次次的失败。再加上我也了解到不能盲目的断,除非孩子自己愿意以及遵医嘱,不然断断续续的话,有可能会终生服药。
目前,我只敢遵医嘱,不敢轻举妄动。当然,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可能也不会选择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