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恩在《西游记》“陈光蕊赴任逢灾 江流僧复仇报本”一回中描写了这样的情节:唐僧的父亲陈光蕊科举高中状元,跨马游街三日,赶上丞相殷开山抛打绣球卜婿,“小姐一见光蕊人材出众,知是新科状元,心内十分欢喜,就将绣球抛下,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一番礼节之后,陈光蕊与殷温娇拜天地,同携素手,共入兰房。
殷温娇为殷开山之女,大家闺秀,小名叫“满堂娇”,言外之意,济济一堂的人就属她最娇美。如此人物是不愁出嫁的,为何会通过抛绣球这样草率的行为来选取自己的夫婿呢?而绣球砸中的偏偏又是新科状元,细想之下实在让人费解。
不仅如此,在古代文学及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与殷温娇类似的情节:女子到了婚嫁的年龄,就提前预定好在某天抛绣球招婿,让求婚者聚集在楼下,女子转过身向下抛绣球,谁得到了就将成为女子的夫婿。这些女子要么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要么是官员之女,甚至还有名震一时的妓女也会通过抛绣球的方式来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文艺作品的不断渲染就容易给我们一种错觉:抛绣球是古代选夫或婿的普遍做法的。其实不然,翻阅历史,我们并未见到有关抛绣球招婿的有关记载。古代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很少主动或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另一半的。一方面,绣球作为一种道具,一切由人操纵,实则为女子提供了主动选择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绣球选中夫婿是小概率事件,其结果多半选的不是意中人。综合来看,抛绣球绝不可能是当时婚姻的主流做法,虽然不是主流,并不代表不存在。
在岭南一带,很早就有一种叫做“飞砣”的武器,青铜铸制,投掷猎物。随着社会的发展,飞砣也逐渐发展用绣花布囊做出的绣球。绣球并非狩猎用,而是人们娱乐玩耍、沟通感情的一种媒介。由于绣球由壮族姑娘手工制作,样式各异,时间久了,就成为男女青年表达情爱的一种方式。
关于这种绣球的功用,宋代诗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写道:土俗岁极日,野外男女分两朋,各以五色彩囊、豆粟往来抛接,名飞砣 。宋人周去非在广西桂林任小官多年,东归后写了《岭外代答》一书,书中也有“男女目成,则女爱砣而男婚已定”的描述。
飞砣即绣球,男女抛接绣球,以此婚定,至少说明在宋代的岭南一带已然成风。这种习俗只是少数地区的一种风俗为何变为大众所知呢?目前,仍未有统一的说法。我们虽然不能确定最初的源头,但也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岭南抛绣球的婚俗,经文人记载,北上传播,及至加入元杂剧、演义小说中,变得广为人知了。
在古人非主流的婚俗中,与抛绣球相类似的是比武招亲,女方设擂,众人比武,武功最好者获得婚约。旧唐书就曾有李渊“比武招亲”得胜迎娶窦氏的记载。相比之下,比武招亲则要靠谱的多。